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暴力抢包、抢手机 抓10馀人
4月8日一早,我就赶往海淀法院,去看看期待已久的丁家喜、李蔚案开庭。出了10号线苏州街地铁口,就看见路口有交通协管、穿黑衣的,我刚刚走到法院的北门胡同口,就被四五个人要求我出示身份证。我要求看他们的工作证、警官证,有两人向我出示了证件,但其他人都没有证件。我不给看他们身份证,迈步往回走。他们上来就是驾着我上他们的面包车,上车后接着上来两个年轻人抢我的包,包抢走后,我就在拿手机发短信,告知朋友注意安全。一会又来一个没穿警服的流氓恶棍抢我的手机,把我的手机萤幕夺得吱吱响,我知道萤幕坏了,所以只好放手。我怒目冷对,骂道:强盗、流氓、恶棍!为虎作伥不得好死。北门的胡同里停满了警车,至少我看见20多辆车,有30多人,穿警服的和穿便衣的、还有保安。当他们带我从北门绕到南门后,我才看见海淀法院的南门东西两侧站满了人,停了至少4辆警车。海淀法院的四周估计有数百人维持秩序。我被面包车带到中关村派出所地下室,在那里我被关到下午17点过,整整一天。才被昌平区国保和马池口镇派出所警察和保安带回昌平住处。
在中关村派出所一共被抓的有10馀人,知道名字的有陈兆志、何斌、徐彩虹夫妇、姜勇夫妇、马湘君律师、刘嘉青、张富玉等,刘嘉青因为喊了“许志永、丁家喜无罪”,后来听说刘嘉青被海淀区看守所刑拘。双榆树派出所也抓了侯欣、马永涛、龚新国、曾国凡、兰占生等,其中后面四位被刑拘。我回来后,昌平国保就2人连夜守着我门口,不让出门,出去也要用车和4人跟着我。据说,侯欣有4人值守,要持续到17日。我到今天12日便撤岗了。
开庭严重违宪 贪赃枉法
后来,据丁家喜的辩护律师张科科传来的消息知道,上午八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宣读了包括对申请回避、管辖权异议、不予传唤证人出庭、不接受当事人再次聘请律师等的诸多答覆和要求,对此,被告人和辩护人集体反对并要求出具书面答覆,未获准许。
丁家喜鉴于此,决定沉默抗议,只接受辩护人的询问。因辩护人集体多次要求一证一质,最后合议庭多次休庭后,基本上同意了辩方合法要求。开庭一天,举证尚未过半,鉴于海淀检察院全部用影本展示证据和质证,律师提出异议,海淀法院完全偏袒,导致正当司法程式遭无情践踏,为丁家喜辩护的隋牧青律师、李蔚的辩护律师蒋援民决定退庭,并向北京高院、高法控告。海淀法官威胁将发司法建议,惩处两律师。当天中午隋牧青律师被广州司法局谈话。这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行为。表明腐败的末日政府的胆战心惊,为虎作伥的法官贪赃枉法最丑恶的表演。
9日继续开庭,律师没安检。旁听席有空位,但大量申诉旁听未获允许。为李蔚辩护的常玮平律师8日晚上问我,让我向陈兆志打听一下有没有接到海淀法院的出庭作证的通知书,我专门打电话问了陈老师,他说,没有收到海淀法院的函件。这就是中国政府的法官赤裸裸地违反法律程式的最有力的证明,他们是赖不掉的!
隋牧青律师接受外媒采访时被查证件,几乎起冲突。四位律师有三位被训戒。
看守所被暴力殴打迫害
据隋牧青律师回忆说,7日上午10点赶到北京第三看守所会见丁家喜,所方非法派员监视、监听,以他用手机为丁家喜拍照及丁家喜为张科科律师签署空白授权书违规之由,强行终止会见,拉伤丁家喜双手以至流血,情急之下他大声斥骂粗暴警员。这就是赤裸裸地对待丁家喜的暴力迫害,这就是流氓、打手的行为!隋牧青律师被扣押律师证,接受所方上级监管部门调查,纠缠至下午16时方脱身。
之前也多次听说丁家喜在看守所被暴力欧打的传闻,我一直将信将疑,以丁家喜的为人,是不会和人起冲突的。隋牧青律师的亲眼所见,再次证实北京第三看守所暴力迫害丁家喜的证据。
同时,暴力迫害也从丁家喜夫人罗胜春根据丁家喜狱中录音整理的文字里,再次得到证实,预审隔着监室门暴力殴打他。丁家喜律师为他所拍的看守所照片,丁家喜头部额头左上角有个大包,肯定也是走狗暴力殴打所致。这就是流氓政府的鹰犬,号称“依法治国”的流氓专制集团的走狗恶棍对民主人士所犯下的滔天恶行,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他们流氓的本性,这些人今后一定要得到彻底清算!
