以房养老 102年初试办

2012年12月07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7日电)内政部“以房养老”试办计画将展延至明年,内政部社会司长简慧娟晚间表示,台湾以房养老走公益模式,执行面需更通盘考量。

“以房养老”试办计画规划步入最后阶段,原定最快年底试办,简慧娟表示,内政部近日与地方政府开会提出许多执行面问题,需要更通盘考量、审慎研议,试办计画拟将展延至明年过年前。

简慧娟解释,台湾“以房养老”政策跟国外不同,新加坡、香港走商业模式,发展期程有10、20年之久,台湾则走公益社福模式,与其他国家完全不同,走自己的路,需要多一点时间,“宁可走得慢,也要走得审慎”。

内政部日前与相关单位达成共识,台湾“以房养老”试办对象为各县市65岁以上、自有房屋、无继承人的长者,且拥有不动产公告现值上限,不超过社会救助法所定的中低收入户标准。

简慧娟说,最近与担纲执行的地方机关密集探讨执行面问题,包括老夫妻无子女可否参与?参加者后来失能如何照顾?不动产如何估价?如何增加参与诱因?都是需要通盘考量的问题。

“以房养老”概念来自“不动产逆向抵押贷款”,试办计画规划完毕后,将报行政院核定,试办名额为100人,初期目标提供财产落于低收入户与中低收入户间、生活缺乏现金的长者,有另一个经济安全保障的选择。

根据内政部规画,计画启动后,将有熟悉老人福利服务的社福团体提供谘询服务,确认长者充分了解制度内涵及相关权利义务后,再向县市政府提出申请,经不动产估价师估价,即可依估价结果,至内政部所委托金融机构,申办相关贷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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