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10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李剑综合报导)近日,广东羊城晚报报业集团针对《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事拘留一事,宣布说:集团决定派出工作小组,对新快报采编人员管理和出版流程管理等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10月29日广东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宣布,《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一事经传媒报导后,集团高度重视,决定派出工作小组,对新快报采编人员管理和出版流程管理等进行调查,对报社相关工作进行整顿,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督促新快报社认真整改。
10月18日陈永洲被湖南长沙警方跨省拘捕。22日晚间,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报导,陈永洲从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间,共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的报道,并向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涉案。
《新快报》坚持陈永洲无违法
《新快报》很快通过微博回应说,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希望当局能及时回应,真正做到依法、透明办案。并在23日至24日高调要求当局放人。
10月26日,《新快报》又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说:“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导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导,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导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声明中说,核查报导之后,除了其中一篇报导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之外,其他报导内容均无事实差错。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导“符合舆论监督类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报导说,经过“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导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新快报》突转变态度
10月26日,中共央视突然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在央视的视频中,很多人注意,还未被审判的陈永洲已经被剃了头。《新快报》官方微博发表一个隐晦评论,质疑事件背后有鬼。
但是,在27日《新快报》突转变态度,在头版发道歉声明,自认对稿件审核把关不严。
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导,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并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局势急转让读者云里雾里。
各界质疑声四起
陈永洲央视“认罪”的新闻迅速在大陆各大门户网站上转载,各界质疑声四起。
知名学者吴祚来质疑:“记者受人指使?这人是谁?给了记者多少钱?记者将广告与招待费误写成广告费,这比招待费干净多了,有什么不妥?招待费高才是问题呢。先抓后审,用当事人车辆去抓记者,这才是问题,这笔钱看中联重工如何入帐?是不是屈打乱招,存疑!”
知名博主、作家天佑认为:“法院还没审判,央视就开始报导陈永洲的‘罪行’,这跟办薛蛮子案是一个路数,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作家“草军书”认为,官方媒体第一次报导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央视报导的倾向性严重。
中国记者因报道而被刑拘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今年8月,《新快报》另一名记者刘虎也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
《新快报》由广州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1998年创刊,是广东三家主要都市报之一。
10月29日广东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宣布,《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一事经传媒报导后,集团高度重视,决定派出工作小组,对新快报采编人员管理和出版流程管理等进行调查,对报社相关工作进行整顿,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并督促新快报社认真整改。
10月18日陈永洲被湖南长沙警方跨省拘捕。22日晚间,长沙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报导,陈永洲从去年9月26日至今年6月1日间,共发表了10篇有关中联重科“虚报利润”、“利益输送”、“畸形营销”及涉嫌造假等一系列批评性的报道,并向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涉案。
《新快报》坚持陈永洲无违法
《新快报》很快通过微博回应说,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希望当局能及时回应,真正做到依法、透明办案。并在23日至24日高调要求当局放人。
10月26日,《新快报》又发出声明,坚持陈永洲并无违法违规行为。声明说:“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导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导,对问题进行监督和报导是媒体的职责所在,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声明中说,核查报导之后,除了其中一篇报导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广告费5.13亿”之外,其他报导内容均无事实差错。新快报认为陈永洲的报导“符合舆论监督类新闻报导的基本要求”。
报导说,经过“调查了解,陈永洲在报导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新快报》突转变态度
10月26日,中共央视突然播出陈永洲“忏悔认罪”视频,在央视的视频中,很多人注意,还未被审判的陈永洲已经被剃了头。《新快报》官方微博发表一个隐晦评论,质疑事件背后有鬼。
但是,在27日《新快报》突转变态度,在头版发道歉声明,自认对稿件审核把关不严。
声明称:“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导,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并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局势急转让读者云里雾里。
各界质疑声四起
陈永洲央视“认罪”的新闻迅速在大陆各大门户网站上转载,各界质疑声四起。
知名学者吴祚来质疑:“记者受人指使?这人是谁?给了记者多少钱?记者将广告与招待费误写成广告费,这比招待费干净多了,有什么不妥?招待费高才是问题呢。先抓后审,用当事人车辆去抓记者,这才是问题,这笔钱看中联重工如何入帐?是不是屈打乱招,存疑!”
知名博主、作家天佑认为:“法院还没审判,央视就开始报导陈永洲的‘罪行’,这跟办薛蛮子案是一个路数,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
作家“草军书”认为,官方媒体第一次报导中不见当事人律师的观点,也没有深挖事件经过,而是当事人主动“认罪”,央视报导的倾向性严重。
中国记者因报道而被刑拘的事件并非首次发生,今年8月,《新快报》另一名记者刘虎也因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
《新快报》由广州羊城晚报报业集团主办,1998年创刊,是广东三家主要都市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