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从李天一等案看中共爪牙坐大

2013年10月16日评论
【新唐人2013年10月16日讯】 李天一无疑是劣迹斑斑的青年,是大陆当代官富二代恶行的代表,这当然与他唱红歌捞名利父母的德行分不开,更是党文化精心浇灌的毒苗。但是细心阅读李天一被判刑十年的相关资料,只要以事实和法律为根据公正评判,便可以发现这一审判即使不说是冤案,也是公然无视法律的瑕疵审判。不出庭不接受被告律师的质询下,就强行认定五名被告犯有轮奸的重罪,而刑事重罪必须首先中共法院仅凭原告女方一面之词,在办案方非法逼供和律师引诱认罪的情况下,在原告没有任何疑问才能定罪的。

其次所有的录像等资料全都证实女原告有卖淫嫌疑,她不仅主动与被告勾搭甚至追到被告家还纠缠不放,唯一不能落实的是奸淫现场她是否翻悔了,但是原告谎话连篇毫无诚信可言,因此绝不应该仅凭涉嫌卖淫又撒谎成性的原告一面之词,就判定大多是未成年人的五被告轮奸罪行成立。另外酒店涉嫌容留卖淫和张姓男子涉嫌组织卖淫,也是有充分证据和被告一方提请诉讼的,法庭不可理喻的公然驳回不准提诉,也展现了中共司法审理此案完全无视罪行事实和法律。

所以出现如此玩忽法律的审判,令人不得不怀疑这审判背后的原因,而分析此案的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受大陆群情激愤的社会舆论压力,迫使中共司法机构屈从而造成的。这一京城恶少涉嫌轮奸的刑事案件,在大陆确实形成了相当强烈的舆论,是大陆社会最为群情激奋的着名案件之一。有些人甚至激愤到了不听事实,只要是对李天一有利的情节,不论是否事实都破口大骂,甚至威胁污蔑诽谤提供实情的人。由于这种舆论的主要平台是网络,所以有些人将此现象称为网络暴民。

这种舆论现象当然可以说是社会压力,但是认为中共就是屈从于这压力,才做出如此不顾法律和事实的审判,则是太把社会舆论对中共的压力当回事了,是盲目荒唐的夸大了社会压力的作用。中共有的官吏公然高喊大陆的屁民一钱不值,这其实是中共内心对大陆民众的真实评估。而中共对大陆民众的舆论更是看的不如屁臭,因为屁毕竟臭得要令其不得不捂鼻子,舆论则不仅不能让中共有所顾忌,反而会激发中共老羞成怒必然暴虐施压。

如果舆论真对中共有令其不得屈从的威力,那么大量社会关注的舆论强大的案例,就不该出现中共罔顾法律和事实施暴的案件。例如最近被中共杀害的小贩夏俊峰,多年来大陆社会的关注和舆论的汹涌澎湃的程度,绝对比李天一等人轮奸案引发的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如此强烈愤慨的社会舆论对中共毫无作用,对夏俊峰的正当防卫依然污蔑为杀人,悍然杀死了被中共下岗迫入小贩行当、为大陆民众强烈关注和同情的夏俊峰。

类似的案例并非个别的而是普遍广泛的存在,例如明显被谋杀的农民维权代表钱云会,强奸凶手供认而不予重审的被枉杀的聂树斌等,都是大陆民众极其愤慨舆论汹涌澎湃的,但是哪一件中共不都是悍然不顾嘛。实际中共根本不懂什么正常语言和情感的社会舆论,中共只懂得并屈从于强烈的暴力抗争,例如屈从于大陆一些暴烈的群体抗争事件。

研究这些类似的悍然不顾事实、法律和舆论的个案,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便是中共司法管控系统的魔影,在其中起着造成如此怪相的决定性作用。聂树斌就是河北司法系统枉杀的不言自明,钱云会被辗死在车轮下种种迹象都指向警察司法机构。夏俊峰是因为遭城管毒打而被迫自卫,这对有大陆常识的任何人都可谓一目了然,中共法院居然说夏俊峰没遭毒打而疯狂杀人,当然是因为城管已经是中共不可或缺的施暴爪牙了。

李天一等人所谓的轮奸案也是同样明显不过的,因为从录像等证据可以看出这是公开的组织卖淫,酒店和组织卖淫的张姓淫头触犯法律清楚不过,其中敲诈勒索钱财的恶行也是一目了然,而且手法完全相同的事例并非首次发生。在京城的大酒家能够公然组织卖淫设计仙人跳,没有警方等司法机构撑腰或就是后台大老板,那是将社会大众当智障者来蒙骗了。遍布大陆的所有猖獗卖淫的处所,无一不是由于警察司法机构罩着和分赃。从李天一亲属和律师不论向警方还是法院提诉,这些司法部门对公然卖淫和敲诈勒索不理不睬,也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司法机构就是这些作奸犯科的始作俑者。

一个专制政权走向最终灭亡阶段,专制政权的爪牙必然坐大和忘形的猖獗,而专制政权为了能够有效挥动刀棍压制社会,也必然默许和纵容这些爪牙无恶不作为酬劳。目前中共的军队、警察、检察院和法院、武警、城管等等都在坐大,从习近平最近要将司法权直接收归中共中央,也就是由他习近平掌控操持生杀予夺的大权,便可以看出中共的所谓司法系统已经坐大的程度。但是想回覆到毛时代的缺乏智慧和时代感的习近平,同样缺乏对已经坐大的爪牙之危险的真实感知,他想将司法大权一手执掌不仅难如登天,反而是在中共遍布暗礁险滩的权斗场,开启了一个预后不良更为激烈的权斗航向。


文章来源:《自由亚洲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