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次替代役 改当兵12天

2013年01月16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6日电)内政部役政署副署长李忠敬今天表示,役政署修正相关办法,83年次以后的替代役男转服12天补充兵。

因应募兵制上路,内政部发布“常备役体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役办法”第13条修正规定,增订民国83年次以后出生役男,经判定为替代役体位者,服补充兵役,自明天起生效。

李忠敬指出,募兵制实施后,常备役体位役男原役期1年,改服4个月军事训练,替代役体位役男则由10个月役期转服12天补充兵。

根据役政署统计,法令修正生效后,每年约有6000至8000名83年次以后出生的役男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