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环评先营运?悠活董事长喊冤

2013年05月08日时政
【新唐人2013年5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简惠敏/台北报导)垦丁悠活渡假村因遭检举“未环评先营运”,屏东县政府依法开罚,并可能处以部分断水断电,8日悠活董事长曾忠信亲上火线,表示官员曲解法令,他针对悠活环评不仅没有刻意规避,还主动配合。

悠活董事长的委任律师林玉芬说明,悠活土地在民国54年是编列非都市丙种建地,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兴建旅馆,就表示可以盖,而悠活本来要以“旅馆”的名义进行申请,但主管机关垦管处依法律解释,因悠活是要兴建度假村,提出可以“集合住宅”申请。

她解释,悠活在民国85年就已申请建照,88年全部兴建完毕,垦管处也依国家公园法,审核通过悠活所提出环境影响说明书,民国89年才新增国家公园内旅馆须实施环评。

林玉芬说明,会采分段申请的原因在于3到6区仍有部分民宅和道路尚未取得使用权,所以才先申请1、2区,等3、4区则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于96年提出变更申请,她认为,分区提出变更是不得不做的方式。

林玉芬说,愿意接受合法的处分,悠活也将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曾忠信:官员曲解法令

曾忠信沉重的提出自己看法,表示官员曲解法令,该做而不做,他强调,悠活都是依照新增的〈环评法〉做出后续相关申请动作,1、2区的变更执照也在当时的“垦丁国家公园通盘检讨”的政策下,经由垦管处审核通过。

曾忠信表示,3个月就能核可的事,拖了8年还没好,该为而不为,台湾会丧失竞争力。

对于屏东县政府对悠活以“擅自扩大营业场所经营旅馆业务”裁罚12万元,同时要求不合法的3至6区停止营业;悠活表示,已订房的房客如果想退订,公司会退费,或转到1、2区,并告知游客3至6区不再受理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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