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没米 监院纠正卫生署

2013年05月21日社会
【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1日电)监察院今天表示,卫生署长期漠视国内米粉部分或全部以玉米淀粉混充制造,监察院通过纠正卫生署。

监察院上午召开财政及经济委员会,会中监察委员程仁宏、杨美铃提出“行政院卫生署长期漠视国内米粉部分或全部以玉米淀粉混充在来米制造,却统称为‘米粉’之情事”的调查报告及纠正案,委员会也通过这项纠正案。

程仁宏、杨美铃表示,米粉是民众喜爱的米食制品,但民国92年4月间不少媒体报导,国内米粉几乎均非以“米”制成,102年1月米粉制作原料及标示问题,又再次引发关切。

监委说,米粉相关的国家标准、法令规定、制作原料、标示内容及管理权责等问题,都有深入了解之必要,全案经监委实地访查新竹县农会,及国内部分米粉业者,约询相关政府机关后,发现卫生署有所违失。

监委指出,依据农委会4月17日函指出,玉米淀粉原料价格每公斤约新台币18.5至20元,在来米粉每公斤约为35至45元,两者原料价格相距2至2.5倍,也就是成本价差至少2倍以上,所以以玉米淀粉制造之米粉商品其成本自然较低,而“米粉”显然使人误信为由纯米或主要由米制造,确实造成消费者认知差异。

程仁宏、杨美铃认为,国内米粉部分或全部由玉米淀粉制造,显为业界“潜规则”且行之有年,卫生署却长期默可这样的“公开秘密”,自92年迄今没有积极管理及提出有效解决对策,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核属欠当,因此提案通过纠正卫生署。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