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危害甚于酒驾 民团促加州立法严打

2013年03月30日旧金山
【新唐人2013年3月30日讯】加州严打酒驾成效显着,但毒驾(Drug DUI,吸毒后驾车)问题却日趋严重。支持严厉打击毒驾、加州提案SB289的支持者,28日呼吁公众重视毒驾问题,并建议改变现行的加州法律。

李少敏:30%车祸死亡与毒驾有关

“平等公义协会”主席李少敏(Frank Lee)在旧金山中国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州车祸有三成死亡与毒驾有关,而全美每年有6,700人死亡、44万人受伤。公路上的毒驾人数已经远远超过酒驾人数。

李少敏指出,全美有17个州制定制止毒驾的相关法律,在加州立法也应该是势在必行了。他表示,目前的加州法律无法有效制止毒驾,因为控方必需做到三点:1)要证明不当驾驶;2)身体内有毒品;3)是毒品影响造成的不当驾驶。要同时达到这三点的要求,特别是要证明是该项毒品造成的不当驾驶行为,很难做到,且只要有一个陪审员不认同,就不能成立。

退休警官现身说法

已退休的加州路警警官罗伯特.迈克高丽(Robert McGrory)就是一名毒驾受害者的父亲。他现身说法表示,约5年前的某日,他作为加州路警的儿子Justin在路边为酒驾嫌犯做测验及抄牌时,被人以时速70英里的速度撞死,肇事者后来被确认为使用毒品大麻而遭到逮捕。

但是,他说,根据现存的加州法律,有陪审员并不认为是毒品造成该肇事者的不当驾驶,致肇事者只被判了6年,并于服狱2年半后假释出狱,而不是应该判的12年。

迈克高丽忧心表示,许多人认为大麻或酒精不会影响人们开车的能力,这样的见解实在令人不安。

李少敏表示,加州提案SB289涉及的毒品都是目前加州规定的非法毒品种类,包括加州1类、2类、3类、及4类毒品,包括LSD、大麻、鸦片、海洛因、冰毒、K粉等大多数毒品,但医生处方药用品则不在非法之列。

国际社会严厉打击毒驾

日本对毒驾处罚5年以下监禁,或10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且吊销驾照,期限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具体吊销期限则是根据毒驾造成的严重程度酌情判断。

法国法律规定,毒驾一经查获,将被判处2年监禁并处以4,500欧元罚款。若是酒驾或毒驾致过失杀人,则会被判处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罚款。

在德国,对毒驾的最高刑罚为1年监禁,罚款为5,000欧元,并吊销驾驶执照。只要在汽车烟灰缸内发现有大麻的痕迹,就可以吊销驾照。

在西班牙,《刑法》规定吸毒驾车者将被判刑入狱8至12周。

今年2月,南加州州参议员Lou Correa提出加州提案SB289,提出对毒驾“零容忍”,也就是反对使用非法毒品后驾车,目前该提案得到加州路警和反毒团体的大力支持。

这项提案将于4月23日提交加州“公共安全委员会”(Senate Public Safety Committee)审议。一旦通过,提案将依正常程序提交州参议院、州众议会表决,再由州长审议通过。李少敏倡议支持者向公共安全委员会主席州参议员 Loni Hancock写信或送传真,促使议案能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