我们绝不能轻易放过这些故意迫害新公民运动的许志永、丁家喜、李蔚、赵长青、张宝成、袁冬等公民的,致维权活动家曹顺利之死的,还有建三江暴力殴打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律师的鹰犬和走狗,他们连同末日的独裁极权体制的当权者一定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我们一定要强烈谴责他们的流氓打手的暴行!这就再次用鲜血的教训证明,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民运人士、维权人士、访民和线民们,大家要清醒认识到,未来中国民主的转型是不可能面对残暴的、手里拿着武器的共匪而没有准备,我们既要做好思想上的准备,也要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更要做好该做的一切准备。我再次提醒大家,绝不能有半点甚至一丝一毫的和平转型的希望。
这个案件本来春节前1月24日就能开完庭的,因为法官干扰律师的辩护,使得丁家喜以沉默抗议海淀法院的法官贪赃枉法,丁家喜当场解除了王兴等两律师的委托。后来重新聘请隋牧青律师、张科科律师为他辩护。
法院政府违宪 侵犯公民权利
其实这个案件的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莫须有的。 虽然1989年10月颁布的《集会游行示威法》也规定了和其他国家类似的审批体制,但几乎所有集会申请都遭到各种名义乃至没有名义的拒绝。这种状况显然不符合《宪法》第35条对集会自由的保障。既然政府拒绝批准已违法在先,又不能通过司法救济等途径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公民即有权诉诸自力救济。自2007年厦门市民为了抗议PX项目而“集体散步”以来,上海、广州、江苏启东等地居民均采取过类似的自发集会。总的来说,这些过程是和平理性的,不但没有产生严重不良后果,而且确实引起了社会与政府的重视,有助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张千帆,2014)
2013年3月5日,我和李英之(本名李华民)就去过朝阳区治安大队申请过游行,当通州警方知道李英之(住通州)要去朝阳区申请游行后,派4人在他家门口看着他,不让去申请。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交涉,最后在他们陪伴下开着车去朝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申请,结果是说以前从来没有人申请,不批准。
为了保证《宪法》第35条受到适当的尊重,必须严格解释《刑法》第291条所规定的各项要素。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表明集会确实造成了交通堵塞或破坏交通秩序等社会后果,且后果是明显和严重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被告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反之,则被告只是在合法行使其受《宪法》保护的集会自由,而在这种情况下适用《刑法》第291条,只能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违宪侵犯。(张千帆,2014)而事实上,丁家喜们的上街举牌、拉横幅就根本没有引起交通拥堵等严重的情况,只是拉了横幅拍照之后,迅速解散。
官员财产公示 致力教育平权
本案丁家喜们的诉求核心很简单: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和教育平权。但我们不仅没看见新公民的诉求没有得到流氓专制政府的重视,反而在今年两会以99%的投票通过了官员财产不公示的流氓决定。
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8世纪,瑞典人就有权查看首相的纳税清单。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其中规定了对竞选议员的候选人必须对资金进行公示的规定。美国1978年通过的《政府伦理法案》,对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官员统一做出规定,所有官员必须填写统一的财产登记表格如实报告财产收入。1989年又通过《伦理改革法案》,对财产登记做进一步详细规定,国会议员和联邦雇员在卸职后一定年限内,不得出任与在职期间的职权有利益冲突的公司职位等。2012年2月,美国众议院提出对《政府伦理法案》再次进行修正,要求议员在向众院和参院提交有关财产公示报告后,必须立即将其上网,使所有公众在网上可查。
法国1983年颁布《政治家生活财产透明度法》,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2008年俄罗斯通过《反腐败法》,次年正式实施,时任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亲自带头公示自己的财产。
1981年,当时的韩国总统全斗焕制定了《公职人员伦理法》,首次规定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1993年2月27日,金泳三上台后第三天即公布了自己及家人的财产情况。当年5月,韩国国会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修正案,规定担任公职者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该法案要求自总统以下3.4万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示财产。
日本1992年出台《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规定财产公示制度。
英国首个通过包括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法律以来,全世界已有137个国家建立或执行财产公示制度,早已成为各国政府防止腐败和反腐败的惯例。
中国的流氓末日政府是逆世界潮流而行,逆民心、逆民意而行,居然与13亿人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欺骗13亿人。我们看他们能走多远,能横行多久?
