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农民健康保险条例修正通过,可兼顾制度间的公平性,有效处理国民年金保险及农保制度转衔问题。
立法院院会三读修正通过农民健康保险条例部分条文,已享公教人员保险、劳工保险等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不能参加农保。国民年金保险开办后年满65岁的农保被保险人,未及于年满65岁前2天退农保改参加国保者,可于6个月内向农会提出追溯退农保,改参加国保。
内政部说,条文修正后,未来未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才能参加农保,但为保障目前已参加农保者权益,明订其仍得继续加保到不符加保资格为止。
内政部呼吁农保被保险人,如有未及于年满65岁前2天退农保改参加国保者,务必在修法施行后6个月内向农会提出申请追溯退农保,才能改参加国保,以保障年满65岁时,领取国保老年年金给付权益。
立法院院会三读修正通过农民健康保险条例部分条文,已享公教人员保险、劳工保险等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不能参加农保。国民年金保险开办后年满65岁的农保被保险人,未及于年满65岁前2天退农保改参加国保者,可于6个月内向农会提出追溯退农保,改参加国保。
内政部说,条文修正后,未来未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才能参加农保,但为保障目前已参加农保者权益,明订其仍得继续加保到不符加保资格为止。
内政部呼吁农保被保险人,如有未及于年满65岁前2天退农保改参加国保者,务必在修法施行后6个月内向农会提出申请追溯退农保,才能改参加国保,以保障年满65岁时,领取国保老年年金给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