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超限举债 监院纠正

2013年01月15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监察院说,部分地方政府规避公共债务法债限规定,不当虚列岁出岁入,超限举债,行政院主计总处、财政部、7个县市遭纠正。

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委赵昌平、刘兴善、葛永光、马秀如提案,纠正行政院主计总处、财政部、台南市(含前台南县部分)、宜兰县、新竹县、苗栗县、南投县、花莲县、新竹市7个县市政府。

监察院指出,部分地方政府为弭平预算收支,或为规避公共债务法债限规定,多年来虚列岁入、岁出项目,造成岁入、岁出预算执行率偏低;主计总处没有确实查处纠正。

监察院说,财政部虽然订有督促地方政府改正举债超限办法,但相关县市提报的改进计画时程冗长,态度消极,财政部也欠缺积极有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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