中国教育水准是世界上倒数的,2013年中国的教育经费投入才占到GDP的4.2%,是30多年来第一次超过4%。而我们周边的国家和地区教育投入占GDP都在20%以上。人均教育的投入更是少的可怜。中国的高等教育现在的学费是世界上最高的,幼稚园教育不纳入免费教育,小学、初中9年义务教育,实质上则是免了学费、杂费而已,书本费、还有各式各样的辅导材料、校服、辅导班、课外班等都要收费,课间餐、午餐都会收费,各种费用高的很多家庭不能承受,以至于很多孩子辍学。教育平权,我很有感触,从1988年开始从事教育工作,至今已经26年了。小学初中在2010年以前全国包括北京,大多数学校要交借读费,不交孩子无法就近上学,只能到远处上学。北京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有农民工希望学校,一直到2011年才基本上取消了农民工子弟学校。这是许志永、丁家喜们推动的结果。本来在北京上学的外地户口的子女只能回老家参加中考、高考,由于许志永、丁家喜他们的努力,争取到了在北京中考、高考的权利,而且全国各地的做法也随北京的解禁而放开。现在北京外地户口的孩子虽然只能考大专,不能上本科,但全国31各省、市、自治区都允许外地务工子女在父母工作生活所在地参加高考了。
“魔鬼”法庭,还号称“法治”国家?
高考政策的放开,是新公民运动推动争取的结果,但流氓政府却把发起组织者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抓捕、判刑。这是“依法治国”吗?而且,无论是海淀法院还是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开庭,都不允许人旁听,不对外公开开庭,难道这些法庭是黑法庭?有黑色交易?号称“人民法院”,实则是共匪惩治追求司法独立、追求正义、维权人民的黑法院,还要派大量的流氓恶匪抓人、打人、抢手机,这些都是发生在法院门口啊,这些都是见不得人的流氓黑社会行为,这是中国司法史上的耻辱啊,是上下五千年以来最黑的司法制度!关起门来,作伪证、不让律师辩护,警告律师,威胁律师等,这哪里还有法啊?《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人身等各种自由,而现在连走路都没有自由,更没有进出法庭的自由,旁听、公开审理案件、辩护的自由,这是活生生的黑社会的标本,根本不是“依法治国”的活生生的例子啊。呜呼!这是魔鬼法庭!是肮脏的、明目张胆地践踏《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丑恶行为!这些审判是见不得阳光的。
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等新公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有一些名字需要广大公民牢记,记住他们,在新公民案中作了伪证: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员警李振洋、麦子店派出所保安李建刚,朝阳公园保安庞福新、朝阳公安保安队长刘秉文、朝阳区分局员警秦东冉、朝阳分局员警张淼;清华大学西门保安张凯强、保安杨文;西单广场保洁员张素芹、西单大街管委会保安队长康永强、保安李龙,西单大街派出所员警芦庆罡、田洪、徐立镇;教育部保安孙群、保安王彦军,西城区二龙路派出所警察费景月、成峰;海淀分局治安支队员警杨玉明、张泽潮等。这些所谓的证人都是和贪赃枉法的法官是一丘之貉,他们中有的是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员警,有的是脑残的保安、还有脑残的保洁员,这些人都是被洗脑的五毛,是专制体制的帮凶,是没有脑子的中国猪。我们深信,当民主社会来到中国的那一天,他们肯定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伪证,一定会得到正义的审判和正义的道德谴责,让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孙都抬不起头来。
新公民蝴蝶效应 掀起变革的飓风
有人问:“你如何评价当下的政府?”回答说:“我从来不关心当政者喊什么口号,而只关心他们干些什么。只要他们还在压制言论自由,禁止出版宪政着作,抓捕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我对他们的评价就是糟糕透顶,而且决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天真地对他们抱有任何期望。”独裁极权政府的暴力你很难想像,它残暴到你都难以用文字形容,无耻到你无法用语言表达,现实就是残酷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一定要清醒认识他们的本来的狰狞面目,丑恶行径,暴力手段。我们不要有任何幻想,任何依靠,任何期待!我们要做好一切周全的准备,做好为自由宪政献身的准备。继续维护个人的人权,义无反顾!
