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将设监察官 改革拦路搜查

2013年08月13日大纽约
【新唐人2013年08月14日讯】昨天,我们报导了纽约联邦法院裁定,纽约市警察拦路搜查的举动违反了宪法。在美国,政府吃官司并不新鲜,是因为美国政府有一个制衡系统,保证政府能够公正的服务于民。如果联邦或地方政府滥用职权,民众可以诉诸法律。那么,这个案件今天又有甚么新进展呢?来看高明德的报导。

普通公民状告纽约市初步获胜。昨天,联邦法官裁定,纽约市警察局拦路搜查可疑路人的政策,在很多情况下侵犯公民权利,尽管这样做降低了犯罪率,也是违法的。

今天,在纽约市政厅门前,反对拦路搜查的人对法庭裁定表示满意。

警察改革联合社区主任普丽西拉•冈萨雷斯(Priscilla Gonzalez):“谢恩德林法官发现我们了解到的是对的:众多纽约人的权利受到侵犯,纽约市实行的拦路搜查违宪。”

美国宪法保护公民不受警察的无理搜查,同时也保护公民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对待,不管是哪个族裔。也就是说,无论政府政策怎么有利于打击犯罪,都不能以侵犯公民权利为代价。

民选官员们并不主张完全取消拦路搜查,他们只是想让这一政策依法公正的去执行,而不是带有种族偏见,造成黑人和拉丁裔成为拦路搜查的主要对像。

稍早,纽约市议会也通过了社区安全法案,将设立一名督察长来监督警察局。如果市民如果遭到歧视,将可以控告警察局。

不过,法庭的违宪裁定并不是最终判决,纽约市官员还可以向更高一级法院上诉。

纽约市长彭博:“本案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得到公平审理。法庭的判决证实了这一疑虑。我们将向申诉法庭提出证据,说明这种不公。”

不过,不喜欢纽约警察拦路搜查的民众认为,法院裁决是个胜利。一旦判决生效,它将成为公共安全法提案。

新唐人记者高明德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