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愤怒鸟互殴 男女遭判拘役

2013年02月19日台湾
【新唐人2013年02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进恭台中市19日电)钟姓男子是超商店员,江姓女子预购完愤怒鸟马克杯,却强行带走,钟男阻止,双方拉扯互殴,台中地院各判2人拘役20天。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知名连锁超商在民国101年8月间,办理“愤怒鸟个性马克杯”商品的集点活动。

由于愤怒鸟马克杯严重缺货,须采用预购方式才能购买,且随机出货,无法挑选颜色。

判决书指出,江姓女子前往台中市西屯区这间连锁超商购物,发现店内有她想要的红色愤怒鸟马克杯,完成加价预购程序后,拿走马克杯想要离去,遭店员阻止。

判决书指出,另一名店员钟姓男子见状趋前告知江女马克杯是展示品,想要取回遭江女拒绝,双方互殴愤而提告。

判决书指出,钟男及江女坦承相互拉扯互打嘴巴,但钟男辩称,是江女不愿意放手,才会让眼镜打到。江女说,是钟男反折她的手不肯放才会让她受伤。

判决书指出,法官根据超商监视录影画面,2人各自伸手拉扯马克杯,僵持时间长达6分钟,认为2人所辩为犯后狡饰卸责之词,不足采信。

台中地院审理终结,法官审酌2人素不相识,只因愤怒鸟马克杯可否作为兑换的物品发生口角争执,徒手殴打对方,没有达成和解,依伤害罪各判处拘役20天,得以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