只要我们大家努力发展自己的人脉关系,扩展自己的交际圈和朋友圈,我们的队伍一定会越来越壮大的,一定会形成千军万马之势的,一定会迎来光明的、自由、公义、爱的中国的!
正如丁家喜最后法庭陈述的:“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搧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让我们每一个新公民一起身体力行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以许志永、丁家喜们为榜样,践行新公民,争做新公民,让更多的中国的年轻人加入我们的新公民行列,形成推动中国社会变革的中坚力量,刮起社会变革的飓风。
吴金圣2014-4-12-13
附1:丁家喜先生最后陈述:我要做一只蝴蝶
在海淀法院开庭的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丁家喜先生说:这个庭审,诸多违法,案件被强行拆分,证人不到庭,检察院不提供证据原件,因酷刑非法证据排除不被允许。
因要求全国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我却成了钦定的罪犯。要求财产公示是犯罪——杀一儆百,扼杀中国兴起的公民运动。但是,财产公示不会因这场审判沉寂,只会更多人开展。
我们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发了十万传单,制作了一百多横幅,两次上街,七千多个签名,向全国人大及法制办要求立法财产公示,但是没有得到回应。有官员财产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万人,13亿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搧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
将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社会。正义属于我们!自由万岁!
文章来源:作者提供
4月8日一早,我就赶往海淀法院,去看看期待已久的丁家喜、李蔚案开庭。出了10号线苏州街地铁口,就看见路口有交通协管、穿黑衣的,我刚刚走到法院的北门胡同口,就被四五个人要求我出示身份证。我要求看他们的工作证、警官证,有两人向我出示了证件,但其他人都没有证件。我不给看他们身份证,迈步往回走。他们上来就是驾着我上他们的面包车,上车后接着上来两个年轻人抢我的包,包抢走后,我就在拿手机发短信,告知朋友注意安全。一会又来一个没穿警服的流氓恶棍抢我的手机,把我的手机萤幕夺得吱吱响,我知道萤幕坏了,所以只好放手。我怒目冷对,骂道:强盗、流氓、恶棍!为虎作伥不得好死。北门的胡同里停满了警车,至少我看见20多辆车,有30多人,穿警服的和穿便衣的、还有保安。当他们带我从北门绕到南门后,我才看见海淀法院的南门东西两侧站满了人,停了至少4辆警车。海淀法院的四周估计有数百人维持秩序。我被面包车带到中关村派出所地下室,在那里我被关到下午17点过,整整一天。才被昌平区国保和马池口镇派出所警察和保安带回昌平住处。
在中关村派出所一共被抓的有10馀人,知道名字的有陈兆志、何斌、徐彩虹夫妇、姜勇夫妇、马湘君律师、刘嘉青、张富玉等,刘嘉青因为喊了“许志永、丁家喜无罪”,后来听说刘嘉青被海淀区看守所刑拘。双榆树派出所也抓了侯欣、马永涛、龚新国、曾国凡、兰占生等,其中后面四位被刑拘。我回来后,昌平国保就2人连夜守着我门口,不让出门,出去也要用车和4人跟着我。据说,侯欣有4人值守,要持续到17日。我到今天12日便撤岗了。
开庭严重违宪 贪赃枉法
后来,据丁家喜的辩护律师张科科传来的消息知道,上午八点开庭,审判长开庭宣读了包括对申请回避、管辖权异议、不予传唤证人出庭、不接受当事人再次聘请律师等的诸多答覆和要求,对此,被告人和辩护人集体反对并要求出具书面答覆,未获准许。
丁家喜鉴于此,决定沉默抗议,只接受辩护人的询问。因辩护人集体多次要求一证一质,最后合议庭多次休庭后,基本上同意了辩方合法要求。开庭一天,举证尚未过半,鉴于海淀检察院全部用影本展示证据和质证,律师提出异议,海淀法院完全偏袒,导致正当司法程式遭无情践踏,为丁家喜辩护的隋牧青律师、李蔚的辩护律师蒋援民决定退庭,并向北京高院、高法控告。海淀法官威胁将发司法建议,惩处两律师。当天中午隋牧青律师被广州司法局谈话。这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行为。表明腐败的末日政府的胆战心惊,为虎作伥的法官贪赃枉法最丑恶的表演。
9日继续开庭,律师没安检。旁听席有空位,但大量申诉旁听未获允许。为李蔚辩护的常玮平律师8日晚上问我,让我向陈兆志打听一下有没有接到海淀法院的出庭作证的通知书,我专门打电话问了陈老师,他说,没有收到海淀法院的函件。这就是中国政府的法官赤裸裸地违反法律程式的最有力的证明,他们是赖不掉的!
