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阳:也来说说红朝PX

2014年04月08日时政评论
“广东茂名拟设立PX项目,当地一些人于3月30日聚集抗议,并于当晚发展成少数人的打砸行为。茂名警方迅速控制了事态,处置过程无人死亡。”——这是《环球时报》的一段文字,写的很有水准。其一,即使全茂名的民众都上街抗议,在历次反PX聚集里也不能算是多的;其二,过程无人死亡,受伤、致残、濒死各类状况未予统计。

诚如《环球时报》所言,国内反PX抗议已有多起,厦门、大连、什邡、南通、宁波、昆明市民不断复制对重化工专案的绝杀,并在全国范围内几乎固化了“只要老百姓一抗议,当地政府就会停止重化工专案”的循环。只不过这个循环,官员们普遍认为是恶性的,民众普通认为是良性的。而这个认知的矛盾,自2007年厦门抵制PX项目至今已7年有馀,却仍被如《环球时报》在内的官媒认为是百姓的不理性、不相信科学,以及地方政府缺乏担当造成的。

首先说这个科学,笔者认为线民说的很好:“没人不相信科学,只是很多人不相信‘政府的科学’”。当然,这里的政府应该是特指的当朝政府。笔者是学理工的,但亦无兴趣去翻资料查PX专案是否有害,只是笔者确信没有哪个官员退休以后会到化工城市定居,更不相信有朝一日《环球时报》会把总部搬去和PX工厂做邻居。无论站在哪一门科学角度去认证,所谓科学的论证结果都是要有前提、保障而后才会有结论的,脱离客观环境的科学必定成伪。食用油无害,不能代表地沟油也无害,对我等百姓来讲,这才是实实在在的科学。而PX专案也好,其他政府专案也罢,公众是没有任何义务去自学并精通相关知识的,但政府却有不可推卸的义务,让大众参与立项决策、环保评估和环保监督,并通过公开的交叉辩论普及科学知识。而不是政府根据GDP需求立项以后给公众一个公告,便要公众无条件拥护的。

而若说到地方政府担当,笔者恰恰觉得停止建设PX专案的几个城市政府,还算有点最底线的担当。当民众对政府行为有异议甚至是抗议时,若政府再执意行事,那么政府究竟是在为人民服务呢?还是利用公众资源为自身利益服务呢?诚然,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普通民众限于常识、限于眼界等等,对一些新生事物会有天然的抵触情绪,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的职责、义务、权力又都是什么呢?是强压还是引导?自2007年厦门抵制PX专案至今的7年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针对PX专案做过多少关于PX专案的真正的科学认证?又出台了多少相关法律、政策去确保PX专案的环保无害化?即便PX专案在理论上能够实现无害化,各级政府真的能拿出新闻审核的力度去监管吗?

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府立项方式是,认证过程完全站在纯理论的角度去认证一个专案,专案落实以后认证书里的一切有损收益的条目,便永远只是留在那里备查了。不出问题,项目主管、政府官员从项目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出了问题,轮到谁坐在专案主管位置上便是谁去顶罪。矿山、炼钢、造纸、食品、化工,无一不是如此规律,所以民众才会对政府所谓的“环保认证”不认可、不认同,故而才有人说中国当前的一切问题,最后都会归结到政府公信力上。

那么号称“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为何公信力如此低呢?因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们,亦包换如《环球时报》之类的喉舌们,都是把自己当成是民众的管理者,而非服务者。中国的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仍然被这些人定义为,政府是民众的衣食父母,政府在养活百姓。所以才会有“各地政府必须为全国的利益有所担当”这样的论调出现。那是你的利益、权力所有者的利益、可以肆意挥霍社会资源者的利益,而不是我等百姓的利益。

而说到现代化建设需要化工产业、说到全球范围化工产品如何紧俏,以西方哪个国家为例也好,不正是说明了化工企业、化工产品,尤其是PX专案建设的成本高昂吗?而化工产业的成本,最大的不正是在于生产过程的“无公害化”吗?而“红朝”的各地官员,敢于挑战此类尖端产业,不正是因为可以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以跳过科技含量最复杂、生产成本最高昂的“无公害处理”这一环节吗?若是同样高昂的成本,同样低效率的收益,试问“红朝”的官员还真的会如此热衷吗?

说现如今的百姓谈PX色变,还是因为百姓还想在“红朝”制度下争取一点自己的生存权。如若哪一天,百姓面对PX而不和你“红朝”谈PX时,那就是要谈一谈“红朝是否该存在”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