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男屡涉案 检建议送管训

2013年01月26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1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6日电)北检一名替代役男服役时涉嫌偷检察官钱,服役前也涉及加重强盗案,涉嫌囚禁凌虐被害人。检方建议将他送管训1个月。

在台北地检署服替代役的20岁王姓男子,涉嫌趁检察官开庭时,偷取检察官皮包内的2张千元现钞,且多次犯案。王男17日再度犯案时,被以现行犯逮捕,经检察官声请羁押后,台北地院裁定新台币2万元交保。

检方查出,去年开始服役的王男,在服役前,曾犯下一起加重强盗案,新北地检署在去年12月间将他起诉。

起诉书指出,王男因友人与一名男子发生纠纷,涉嫌在民国100年11月25日,诱骗男子带往友人住处“囚禁”,期间王男与友人等人以热熔胶条、铁制吹箭针及空气枪射击、殴打凌虐被害人,另喝令被害人持打火机烧烤自己的体毛。

起诉书表示,被害人遭虐期间,被王男等人抢走1万4000元,另被迫签下各25万元的本票3张、25万元借据及机车让渡书,经10天囚禁后,趁隙逃离。王男另涉以手指虎殴人致伤。

检方认为,王男恶行不改,服役期间,又再犯罪,决议将行文内政部(主管替代役男),建议将他送辅导并管训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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