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4月15日讯】4月12日,“上访妈妈”唐慧状告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开庭。经过一上午的审理,法院于当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和赔礼道歉的请求。
下午4时40分,唐慧一走出法庭便被记者堵着采访。她说,开庭前自己曾寄托胜诉的希望,这次希望再次破灭,让她很失望。讲完此话,她蹲在地上掩面而泣。哭了10分钟后,她不再说话。
虽说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真切体会这10分钟里,唐慧心中翻滚着怎样痛彻心扉的疼痛,但凡有同情心者,自不难想像这疼痛之深。
疼痛之深起因于创伤之巨,起因于一次次的被伤害。
唐慧受到的第一次伤害源于女儿的惨遭蹂躏和员警的不作为。
唐慧的女儿乐乐曾是一个聪明活泼、爱画画、爱弹琴的小女孩,6年前,年仅11岁的她被劫持强奸、轮奸后,卖入公安局政委亲戚所开妓院,被逼卖淫。在随后的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终身不育。这期间,唐娟发现女儿的下落后,曾打电话给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负责女儿失踪案的刑侦队中队长杨某,但杨到了逼迫乐乐卖淫的色情场所后却未采取任何解救措施。最后,是唐娟拨打110报警后才救出了女儿。尽管如此,女儿失踪3个月期间所遭受的非人折磨却依旧让身为妈妈的唐娟心如刀绞,身为“人民警察”的杨某的不作为也让她愤懑不平。
唐慧受到的第二次伤害源于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在案件侦办及诉讼过程中的明显不公。
乐乐被救出后两个多月,唐慧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直至“以死相逼”,警方才予以立案。罪犯归案后,警方竟然帮助“鸡头”秦星以“假立功”来获减刑。不仅如此,以秦星为主的6名罪犯尽管事后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包括两名员警在内的100多名嫖客,以及涉嫌为“鸡头”伪造立功材料的当地看守所民警却均未被追究刑责。有记者问唐慧:“整个案子你最难以接受的是什么?”她回答说:“最难以接受的是有的公安干警的不作为。我从小到大,对公安干警都非常崇拜和敬畏。我一想到伤害我们的竟然是我们崇拜的人,我无法接受。他们本应该保护我们的。”
唐慧受到的第三次伤害是因为上访被非法判处劳教。
“因为女儿的案子,从头到尾没有得到公平的处理”,唐慧开始了漫长的上访。6年来,她共去北京上访过二三十次,上省里上访过百来次。因为“希望感动领导”,她还曾下跪18小时。她告诉记者,“坐火车我都坐怕了,只要去上访,我心里就不舒服。常常买不到票,即使买到也往往是站票。有时候为了省钱,只买半程票”。这中间,她不是没有想过放弃,“但看到孩子眼泪的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坚强,一定要走下去。”“我相信正义一定会实现,邪不能胜正。”谁知,漫长反覆的上访后,唐慧等来的结果不是她期望中的“正义”,而是永州市劳教委认定她“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判处对她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的决定。
唐慧受到的第四次伤害源于法院的不公判决。
“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的消息传开后,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8天后,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湖南省劳教委不得不宣布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事后,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向自己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1463.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庭审时,唐慧原本很有信心,觉得自己会赢。“首先,永州劳教委抓我去劳教就是不对的,庭上也没拿出人证物证。然后在辩论阶段,我们这边的律师讲得比他们(指被告方)更有道理。”但结果法院却宣判唐慧败诉,理由是永州公安劳教唐慧的决定是合法的。唐慧闻言气不过地说:“我不服,我觉得他们要抓了,就说违法;要放了,就说人文关怀,但是在法庭上又拿不出劳教我的证据和证人。”
回顾“上访妈妈”唐慧事件的整个过程,先是女儿被强奸和被迫卖淫,员警知情不救,后是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不公,这本身给唐慧造成的伤害已经够大的了。但更令人愤慨的是,唐慧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而上访,政府部门不但不斌公执法,处理犯错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反而将合法上访的唐慧非法劳教,撤销劳教后又拒不认错,赔礼道歉。就像有论者所说,“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本该用来明示、预防、校正偏离社会规范行为的法律,却成了当政者恣意践踏民权、恶意中伤民心的工具。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唐慧心里的疼痛之深可想而知。
其实,唐慧的故事绝非孤例。在共产党统治中国的60多年中,财产被抢劫、权利遭剥夺、生命被残害、尊严遭践踏的人何止千千万万?和唐慧有着类似遭遇甚至遭遇比她更惨者可以不计其数。唐慧的痛其实就是千千万万受害者的“中国痛”的一个缩影。
