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市售滑鼠垫 1件塑化剂超标

2013年03月28日财经
【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8日电)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天公布市售滑鼠垫抽验结果,21件样品中 1件有塑化剂含量超标百倍;经销批发商说,今天会发函通知通路回收下架。

滑鼠垫为民众日常生活常使用的电脑周边商品,标检局为了解国内市售滑鼠垫品质,日前赴大台北地区各大卖场、3C量贩店、文具用品专卖店购买21件滑鼠垫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发现,中文标示部分,全数不符合规定,不合格情形包括无商品中文标示、无制造商名称、地址及电话等不符合等。

除了中文标示,标检局指出,这次还另检测“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包括DMP、DEP、DEHP、DBP、BBP、DINP、DIDP、DNOP等 8项塑化剂)。

标检局表示,检测发现1件由钧岚企业有限公司代理的牛仔布光学滑鼠垫,含有“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成分,含量为11.8%,不符合0.1%以下的限量值规定。

标检局说,邻苯二甲酸酯是塑胶工业中最为常见的塑化剂,可让塑胶具有良好的延展性与稳定的物理化学特性,但因它是一种环境荷尔蒙,属干扰生物体内分泌的化学物质,会使男性雌性化,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机率。

有关这次塑化剂含量不合格商品,标检局表示,已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36条暨38条要求业者回收并命其限期改善、销毁或退运;企业经营者违反者,得依据该法第58条,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连续处罚。

钧岚公司上午受访时表示,昨天已接获标检局通知,国内生产厂商已开始着手调整产品材料,今天也会发函通知通路商下架、回收。

另外,针对中文标示不合格的商品,标检局表示,已函请经济部中部办公室依商品标示法第15条规定,要求业者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将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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