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3月11日讯】前几天看了微博上关于《请刘胡兰离我的孩子远点》一文的争议贴,有些网友的回复着实让我看完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一想起来就反胃,那个家长其实说的太客气了,今天终于憋不住出来说几句。
我也是个父亲,我爱我的孩子,我希望他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和学习,并且生活在阳光下。我自认为我的小学上的并不开心,可能最大的原因是学校附近有几个旧书摊,通过那些大部分是繁体中文的旧书让我在那个年纪知道了很多不应该知道的事。所以我小时候喜欢找一些老年人让他们给我讲过去的事情,所以我的小学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迷信老师、迷信课本。但是作为一个孩子,知道自己生活在一堆理所当然的谎言中,怎么可能会开心?
对我的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我没有异议,作为一个炎黄子孙,当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但是,这些年来学校所作的可以称作爱国主义教育么?简直可笑,他们是在打着“爱国主义教育”的旗号给孩子们洗脑,唯一的结果就是让孩子们丧失最基本的道德观,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跟“爱国主义”四个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从我小时候开始,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本就是用强制灌输的方法让我们去崇拜那几个“典型民族英雄”,组织我们去看一些歪曲事实并加入很强意识形态的电影。刘胡兰只是其中之一,还有诸如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之流。甚至孩子们写作文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用上“每当我碰上了困难,都会想起邱少云在烈火中” 云云。可是在我上到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在旧书摊里偶然看到了一堆来自某个台商家里旧书之后,我慢慢被一种生活在谎言中的恐惧感笼罩了。所以,我绝不希望我的孩子以后也像我一样留下这样的童年阴影。
这不是危言耸听,我们一个一个的来说,这些年来学校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都教了孩子们些什么。
一、关于刘胡兰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1947年初因谋杀被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我并不质疑刘胡兰本人为自己的理想而敢于献出生命的高贵品质,也不质疑她视死如归的伟大气节。可以说,我个人很欣赏她的魄力,但这并不代表我认可她的所作所为。
刘胡兰的人物生平记载她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被选为村儿童团长,带领伙伴站岗放哨查路条,侦察敌情,运送武器弹药等。首先,让一个 10岁的女孩被招募参与战争,这种行为属于使用娃娃兵,招募者明显违反国际法,有重大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嫌疑。你们可以想象:一个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一个民众信息闭塞知识匮乏的年代里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10岁的孩子连基本的社会价值观都还没建立起来,怎么可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她只是一个被洗了脑的可怜小女孩而已。别忘了1942年也是民国31年,我们的国家那时候也是有政府的,而当年的刘胡兰是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可能你们无法想象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是一个什么概念,但其实这对我们并不陌生,就在这最近这几年,看看索马里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刚果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哥伦比亚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件多么残酷且悲哀的事情。这有什么好值得宣扬的?有什么值得让我的孩子学习的?10岁的娃娃兵,并且不是为了抵御外族侵略,而是丧生于内斗,这是一个民族的耻辱啊,只是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可怜的10岁小女孩洗脑,然后卷入战争,最后害死了她这都不算完,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拿着这份肮脏的耻辱当荣耀,且问:任何一个现代的明事理的父母怎么可能让自己所深爱的孩子被灌输这种肮脏的罪恶理念?这使我不禁恐慌:对我的孩子进行这种洗脑,是不是准备着如果万一战争爆发,我的孩子是不是也要成为同样的牺牲品?
