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3日电)诈骗集团成员罗姓、吴姓男子涉嫌指挥青少年假冒检警、医院名义诈财洗钱逾4000万元。台北地院依伪造文书等罪重判两人。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罗男和吴男从去年加入绰号“财神爷”等人组成的诈骗集团,冒用检察官、警察、医院、健保局等各类名义打电话,谎称被害人疑似卷入刑案,要求对方配合办案,或要找人监督接管被害人帐户,再由青少年车手出面领走被害人帐户存款。
总计2人诈财洗钱高达新台币4000多万元,警方获报后循线破获诈骗集团,他们被移送法办,另外集团多名青少年则被移送少年法院处理,都被裁定保护管束。
法院审理时,2人坦承犯案,但辩称不知道车手都是青少年。但法官认为从车手稚气的外表、谈吐,应可轻易看出他们未满18岁,依法与未成年的青少年共同犯案应加重刑度。
法官考量两人犯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再加上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必须加重其刑,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将罗男、吴男分别重判7年6月徒刑与7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罗男和吴男从去年加入绰号“财神爷”等人组成的诈骗集团,冒用检察官、警察、医院、健保局等各类名义打电话,谎称被害人疑似卷入刑案,要求对方配合办案,或要找人监督接管被害人帐户,再由青少年车手出面领走被害人帐户存款。
总计2人诈财洗钱高达新台币4000多万元,警方获报后循线破获诈骗集团,他们被移送法办,另外集团多名青少年则被移送少年法院处理,都被裁定保护管束。
法院审理时,2人坦承犯案,但辩称不知道车手都是青少年。但法官认为从车手稚气的外表、谈吐,应可轻易看出他们未满18岁,依法与未成年的青少年共同犯案应加重刑度。
法官考量两人犯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再加上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必须加重其刑,依诈欺、伪造文书等罪,将罗男、吴男分别重判7年6月徒刑与7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