如今,新一代中共领导为了重获失去的民心,正在各种场合高谈阔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最关键一点的不就是让所有中国人的生命、财产、权利和尊严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吗?也就是让千千万万个唐慧不再有疼痛吗?但现实却是唐慧的疼痛还在延续着,千千万万个唐慧的故事还在继续上演着。试想,当普罗大众还在“中国痛”中苦苦煎熬时,怎么会有什么真正的“中国梦”呢?当政者又有什么资格奢谈“中国梦”?如果真有这样的梦,那也只能是一场玫瑰色的噩梦! **
下午4时40分,唐慧一走出法庭便被记者堵着采访。她说,开庭前自己曾寄托胜诉的希望,这次希望再次破灭,让她很失望。讲完此话,她蹲在地上掩面而泣。哭了10分钟后,她不再说话。
虽说我们不是当事人,无法真切体会这10分钟里,唐慧心中翻滚着怎样痛彻心扉的疼痛,但凡有同情心者,自不难想像这疼痛之深。
疼痛之深起因于创伤之巨,起因于一次次的被伤害。
唐慧受到的第一次伤害源于女儿的惨遭蹂躏和员警的不作为。
唐慧的女儿乐乐曾是一个聪明活泼、爱画画、爱弹琴的小女孩,6年前,年仅11岁的她被劫持强奸、轮奸后,卖入公安局政委亲戚所开妓院,被逼卖淫。在随后的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遭受了多人的轮奸和毒打,染上性病,致使终身不育。这期间,唐娟发现女儿的下落后,曾打电话给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负责女儿失踪案的刑侦队中队长杨某,但杨到了逼迫乐乐卖淫的色情场所后却未采取任何解救措施。最后,是唐娟拨打110报警后才救出了女儿。尽管如此,女儿失踪3个月期间所遭受的非人折磨却依旧让身为妈妈的唐娟心如刀绞,身为“人民警察”的杨某的不作为也让她愤懑不平。
唐慧受到的第二次伤害源于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在案件侦办及诉讼过程中的明显不公。
乐乐被救出后两个多月,唐慧多次到公安机关报案,直至“以死相逼”,警方才予以立案。罪犯归案后,警方竟然帮助“鸡头”秦星以“假立功”来获减刑。不仅如此,以秦星为主的6名罪犯尽管事后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包括两名员警在内的100多名嫖客,以及涉嫌为“鸡头”伪造立功材料的当地看守所民警却均未被追究刑责。有记者问唐慧:“整个案子你最难以接受的是什么?”她回答说:“最难以接受的是有的公安干警的不作为。我从小到大,对公安干警都非常崇拜和敬畏。我一想到伤害我们的竟然是我们崇拜的人,我无法接受。他们本应该保护我们的。”
唐慧受到的第三次伤害是因为上访被非法判处劳教。
“因为女儿的案子,从头到尾没有得到公平的处理”,唐慧开始了漫长的上访。6年来,她共去北京上访过二三十次,上省里上访过百来次。因为“希望感动领导”,她还曾下跪18小时。她告诉记者,“坐火车我都坐怕了,只要去上访,我心里就不舒服。常常买不到票,即使买到也往往是站票。有时候为了省钱,只买半程票”。这中间,她不是没有想过放弃,“但看到孩子眼泪的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坚强,一定要走下去。”“我相信正义一定会实现,邪不能胜正。”谁知,漫长反覆的上访后,唐慧等来的结果不是她期望中的“正义”,而是永州市劳教委认定她“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判处对她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的决定。
唐慧受到的第四次伤害源于法院的不公判决。
“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的消息传开后,引起全国舆论一片哗然。8天后,迫于巨大的社会压力,湖南省劳教委不得不宣布撤销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事后,唐慧对永州市劳教委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向自己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1463.8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庭审时,唐慧原本很有信心,觉得自己会赢。“首先,永州劳教委抓我去劳教就是不对的,庭上也没拿出人证物证。然后在辩论阶段,我们这边的律师讲得比他们(指被告方)更有道理。”但结果法院却宣判唐慧败诉,理由是永州公安劳教唐慧的决定是合法的。唐慧闻言气不过地说:“我不服,我觉得他们要抓了,就说违法;要放了,就说人文关怀,但是在法庭上又拿不出劳教我的证据和证人。”
回顾“上访妈妈”唐慧事件的整个过程,先是女儿被强奸和被迫卖淫,员警知情不救,后是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不公,这本身给唐慧造成的伤害已经够大的了。但更令人愤慨的是,唐慧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而上访,政府部门不但不斌公执法,处理犯错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反而将合法上访的唐慧非法劳教,撤销劳教后又拒不认错,赔礼道歉。就像有论者所说,“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本该用来明示、预防、校正偏离社会规范行为的法律,却成了当政者恣意践踏民权、恶意中伤民心的工具。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唐慧心里的疼痛之深可想而知。
其实,唐慧的故事绝非孤例。在共产党统治中国的60多年中,财产被抢劫、权利遭剥夺、生命被残害、尊严遭践踏的人何止千千万万?和唐慧有着类似遭遇甚至遭遇比她更惨者可以不计其数。唐慧的痛其实就是千千万万受害者的“中国痛”的一个缩影。
如今,新一代中共领导为了重获失去的民心,正在各种场合高谈阔论“中国梦”。何为“中国梦”?最关键一点的不就是让所有中国人的生命、财产、权利和尊严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吗?也就是让千千万万个唐慧不再有疼痛吗?但现实却是唐慧的疼痛还在延续着,千千万万个唐慧的故事还在继续上演着。试想,当普罗大众还在“中国痛”中苦苦煎熬时,怎么会有什么真正的“中国梦”呢?当政者又有什么资格奢谈“中国梦”?如果真有这样的梦,那也只能是一场玫瑰色的噩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