更何况,刘胡兰童年积极参与政治斗争,死的时候也不过十三四岁,那是中华民族8年抗日战争刚刚结束没多久,当时的中国政府的军队在抗日战争中死伤 320多万人,元气大伤。而刘胡兰却是反政府军的娃娃兵。导致她死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她犯了罪:参与谋杀了一个政府基层行政官员(村长石佩怀),然后被当时地方政府(当时她所在省政府主席为阎锡山)依法处以死刑(死刑判决依据当时《中华民国刑法》第二十二章之规定)。可以说:刘胡兰不仅是一个娃娃兵,还是一个杀人犯。当时中国已经是法制国家,法律也已经趋于健全,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违法参与了谋杀。就算在当时由于民众文化落后法制意识淡薄,但是杀人犯法、杀人偿命可是几千年来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刘胡兰于情于理于法都该死。别拿那个被杀害的村长是贪官污吏是欺压百姓的坏人这种话来欺骗我的孩子,就算是个人渣,刘胡兰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也没有权利不通过法律途径去谋杀他。现在社会上贪官污吏更多,更坏,难道学校是要教我的孩子小小年纪去杀掉那些欺压百姓的贪官么?杀的是坏人就不是杀人犯了么?这种教育明显是摧毁和扭曲孩子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鄙劣行为,更何况,当时被谋杀的那个基层官员是否真的是坏人我们根本不得而知,也许他本身只是尽忠职守,但因为双方分别代表了不同人群的利益而产生的矛盾。而且为什么这些年来的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只说刘胡兰死的是多么悲壮,而把刘胡兰是因为谋杀而被判死刑的起因给隐瞒了?
就算退一万步来讲,由于内战最后的结果是反政府武装所代表的政党获胜了,刘胡兰这个娃娃兵谋杀前政府官员的行为可以算作是革命战争的杀敌,刘胡兰因谋杀被前政府判处死刑可以算作为革命光荣牺牲,可以算烈士。但起码要清楚一点:就算是烈士,也是你们那个政党的烈士。跟我没关系,跟我孩子也没关系。我们家现在的幸福生活也不是那个娃娃兵的鲜血换来的,而是依靠我们家人辛苦劳动换来的,我们凭什么要感她的恩?就算当年我父亲跟着他父母撤离大陆,我们家也不见得过得不如现在幸福,更何况我的孩子想加入哪个政党要等他成年后自己判断。
所以请让刘胡兰远离我们家孩子,谋杀是罪恶,娃娃兵是罪恶,我家孩子是无辜的,别让这些成年人的罪恶弄脏了他的童年。
二、关于董存瑞
董存瑞,河北省怀来县人,1929年生人,1948年死于内战。
13岁时,少年董存瑞因掩护区委书记(1942年,区委书记兼武委会主任王平)躲过侵华日本军队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因为是抵御外族侵略,所以就算年纪小小被卷入战争也是没有办法,毕竟不同民族间战争所引起的仇恨已经完全高于一般道德约束了。况且民族存亡之际,他那时的所作所为的确可以成为小学对我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题材。
但奈何学校该教的不教,关于董存瑞少年时代的英雄事迹只字不提,教给孩子们的却是他在内战中的所谓壮烈牺牲。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内战是什么?内战就是我们中国的两个党派为了各自所代表的那一个人群的政治利益而引起的战争,这两个党派一方是中国自脱离封建社会以来建立起第一个合法的民主政府的党派,因对方属于反政府武装且为实现政治诉求所使用的暴力手段违反当时中国宪法,故称对方为“匪”。而另一方则认为自己所在党派代表了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认为当时的合法政府的执政方法已经阻碍了历史进步的潮流,要求其下台,故称对方为“反动派”。但归根结底,都是中国人。无非就是两个政党的权利争夺,两个政党所代表的人群的利益争夺而已。这不同于抵御外族侵略的战争,这是一个为权利和利益而让自己的同胞互相残杀的战争。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这种同胞之间的自相残杀早已为道德所不容。
而董存瑞,正是这么一个人物。在他导致他死亡的那场战斗中,他杀死的是自己的同胞,同样,他也为此而死。我看过微博上一个叫战略兵王发过一段很实在的话,其中有一句这么说:“抗日战争,不是中国的耻辱,国共内战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国耻。淮海大战,是140万中国儿女在自己土地上自相残杀,当一个中国农民的孩子把刺刀恶狠狠的捅进另一个中国农民的孩子胸膛的时候,注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爱国主义教育,教育的是爱国,爱中华民族,不是热爱某一个政党,要知道一个国家不是只存在一个党派的,董存瑞的死,来源于我们国家内中华民族的同胞之间的互相残杀,是典型的不爱国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的耻辱,把这个当做爱国主义教材灌输给我的孩子是出于什么用心?如果我的孩子真的从这里学到了什么,那后果更可怕。因为他会认为,如果以后他觉得现在的政党开始背离大多数人的利益,他也应该拿起刺刀,投入战争,投入杀戮,哪怕是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只要符合他们大多数人的利益。哪怕他的刺刀刺进的是同样一个中国普通家庭的孩子。
