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投门槛不宜降

2013年03月08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8日电)行政院秘书长陈威仁今天说,公投是要弥补代议制度不足,门槛若不高,恐怕事事都要公投;行政院认为门槛不宜降低立场清楚。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中午协商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叶宜津、赵天麟及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提出的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叶宜津表示,公投要通过,可能比总统当选得票数还多,是严重限缩民意。现行公投法规定,投票人数若不足投票权人总数1/2以上,视为否决,等于擅自将没投票的人都认定是否定公投题目。

陈威仁说,公投是要弥补代议制度不足,如果门槛不高,恐怕事事都要公投。

不过,他说,他学工程,确实还不是很了解公投,但行政院认为现行门槛不宜降低的立场很清楚。

由于协商未获共识,将择期再协商。

公投法规定,立法院对重大政策的创制或复决,认有进行公投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书,经立法院院会通过后,交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办理公投;公投过关须经“双门槛”,包括投票人数须达全国投票权人总数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1/2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