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电子书价败诉 蘋果将上诉

2013年07月10日大纽约
【新唐人2013年07月11日讯】美国联邦地区法官10日判决指出,蘋果公司(Apple)在被控操纵电子书价格的讼案中,违反反托辣斯法。法官表示,蘋果与出版商共谋“限制交易”,以拉抬电子书价格。

据中央社报导,在纽约负责审理本案的联邦地区法官柯特(DeniseCote)于判决书中指出,“蘋果应该为助长和鼓励(出版商)集体非法限制交易负责。”

柯特驳回蘋果提出的所有主张,这些主张宣称蘋果进军电子书市场是为了促进竞争。

本案聚焦于2009年底至2010年初的6周期间,当时蘋果赶在推出平版电脑iPad前,与出版商协商合约事宜,蘋果提出获利更丰的新商业模式。

柯特说,当时出版商对亚马逊公司(Amazon)就畅销书数位版本仅定价9.99美元作法深感不满,但却无法有效改变情势,直到蘋果协助组成这个集团后才改观。

在美国政府提起的民事诉讼中,被告的5家出版商已达成和解,仅剩蘋果在本案中单独受审。

在判决出炉后,蘋果表示,它将会提起上诉。蘋果发言人发表声明说:“蘋果并未共谋操纵电子书价格,我们将会持续对抗这些不实指控。”

美国司法部则称许联邦法官这项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