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污染案 劳团吁严审整治

2012年12月13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3日电)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及RCA员工关怀协会今天呼吁,环保署针对RCA地下水污染案,应严加审查污染整治,维护全民健康。

民国60年代,台湾经济进入转换关键期,美国家电第1品牌美国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RCA)到台湾的竹北、桃园等地投资设厂,并以桃园为总厂。民国82年,前立委赵少康揭发RCA地下水污染案。

经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调查,发现RCA在台营运22年期间,曾直接倾倒有机溶剂,造成厂址土壤及地下水都含过量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超出饮用水标准1000倍,RCA桃园厂因污染到地下水,整治非常困难,环保署宣布该区成为永久性污染区。

此案在当年引发轩然大波,并催生台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如今RCA已停产关厂20年,前后工作约9万名员工陆续传出逾千人罹癌,至今未获得任何职灾赔偿。

环保署今天上午审查RCA提出第2次展延第3次整治变更案。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及RCA员工关怀协会今天到环保署大门前抗议,并要求环保署应严加审查此案污染整治,厂内厂外一并整治,不可切割;所有污染物全面整治;整治资讯全面公开,计画审查不可成为闭门会议;整治完成后原地兴建工殇及环境纪念馆,教育社会大众。

环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会副执行秘书陈峻明对此回应,环保署秉持资讯公开精神审查此案,因地下水是流动的,厂内厂外会以相同标准整治,一切依法行政办理。至于劳团第4项诉求,无法自行承诺,应回归会议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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