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民被驱逐出境后可否再进入美国?

2013年09月14日美国新移民法案
【新唐人2013年9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安妮综合报导)不久前,纽约一位朋友A提到这样一件事儿。他的好友B在1993年因参与非法洗钱交易,被判了重罪,并于1999年被美国移民局驱逐出境。当时B已同美国公民结婚,育有一子。如今,十多年过去了,B非常渴望能返回美国,看望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那么根据美国相关法律,有过这样经历的人可否申请回美探亲呢?

移民律师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据纽约市立大学(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CUNY)Citizenship Now! 项目总监、律师艾伦.韦尼克(Allan Wernick)介绍,《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tion 212(d)(3).)对非移民签证豁免权有明确的规定,即不管是因什么原因被驱逐出境,他都必须在离境后的20年内,向所居住国的美国领事馆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痛改前非,不会再从事任何犯罪活动,来美国祇是与亲属接触,并保证在探访期结束时返回原住国家,这样他才能申请探亲签证进入美国。

不过,对这样的人来说, 即便是申请短期探亲签证, 也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他们一般都曾在美国触犯过移民法或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美国政府会出于对国家和社会安全的考虑,审慎衡量是否应让他们再次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