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警执勤不算低头族 不罚

2013年01月17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8日电)警政署今天说,员警执勤使用无线通讯设备,不是低头族条款适用范围,但仍将修改规定明订警备车执勤不受低头族条款限制。

中华民国警声会会长杨太太上午在民进党籍立委林佳龙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元月新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限制民众开车或骑摩托车时不能使用行动电话、电脑及其他类似功能装置,也就是“低头族条款”,造成基层员警与消防人员执法上的困扰与不便。

杨太太说,网路上流传一张警察被拍的照片,标题是“警察带头违法”,当天这名被拍照的警察是用M-POLICE查赃车等资料,却被当成低头族。

林佳龙也说,元旦上路的低头族条款,处新台币3000元罚款,员警私下说,如果驾车时使用这些设备都算违规,非要停车后再查,犯嫌早已跑远。

出席记者会的警政署交通组副组长王贤基说,员警执勤使用无线通讯系统设备,不属于低头族条款裁罚对象与范围,这没有争议;员警执行查缉肇事逃逸等紧急或特殊任务,是不得已行为,依照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以及处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可阻却违法。

为避免争议,他表示,员警驾车执勤中使用M-POLICE,警政署已建议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0条规定,增列警备车或巡逻机车在执行任务时,使用警用装备时,不受限制,让整个规定更加完备。

王贤基并说,警政署下午要召开全国交通干部工作会报进行对于执勤时发生问题作统一规定,但呼吁员警除了紧急特殊任务外,不宜一面骑车,一面操作警用设备,先把车子停到旁边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