所以我们同样也退一万步讲:像刘胡兰一样,董存瑞是英烈,那只是某一个党派的英烈。我们没有加入那个党派,所以我们不需要感恩,这跟我们没有一毛钱关系。我的曾爷爷曾经是国民党的大法官,他就从来没教育过家里的子弟张灵甫将军是内战中牺牲的烈士,因为家里的子弟同样没有加入国民党,那张灵甫将军只有在我曾爷爷一个人那里算烈士而已。但我曾爷爷会讲给家里的子弟说:“钟麟将军是个民族英雄,因为他从上海到邵阳一直在跟日本军队血战,就连那条腿,也是跟日本人拼命时瘸的。”
所以请让董存瑞远离我们家孩子,同胞相残是罪恶,我家孩子是无辜的,别让这些成年人的罪恶弄脏了他的童年,如果真要从董存瑞身上让孩子学到点什么,那也只能是四个字“成王败寇”。
三、关于黄继光、邱少云
黄继光1926~1952、邱少云1926~1952。两人都死于朝鲜战争。
朝鲜战争是朝鲜民族的内战,就像我们国家的内战一样,是一个民族间的同胞互相残杀的战争。
如果要说这场战争是别的民族内部的事务,跟我们没有一毛钱关系也不对。毕竟由于当时国际政治局势决定如果我们的北方如果是一个政治制度与我们国家水火不容的邻邦会很麻烦。但麻烦归麻烦,这些麻烦都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应该由执政党里这些搞政治的人去解决。总起来说,窃以为这些麻烦都跟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直接关系不是很大。
所以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就派出了只效忠于这个党派的军队(注意:这支军队只效忠于这一个党派),然后在付出了36万我族同胞的鲜血后,帮助北朝鲜打完了这场战争。黄继光与邱少云就是在这场战争中伤亡的36万同胞中的两名。
他们是一支只效忠于一个党派的军队,他们参加了一场其他民族的内战。作为一个不属于这个党派的同胞来说,我为他们的死而感到悲痛,但仅此而已,我并不认为他们值得我的孩子去学习。因为我的孩子并不是这个党派的成员,他们的死,跟我们的家庭,我的孩子,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如果没有他们这36万多人的鲜血抛洒的异国他乡,也许我们国家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会困难一些。但那可是36万个活生生的小伙子啊,就这么死的死伤的伤,值得么?还有什么能比这么多人的生命更重要?而且我并不认为这是一场正义的战争,因为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了,当年付出这么多同胞的鲜血保护了一个什么政权。北朝鲜的人民这些年过着怎样一种生活?他们甚至还处在标准的封建帝王世袭制度加奴隶制度的政治环境里。他们的贫苦与随时而来的生命危险就像我们的爷爷辈年轻时那么恐怖。这是我们的一部分同胞对北朝鲜人民所犯下的罪行,助纣为虐,总有一天,是要还的。除非朝鲜这个民族灭亡,否则总有开启民智的那一天。
在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中,为了一个党派而死亡的两名士兵。为什么要放在爱国主义教育中?为什么要我的孩子去崇拜他们?学习他们?难道让我的孩子以后也去参加一场非正义的战争?也去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做一件自认为是在“保护自己祖国”的蠢事?我不认可。
所以请让黄继光、邱少云远离我们家孩子,除了抵抗外族侵略和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尊严,任何战争都是充满了罪恶和非正义的,我的孩子还很小,我很爱他,请让这些死亡的阴影远离他,我希望他能在阳光下成长,并成长为一个有道德和健康价值观的人。
虽然我非文人,且学历不高,但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个体,这是最基本的愿望。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我也是个父亲,我爱我的孩子,我希望他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和学习,并且生活在阳光下。我自认为我的小学上的并不开心,可能最大的原因是学校附近有几个旧书摊,通过那些大部分是繁体中文的旧书让我在那个年纪知道了很多不应该知道的事。所以我小时候喜欢找一些老年人让他们给我讲过去的事情,所以我的小学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迷信老师、迷信课本。但是作为一个孩子,知道自己生活在一堆理所当然的谎言中,怎么可能会开心?
