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月15日讯】新京报讯,昨天,“上访妈妈”唐慧,来到长沙,准备今天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访。......
此次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访,她将提出三个要求。
唐慧将向政法委检举永州市两名民警。她说,两名民警都参与了奸淫她的女儿乐乐(化名),其中一名为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雷某,一名为永州市零陵区分局民警刘某。唐慧说,她曾经多次上访,要求对这两名民警进行调查,但一直没有得到答覆。......
唐慧提出的第二个要求是,希望政法委能为她2012年8月的劳教公开平反。1月12日,她收到湖南省劳教委对她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书,她说这是非常不公正的。
唐慧的第三个要求,希望能够见到调查组成员。在她被决定劳教后,湖南省政法委承诺组织调查组彻查其女儿被逼卖淫案。唐慧一直没有见到调查组,她希望见到他们,听一听他们的调查结果。.....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在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馀次。唐慧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公安民警存在渎职行为,....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8天后,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该劳教决定。重获自由的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了针对劳教案的国家赔偿申请,但于日前被驳回。.....
以上是大陆媒体有关报导的节选,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唐慧认为司法审判不公,没有追究公安民警渎职和强奸罪。
为此唐慧一直坚持上访,一定要追究公安民警的渎职和强奸罪,要把事情彻底调查清楚,把案件弄个水落石出。
为了自己的女儿,为了自己11岁的女儿,也是为了别人家的女儿不再被强奸、被卖淫,唐慧下定了决心,要坚持到底。
在唐慧坚持要追究两名员警的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湖南省的司法系统,不仅没有去追究员警的罪责,不仅没有去彻底调查这两名员警的犯罪事实,反而以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上访的名义把唐慧给劳教了。
唐慧何罪之有,在湖南司法系统不作为的前提下,唐慧坚持去上访,坚持要求追究这两名员警的罪行,难道这不是正义之举吗?这些政府机关包庇、袒护这两名员警的犯罪行为,难道这些相关人员不是在犯罪吗?真正应该被劳教不是唐慧,而是这些人。
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1岁的乐乐被强奸、被卖淫事件,不光是说处理几个直接犯罪人就行了,不光说是处理几个社会上的流氓就行了,社会上的流氓犯罪要处理,公安员警的流氓犯罪也要处理,不能因为是员警就可以犯罪、就可以强奸。平民犯罪是犯罪,员警犯罪更是犯罪。
这些年来,中国大陆的公安,能够这样大面积迫害中国民众,能够这样大面积的对中国民众实施犯罪,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公安,以维护共产党政权,以维护社会秩序的名义,而去从事这些犯罪的,这些员警犯罪后,很难被追究。
公安机关内部的督察,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部门,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又同属中共的政法系统,这样就形成了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都是政法系统的两个部门,彼此之间失去了监督关系。
中共这种邪恶的制度,造成中共所有政法系统,失去了制度和社会监督,致使中共公安、法院、检察院成为了中国社会最黑暗的地方,这个地方,因为握有政府司法的权力,在中共邪党的指使下,从而可以从事大量的犯罪活动。
这些年来,公安员警在维护法制的名义下,确在大规模的破坏法制,多少员警以这个名义在迫害人权,多少员警以这个名义,在殴打、折磨普通的中国百姓。多少中国百姓就这样被中共的员警活活迫害致死,而员警的大量犯罪却得不纠正,确得不到惩罚。
今天唐慧坚持要追究员警的犯罪行为,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是一件为国、为民的大好事。
唐慧在坚持追究这两名员警的犯罪的过程中,始终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了孩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别人家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不再受到公安员警的伤害,她一定要坚持下去,直到把这两名员警和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一并告上法庭并受法律的制裁为止。这就是“上访妈妈”唐慧的决心。
2013-1-14 **
此次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访,她将提出三个要求。
唐慧将向政法委检举永州市两名民警。她说,两名民警都参与了奸淫她的女儿乐乐(化名),其中一名为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雷某,一名为永州市零陵区分局民警刘某。唐慧说,她曾经多次上访,要求对这两名民警进行调查,但一直没有得到答覆。......
唐慧提出的第二个要求是,希望政法委能为她2012年8月的劳教公开平反。1月12日,她收到湖南省劳教委对她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书,她说这是非常不公正的。
唐慧的第三个要求,希望能够见到调查组成员。在她被决定劳教后,湖南省政法委承诺组织调查组彻查其女儿被逼卖淫案。唐慧一直没有见到调查组,她希望见到他们,听一听他们的调查结果。.....
2006年10月,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在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馀次。唐慧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公安民警存在渎职行为,....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8天后,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该劳教决定。重获自由的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了针对劳教案的国家赔偿申请,但于日前被驳回。.....
以上是大陆媒体有关报导的节选,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唐慧认为司法审判不公,没有追究公安民警渎职和强奸罪。
为此唐慧一直坚持上访,一定要追究公安民警的渎职和强奸罪,要把事情彻底调查清楚,把案件弄个水落石出。
为了自己的女儿,为了自己11岁的女儿,也是为了别人家的女儿不再被强奸、被卖淫,唐慧下定了决心,要坚持到底。
在唐慧坚持要追究两名员警的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湖南省的司法系统,不仅没有去追究员警的罪责,不仅没有去彻底调查这两名员警的犯罪事实,反而以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上访的名义把唐慧给劳教了。
唐慧何罪之有,在湖南司法系统不作为的前提下,唐慧坚持去上访,坚持要求追究这两名员警的罪行,难道这不是正义之举吗?这些政府机关包庇、袒护这两名员警的犯罪行为,难道这些相关人员不是在犯罪吗?真正应该被劳教不是唐慧,而是这些人。
法律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1岁的乐乐被强奸、被卖淫事件,不光是说处理几个直接犯罪人就行了,不光说是处理几个社会上的流氓就行了,社会上的流氓犯罪要处理,公安员警的流氓犯罪也要处理,不能因为是员警就可以犯罪、就可以强奸。平民犯罪是犯罪,员警犯罪更是犯罪。
这些年来,中国大陆的公安,能够这样大面积迫害中国民众,能够这样大面积的对中国民众实施犯罪,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公安,以维护共产党政权,以维护社会秩序的名义,而去从事这些犯罪的,这些员警犯罪后,很难被追究。
公安机关内部的督察,也是公安机关的一个部门,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又同属中共的政法系统,这样就形成了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都是政法系统的两个部门,彼此之间失去了监督关系。
中共这种邪恶的制度,造成中共所有政法系统,失去了制度和社会监督,致使中共公安、法院、检察院成为了中国社会最黑暗的地方,这个地方,因为握有政府司法的权力,在中共邪党的指使下,从而可以从事大量的犯罪活动。
这些年来,公安员警在维护法制的名义下,确在大规模的破坏法制,多少员警以这个名义在迫害人权,多少员警以这个名义,在殴打、折磨普通的中国百姓。多少中国百姓就这样被中共的员警活活迫害致死,而员警的大量犯罪却得不纠正,确得不到惩罚。
今天唐慧坚持要追究员警的犯罪行为,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是一件为国、为民的大好事。
唐慧在坚持追究这两名员警的犯罪的过程中,始终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了孩子,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别人家的孩子,不再受到伤害,不再受到公安员警的伤害,她一定要坚持下去,直到把这两名员警和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一并告上法庭并受法律的制裁为止。这就是“上访妈妈”唐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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