隋牧青律师接受外媒采访时被查证件,几乎起冲突。四位律师有三位被训戒。
看守所被暴力殴打迫害
据隋牧青律师回忆说,7日上午10点赶到北京第三看守所会见丁家喜,所方非法派员监视、监听,以他用手机为丁家喜拍照及丁家喜为张科科律师签署空白授权书违规之由,强行终止会见,拉伤丁家喜双手以至流血,情急之下他大声斥骂粗暴警员。这就是赤裸裸地对待丁家喜的暴力迫害,这就是流氓、打手的行为!隋牧青律师被扣押律师证,接受所方上级监管部门调查,纠缠至下午16时方脱身。
之前也多次听说丁家喜在看守所被暴力欧打的传闻,我一直将信将疑,以丁家喜的为人,是不会和人起冲突的。隋牧青律师的亲眼所见,再次证实北京第三看守所暴力迫害丁家喜的证据。
同时,暴力迫害也从丁家喜夫人罗胜春根据丁家喜狱中录音整理的文字里,再次得到证实,预审隔着监室门暴力殴打他。丁家喜律师为他所拍的看守所照片,丁家喜头部额头左上角有个大包,肯定也是走狗暴力殴打所致。这就是流氓政府的鹰犬,号称“依法治国”的流氓专制集团的走狗恶棍对民主人士所犯下的滔天恶行,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他们流氓的本性,这些人今后一定要得到彻底清算!
我们绝不能轻易放过这些故意迫害新公民运动的许志永、丁家喜、李蔚、赵长青、张宝成、袁冬等公民的,致维权活动家曹顺利之死的,还有建三江暴力殴打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律师的鹰犬和走狗,他们连同末日的独裁极权体制的当权者一定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我们一定要强烈谴责他们的流氓打手的暴行!这就再次用鲜血的教训证明,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民运人士、维权人士、访民和线民们,大家要清醒认识到,未来中国民主的转型是不可能面对残暴的、手里拿着武器的共匪而没有准备,我们既要做好思想上的准备,也要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更要做好该做的一切准备。我再次提醒大家,绝不能有半点甚至一丝一毫的和平转型的希望。
这个案件本来春节前1月24日就能开完庭的,因为法官干扰律师的辩护,使得丁家喜以沉默抗议海淀法院的法官贪赃枉法,丁家喜当场解除了王兴等两律师的委托。后来重新聘请隋牧青律师、张科科律师为他辩护。
法院政府违宪 侵犯公民权利
其实这个案件的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莫须有的。 虽然1989年10月颁布的《集会游行示威法》也规定了和其他国家类似的审批体制,但几乎所有集会申请都遭到各种名义乃至没有名义的拒绝。这种状况显然不符合《宪法》第35条对集会自由的保障。既然政府拒绝批准已违法在先,又不能通过司法救济等途径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公民即有权诉诸自力救济。自2007年厦门市民为了抗议PX项目而“集体散步”以来,上海、广州、江苏启东等地居民均采取过类似的自发集会。总的来说,这些过程是和平理性的,不但没有产生严重不良后果,而且确实引起了社会与政府的重视,有助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张千帆,2014)
2013年3月5日,我和李英之(本名李华民)就去过朝阳区治安大队申请过游行,当通州警方知道李英之(住通州)要去朝阳区申请游行后,派4人在他家门口看着他,不让去申请。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交涉,最后在他们陪伴下开着车去朝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申请,结果是说以前从来没有人申请,不批准。
为了保证《宪法》第35条受到适当的尊重,必须严格解释《刑法》第291条所规定的各项要素。只有在有充分证据表明集会确实造成了交通堵塞或破坏交通秩序等社会后果,且后果是明显和严重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被告行为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反之,则被告只是在合法行使其受《宪法》保护的集会自由,而在这种情况下适用《刑法》第291条,只能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违宪侵犯。(张千帆,2014)而事实上,丁家喜们的上街举牌、拉横幅就根本没有引起交通拥堵等严重的情况,只是拉了横幅拍照之后,迅速解散。
官员财产公示 致力教育平权