对我的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我没有异议,作为一个炎黄子孙,当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但是,这些年来学校所作的可以称作爱国主义教育么?简直可笑,他们是在打着“爱国主义教育”的旗号给孩子们洗脑,唯一的结果就是让孩子们丧失最基本的道德观,失去分辨是非的能力,跟“爱国主义”四个字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从我小时候开始,所谓的爱国主义教育基本就是用强制灌输的方法让我们去崇拜那几个“典型民族英雄”,组织我们去看一些歪曲事实并加入很强意识形态的电影。刘胡兰只是其中之一,还有诸如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之流。甚至孩子们写作文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用上“每当我碰上了困难,都会想起邱少云在烈火中” 云云。可是在我上到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在旧书摊里偶然看到了一堆来自某个台商家里旧书之后,我慢慢被一种生活在谎言中的恐惧感笼罩了。所以,我绝不希望我的孩子以后也像我一样留下这样的童年阴影。
这不是危言耸听,我们一个一个的来说,这些年来学校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都教了孩子们些什么。
一、关于刘胡兰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1947年初因谋杀被判决死刑并立即执行。我并不质疑刘胡兰本人为自己的理想而敢于献出生命的高贵品质,也不质疑她视死如归的伟大气节。可以说,我个人很欣赏她的魄力,但这并不代表我认可她的所作所为。
刘胡兰的人物生平记载她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被选为村儿童团长,带领伙伴站岗放哨查路条,侦察敌情,运送武器弹药等。首先,让一个 10岁的女孩被招募参与战争,这种行为属于使用娃娃兵,招募者明显违反国际法,有重大战争罪和反人类罪嫌疑。你们可以想象:一个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一个民众信息闭塞知识匮乏的年代里10岁的女孩能知道什么?10岁的孩子连基本的社会价值观都还没建立起来,怎么可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她只是一个被洗了脑的可怜小女孩而已。别忘了1942年也是民国31年,我们的国家那时候也是有政府的,而当年的刘胡兰是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可能你们无法想象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是一个什么概念,但其实这对我们并不陌生,就在这最近这几年,看看索马里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刚果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看看哥伦比亚反政府武装的娃娃兵,你就会发现,这是一件多么残酷且悲哀的事情。这有什么好值得宣扬的?有什么值得让我的孩子学习的?10岁的娃娃兵,并且不是为了抵御外族侵略,而是丧生于内斗,这是一个民族的耻辱啊,只是为了某种政治目的,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可怜的10岁小女孩洗脑,然后卷入战争,最后害死了她这都不算完,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拿着这份肮脏的耻辱当荣耀,且问:任何一个现代的明事理的父母怎么可能让自己所深爱的孩子被灌输这种肮脏的罪恶理念?这使我不禁恐慌:对我的孩子进行这种洗脑,是不是准备着如果万一战争爆发,我的孩子是不是也要成为同样的牺牲品?
