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性侵加重刑责 法部:研议

2012年12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6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今天说,将修法加重直系、旁系亲属性侵、猥亵刑责,避免青少年受害;法务部说,审慎研议。

邱志伟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根据统计,2010年亲属间的性侵案有1554件,2011年为1643件,今年1到11月则已高达1667件;且在发生率较高的直系亲属性侵通报案件中,74.3%的受害者未满18岁,25.7%为18岁以上,相关部门应有积极作为。

他将提案修法,增订直系、旁系亲属性侵案比照杀人罪刑期,应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猥亵案件方面,也加重刑期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纳入未遂行为。

与会的民进党籍立委何欣纯说,内政部警政署发给警局的“乱伦笔录范本”,有许多荒缪问题,如“被侵害时的精神状态”、“被侵害后的感受”等,可能让被害人更受创。

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防治委员会副执行秘书林维言表示,有努力加强预防措施,如发展教案指导学生注意身体自主权,且近年由于老师敏感度增,通报案件也有增加,并增加网路通报,未来也会持续努力预防。

至于警政署笔录范本,她说,这仅是警察办案参考范本,执行时应由性侵专业办案人员处理,与人员教育训练有关,将通知警政署注意相关事项。

法务部主任检察官简美慧会中则说,亲属性侵加重刑责须考量构成要件妥适性、兼顾衡平性、罪责相当性,将审慎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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