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若霆多伦多23日专电)中华民国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Manitoba)21日(当地时间)完成签署了解备忘录,同意基于平等互惠原则及各自交通法规,免试相互承认驾驶执照。
加国与他国相互承认驾驶执照委由各省决定,本案经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相关机构积极推动与交涉,获得圆满成果,也是台湾与加拿大英语省份相互承认驾驶执照的首例,为两国国民在求学、工作或定居时,提供交通与生活上的便利。
凡持有台湾核发正式有效的小型车、大货车、大客车或联结车的其中1种驾驶执照,并已取得加国曼尼托巴省的居留证,得向该省申请免试换发“第5级最高阶段(Class 5 Stage Full)”的普通驾驶执照。凡持有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核发正式有效的第5级中等阶段及最高阶段、第4级至第1级最高阶段的驾驶执照,并已取得在台湾居留证1年以上者,得于入境翌日起1年内免试换发台湾B类小型车的普通驾驶执照。
符合上述条件者,得分别向中华民国交通部公路总局或各地监理单位及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公众保险局(Manitoba Public Insurance)”提出申请,由该两机构相互合作,负责审核及鉴定驾驶执照的效力与真伪。至于申请换发驾驶执照应遵守的程序及时间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应直接向该等机关洽询。
加国与他国相互承认驾驶执照委由各省决定,本案经驻多伦多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与加拿大曼尼托巴省相关机构积极推动与交涉,获得圆满成果,也是台湾与加拿大英语省份相互承认驾驶执照的首例,为两国国民在求学、工作或定居时,提供交通与生活上的便利。
凡持有台湾核发正式有效的小型车、大货车、大客车或联结车的其中1种驾驶执照,并已取得加国曼尼托巴省的居留证,得向该省申请免试换发“第5级最高阶段(Class 5 Stage Full)”的普通驾驶执照。凡持有加拿大曼尼托巴省核发正式有效的第5级中等阶段及最高阶段、第4级至第1级最高阶段的驾驶执照,并已取得在台湾居留证1年以上者,得于入境翌日起1年内免试换发台湾B类小型车的普通驾驶执照。
符合上述条件者,得分别向中华民国交通部公路总局或各地监理单位及加拿大“曼尼托巴省公众保险局(Manitoba Public Insurance)”提出申请,由该两机构相互合作,负责审核及鉴定驾驶执照的效力与真伪。至于申请换发驾驶执照应遵守的程序及时间等相关规定,申请人应直接向该等机关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