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双子星案 捷运局误解

2012年12月15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15日电)双子星大楼第二顺位得标厂商中华工程,14日登报质疑第一顺位太极双星集团,北市捷运局和太极当天分别回应。中工今天再指出,捷运局对中工参与评选所提条件有所误解。

中工14日连登各大报质疑太极双星九大疑点,吁请政府高层正视此事,并盼台北市政府在疑点未决之前勿与太极双星签约,免遭“掮客集团”利用蒙受损失。

捷运局14日针对中工所提各项质疑逐一提出说明,否认其中有不法。太极双星也在当日晚间发布新闻稿反击。

报载捷运局评选双子星得标者是依执行力、开发及财务能力等多面向评分,中工要求 3年内政府提前支付新台币136亿元,更计画在民国108年前全数售出不动产,恐怕让双子星两栋大楼变成鬼城。

中工今早举行记者会,总经理蔡维力指出,捷运局有所误会,因为当初参与评选所提的财务分析中,有明示是否需要政府提前支付费用的选项,中工依稳健的财务计画勾选“需要”政府提前支付,结果却变成扣分项目。

蔡维力也说,中华工程明列于文件中,对市政府的保证是处分双子星不动产时,由中工及集团伙伴外商房地产企业高力国际公司负责统一经营招商,并保证1年有2%的报酬率给市府;若依太极双星采取不处分不动产的方式,除非得标厂商是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寿险业,否则一般企业如何负担700亿元兴建经费和至少100亿元装潢费用的资金巨大压力?

太极双星14日新闻稿指发起人股东并无 1年内转让股份、违反公司法情事;马来西亚商怡保花园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商谷中城私人有限公司均为太极双星团队成员,两家公司均已于近日完成在台分公司的设立,无“借牌”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