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杠珠宝再勒赎 父子档判刑

2013年04月26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6日电)陈姓父子骗走朋友逾新台币600万元黄钻、红宝石项炼,再谎称珠宝遭人骗走要求赎金。台北地院依诈欺等罪将陈姓父子判刑。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陈姓父子在民国100年10月间,得知朋友王姓女子身怀高价珠宝,自称可代送鉴定,王女信以为真,陆续交付黄钻项炼及红宝石项炼。

陈姓父子将珠宝送去鉴定后,得知黄钻裸钻有11克拉,市价超过600万元,价值不菲,并得知珠宝在中国大陆可卖到好价钱,于是起了歹心侵吞两条珠宝项炼。

王女迟迟拿不回珠宝,致电连络陈姓父子,陈子故弄玄虚,捏造珠宝被“中间人”骗到大陆贩售,谎称他为斡旋依约到珠江大元帅府码头谈判,被十几个人押上船后又遭丢下船,王女必须汇款新台币650万元才能赎回珠宝。另一方面,陈姓父子其实已到大陆寻访买家,王女察觉有异,而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陈子否认犯行,将责任都推给“中间人”,辩称共犯并非父亲,而另有其人;陈父不认罪,声称只是帮忙送项炼去鉴定,无缘无故被王女罗织入罪。

但合议庭参酌珠宝鉴定师证词、珠宝鉴定中心监视器画面等证据,认定陈姓父子犯行明确,侵吞他人财物,犯后反覆狡辩,还反咬王女栽赃,莫名至极,犯后态度恶劣,未归还项炼,也未赔偿王女,分别依侵占、诈欺未遂罪分别判处陈父、陈子,2年、1年10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