更何况,刘胡兰童年积极参与政治斗争,死的时候也不过十三四岁,那是中华民族8年抗日战争刚刚结束没多久,当时的中国政府的军队在抗日战争中死伤 320多万人,元气大伤。而刘胡兰却是反政府军的娃娃兵。导致她死亡的最直接原因是她犯了罪:参与谋杀了一个政府基层行政官员(村长石佩怀),然后被当时地方政府(当时她所在省政府主席为阎锡山)依法处以死刑(死刑判决依据当时《中华民国刑法》第二十二章之规定)。可以说:刘胡兰不仅是一个娃娃兵,还是一个杀人犯。当时中国已经是法制国家,法律也已经趋于健全,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她违法参与了谋杀。就算在当时由于民众文化落后法制意识淡薄,但是杀人犯法、杀人偿命可是几千年来人尽皆知的事情。所以,刘胡兰于情于理于法都该死。别拿那个被杀害的村长是贪官污吏是欺压百姓的坏人这种话来欺骗我的孩子,就算是个人渣,刘胡兰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也没有权利不通过法律途径去谋杀他。现在社会上贪官污吏更多,更坏,难道学校是要教我的孩子小小年纪去杀掉那些欺压百姓的贪官么?杀的是坏人就不是杀人犯了么?这种教育明显是摧毁和扭曲孩子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鄙劣行为,更何况,当时被谋杀的那个基层官员是否真的是坏人我们根本不得而知,也许他本身只是尽忠职守,但因为双方分别代表了不同人群的利益而产生的矛盾。而且为什么这些年来的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只说刘胡兰死的是多么悲壮,而把刘胡兰是因为谋杀而被判死刑的起因给隐瞒了?
就算退一万步来讲,由于内战最后的结果是反政府武装所代表的政党获胜了,刘胡兰这个娃娃兵谋杀前政府官员的行为可以算作是革命战争的杀敌,刘胡兰因谋杀被前政府判处死刑可以算作为革命光荣牺牲,可以算烈士。但起码要清楚一点:就算是烈士,也是你们那个政党的烈士。跟我没关系,跟我孩子也没关系。我们家现在的幸福生活也不是那个娃娃兵的鲜血换来的,而是依靠我们家人辛苦劳动换来的,我们凭什么要感她的恩?就算当年我父亲跟着他父母撤离大陆,我们家也不见得过得不如现在幸福,更何况我的孩子想加入哪个政党要等他成年后自己判断。
所以请让刘胡兰远离我们家孩子,谋杀是罪恶,娃娃兵是罪恶,我家孩子是无辜的,别让这些成年人的罪恶弄脏了他的童年。
二、关于董存瑞
董存瑞,河北省怀来县人,1929年生人,1948年死于内战。
13岁时,少年董存瑞因掩护区委书记(1942年,区委书记兼武委会主任王平)躲过侵华日本军队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因为是抵御外族侵略,所以就算年纪小小被卷入战争也是没有办法,毕竟不同民族间战争所引起的仇恨已经完全高于一般道德约束了。况且民族存亡之际,他那时的所作所为的确可以成为小学对我孩子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题材。
但奈何学校该教的不教,关于董存瑞少年时代的英雄事迹只字不提,教给孩子们的却是他在内战中的所谓壮烈牺牲。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内战是什么?内战就是我们中国的两个党派为了各自所代表的那一个人群的政治利益而引起的战争,这两个党派一方是中国自脱离封建社会以来建立起第一个合法的民主政府的党派,因对方属于反政府武装且为实现政治诉求所使用的暴力手段违反当时中国宪法,故称对方为“匪”。而另一方则认为自己所在党派代表了中国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并认为当时的合法政府的执政方法已经阻碍了历史进步的潮流,要求其下台,故称对方为“反动派”。但归根结底,都是中国人。无非就是两个政党的权利争夺,两个政党所代表的人群的利益争夺而已。这不同于抵御外族侵略的战争,这是一个为权利和利益而让自己的同胞互相残杀的战争。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这种同胞之间的自相残杀早已为道德所不容。
