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9日电)内政部次长萧家淇今天对民主进步党传黑道入党表示,现行法律仅对政党发起人有消极排黑条款,党员无规范,由政党自律。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初审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萧家淇会后受访表示,现行人民团体法只针对政党发起人有排黑条款,未来政党法草案通过后,将对发起人及负责人进一步排黑,黑道入党问题由各党自行处理。
他说,人民团体法对政党发起人有消极排黑条款,包括因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确定、受保安或感训处分者,不得担任发起人,至于党员中是否有更生人,由政党内部自律,内政部尊重。
萧家淇表示,行政院版政党法草案已在立法院待审,根据内政部版本,只订有发起人和负责人排黑条款,政党负责人不能曾患内乱外患罪、贪污罪、贿选罪、组织犯罪,及保安处分或流氓管训处分等。党员部分,由政党自律或内部规范。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初审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萧家淇会后受访表示,现行人民团体法只针对政党发起人有排黑条款,未来政党法草案通过后,将对发起人及负责人进一步排黑,黑道入党问题由各党自行处理。
他说,人民团体法对政党发起人有消极排黑条款,包括因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确定、受保安或感训处分者,不得担任发起人,至于党员中是否有更生人,由政党内部自律,内政部尊重。
萧家淇表示,行政院版政党法草案已在立法院待审,根据内政部版本,只订有发起人和负责人排黑条款,政党负责人不能曾患内乱外患罪、贪污罪、贿选罪、组织犯罪,及保安处分或流氓管训处分等。党员部分,由政党自律或内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