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回扣 五峰乡长遭诉

2013年01月12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瑞益新竹12日电)新竹县五峰乡长叶贤民涉嫌收取厂商回扣近新台币100万元,检方调查后,共起诉叶贤民等10多人。

起诉书指出,叶贤民从民国99年3月上任后,利用乡长掌控给付厂商工程款最终核章的权限,向厂商暗示“支票章子很重,盖不下去”等,透过秘书高瑞馨向厂商收取工程技术服务费的3至8%回扣,每次约3至15万元不等。

检调查出,从99年起至去年为止,合计有49件工程发包给熟识、特定厂商承包,决标金额高达1亿4000多万元,叶贤民收到的回扣近100万元。叶贤民等人还去有女侍陪伴的小吃店寻欢,高瑞馨与约聘人员罗焕翔等到中国大陆旅游、买春,都是由厂商买单。

检方表示,叶贤民等除找特定厂商合作,护航助其拿下标案外,事后收取回扣,并在验收前通知厂商会到何处地点钻探验收,帮忙放水。

起诉书指出,目前还在羁押中的叶贤民、高瑞馨等人原先否认涉嫌贪污,但看检调人员蒐证齐全,包括以针孔摄影机拍下官员寻欢作乐的影像,加上厂商指证及帐本等证据,叶贤民等人向检方坦承收贿,并希望透过自白犯罪换取减刑。

检方认为,叶贤民、高瑞馨等人是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务员,涉嫌就经办工程收取回扣罪;主计室主任李如载、建设课长曾文光、约聘人员罗焕翔等人涉嫌违背职务收受不正利益罪,把5人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

涉嫌送钱的林姓、黎姓等8名厂商及包商员工,依交付贿赂罪嫌起诉,但检方认为厂商都自白犯罪,并配合侦办,向法官请求减轻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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