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0日电)7旬林姓老翁2年前开车行经台北市中华路贸然左转,撞瘫一名游泳教练。台北地院认定老翁有过失,判决应赔新台币11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老翁于民国100年7月晚间,开车行经中华路与和平西路口时,没有礼让直行车,直接贸然左转,当场撞飞对向的机车骑士,年仅20岁的骑士原本担任游泳教练,却因车祸颈椎骨折导致四肢瘫痪,终身仰赖呼吸器,全天需专人照顾。
刑事部分,法院依过失重伤害罪,判处林姓老翁10月徒刑确定,老翁因此入狱服刑,被害人家属求偿2400万元。
法院审理时,老翁辩称尽管愿借钱赔偿,但年事已高、资力不足,无法负担钜额赔偿。台北地院认定老翁过失造成被害人瘫痪,需负起赔偿责任,扣除强制险理赔金,应赔偿看护费、医药住院费等共1100多万元,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老翁于民国100年7月晚间,开车行经中华路与和平西路口时,没有礼让直行车,直接贸然左转,当场撞飞对向的机车骑士,年仅20岁的骑士原本担任游泳教练,却因车祸颈椎骨折导致四肢瘫痪,终身仰赖呼吸器,全天需专人照顾。
刑事部分,法院依过失重伤害罪,判处林姓老翁10月徒刑确定,老翁因此入狱服刑,被害人家属求偿2400万元。
法院审理时,老翁辩称尽管愿借钱赔偿,但年事已高、资力不足,无法负担钜额赔偿。台北地院认定老翁过失造成被害人瘫痪,需负起赔偿责任,扣除强制险理赔金,应赔偿看护费、医药住院费等共1100多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