而董存瑞,正是这么一个人物。在他导致他死亡的那场战斗中,他杀死的是自己的同胞,同样,他也为此而死。我看过微博上一个叫战略兵王发过一段很实在的话,其中有一句这么说:“抗日战争,不是中国的耻辱,国共内战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国耻。淮海大战,是140万中国儿女在自己土地上自相残杀,当一个中国农民的孩子把刺刀恶狠狠的捅进另一个中国农民的孩子胸膛的时候,注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爱国主义教育,教育的是爱国,爱中华民族,不是热爱某一个政党,要知道一个国家不是只存在一个党派的,董存瑞的死,来源于我们国家内中华民族的同胞之间的互相残杀,是典型的不爱国的体现,是一个民族的耻辱,把这个当做爱国主义教材灌输给我的孩子是出于什么用心?如果我的孩子真的从这里学到了什么,那后果更可怕。因为他会认为,如果以后他觉得现在的政党开始背离大多数人的利益,他也应该拿起刺刀,投入战争,投入杀戮,哪怕是用同归于尽的方式,只要符合他们大多数人的利益。哪怕他的刺刀刺进的是同样一个中国普通家庭的孩子。
所以我们同样也退一万步讲:像刘胡兰一样,董存瑞是英烈,那只是某一个党派的英烈。我们没有加入那个党派,所以我们不需要感恩,这跟我们没有一毛钱关系。我的曾爷爷曾经是国民党的大法官,他就从来没教育过家里的子弟张灵甫将军是内战中牺牲的烈士,因为家里的子弟同样没有加入国民党,那张灵甫将军只有在我曾爷爷一个人那里算烈士而已。但我曾爷爷会讲给家里的子弟说:“钟麟将军是个民族英雄,因为他从上海到邵阳一直在跟日本军队血战,就连那条腿,也是跟日本人拼命时瘸的。”
所以请让董存瑞远离我们家孩子,同胞相残是罪恶,我家孩子是无辜的,别让这些成年人的罪恶弄脏了他的童年,如果真要从董存瑞身上让孩子学到点什么,那也只能是四个字“成王败寇”。
三、关于黄继光、邱少云
黄继光1926~1952、邱少云1926~1952。两人都死于朝鲜战争。
朝鲜战争是朝鲜民族的内战,就像我们国家的内战一样,是一个民族间的同胞互相残杀的战争。
如果要说这场战争是别的民族内部的事务,跟我们没有一毛钱关系也不对。毕竟由于当时国际政治局势决定如果我们的北方如果是一个政治制度与我们国家水火不容的邻邦会很麻烦。但麻烦归麻烦,这些麻烦都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应该由执政党里这些搞政治的人去解决。总起来说,窃以为这些麻烦都跟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直接关系不是很大。
所以我们国家的执政党就派出了只效忠于这个党派的军队(注意:这支军队只效忠于这一个党派),然后在付出了36万我族同胞的鲜血后,帮助北朝鲜打完了这场战争。黄继光与邱少云就是在这场战争中伤亡的36万同胞中的两名。
他们是一支只效忠于一个党派的军队,他们参加了一场其他民族的内战。作为一个不属于这个党派的同胞来说,我为他们的死而感到悲痛,但仅此而已,我并不认为他们值得我的孩子去学习。因为我的孩子并不是这个党派的成员,他们的死,跟我们的家庭,我的孩子,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如果没有他们这36万多人的鲜血抛洒的异国他乡,也许我们国家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会困难一些。但那可是36万个活生生的小伙子啊,就这么死的死伤的伤,值得么?还有什么能比这么多人的生命更重要?而且我并不认为这是一场正义的战争,因为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了,当年付出这么多同胞的鲜血保护了一个什么政权。北朝鲜的人民这些年过着怎样一种生活?他们甚至还处在标准的封建帝王世袭制度加奴隶制度的政治环境里。他们的贫苦与随时而来的生命危险就像我们的爷爷辈年轻时那么恐怖。这是我们的一部分同胞对北朝鲜人民所犯下的罪行,助纣为虐,总有一天,是要还的。除非朝鲜这个民族灭亡,否则总有开启民智的那一天。
在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中,为了一个党派而死亡的两名士兵。为什么要放在爱国主义教育中?为什么要我的孩子去崇拜他们?学习他们?难道让我的孩子以后也去参加一场非正义的战争?也去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去做一件自认为是在“保护自己祖国”的蠢事?我不认可。
所以请让黄继光、邱少云远离我们家孩子,除了抵抗外族侵略和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尊严,任何战争都是充满了罪恶和非正义的,我的孩子还很小,我很爱他,请让这些死亡的阴影远离他,我希望他能在阳光下成长,并成长为一个有道德和健康价值观的人。
虽然我非文人,且学历不高,但这是我作为一个父亲,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个体,这是最基本的愿望。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