本案丁家喜们的诉求核心很简单:要求官员财产公示和教育平权。但我们不仅没看见新公民的诉求没有得到流氓专制政府的重视,反而在今年两会以99%的投票通过了官员财产不公示的流氓决定。
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最早起源于瑞典。早在18世纪,瑞典人就有权查看首相的纳税清单。1883年,英国议会通过《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其中规定了对竞选议员的候选人必须对资金进行公示的规定。美国1978年通过的《政府伦理法案》,对立法、司法、行政机构的官员统一做出规定,所有官员必须填写统一的财产登记表格如实报告财产收入。1989年又通过《伦理改革法案》,对财产登记做进一步详细规定,国会议员和联邦雇员在卸职后一定年限内,不得出任与在职期间的职权有利益冲突的公司职位等。2012年2月,美国众议院提出对《政府伦理法案》再次进行修正,要求议员在向众院和参院提交有关财产公示报告后,必须立即将其上网,使所有公众在网上可查。
法国1983年颁布《政治家生活财产透明度法》,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法》。2008年俄罗斯通过《反腐败法》,次年正式实施,时任总统的梅德韦杰夫亲自带头公示自己的财产。
1981年,当时的韩国总统全斗焕制定了《公职人员伦理法》,首次规定公务员财产登记制度。1993年2月27日,金泳三上台后第三天即公布了自己及家人的财产情况。当年5月,韩国国会通过了《公职人员伦理法》修正案,规定担任公职者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向有关部门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该法案要求自总统以下3.4万人必须申报财产,1670名高官必须向社会公示财产。
日本1992年出台《国会议员资产公开法》,规定财产公示制度。
英国首个通过包括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法律以来,全世界已有137个国家建立或执行财产公示制度,早已成为各国政府防止腐败和反腐败的惯例。
中国的流氓末日政府是逆世界潮流而行,逆民心、逆民意而行,居然与13亿人玩猫和老鼠的游戏,欺骗13亿人。我们看他们能走多远,能横行多久?
中国教育水准是世界上倒数的,2013年中国的教育经费投入才占到GDP的4.2%,是30多年来第一次超过4%。而我们周边的国家和地区教育投入占GDP都在20%以上。人均教育的投入更是少的可怜。中国的高等教育现在的学费是世界上最高的,幼稚园教育不纳入免费教育,小学、初中9年义务教育,实质上则是免了学费、杂费而已,书本费、还有各式各样的辅导材料、校服、辅导班、课外班等都要收费,课间餐、午餐都会收费,各种费用高的很多家庭不能承受,以至于很多孩子辍学。教育平权,我很有感触,从1988年开始从事教育工作,至今已经26年了。小学初中在2010年以前全国包括北京,大多数学校要交借读费,不交孩子无法就近上学,只能到远处上学。北京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有农民工希望学校,一直到2011年才基本上取消了农民工子弟学校。这是许志永、丁家喜们推动的结果。本来在北京上学的外地户口的子女只能回老家参加中考、高考,由于许志永、丁家喜他们的努力,争取到了在北京中考、高考的权利,而且全国各地的做法也随北京的解禁而放开。现在北京外地户口的孩子虽然只能考大专,不能上本科,但全国31各省、市、自治区都允许外地务工子女在父母工作生活所在地参加高考了。
“魔鬼”法庭,还号称“法治”国家?
高考政策的放开,是新公民运动推动争取的结果,但流氓政府却把发起组织者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抓捕、判刑。这是“依法治国”吗?而且,无论是海淀法院还是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高院开庭,都不允许人旁听,不对外公开开庭,难道这些法庭是黑法庭?有黑色交易?号称“人民法院”,实则是共匪惩治追求司法独立、追求正义、维权人民的黑法院,还要派大量的流氓恶匪抓人、打人、抢手机,这些都是发生在法院门口啊,这些都是见不得人的流氓黑社会行为,这是中国司法史上的耻辱啊,是上下五千年以来最黑的司法制度!关起门来,作伪证、不让律师辩护,警告律师,威胁律师等,这哪里还有法啊?《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人身等各种自由,而现在连走路都没有自由,更没有进出法庭的自由,旁听、公开审理案件、辩护的自由,这是活生生的黑社会的标本,根本不是“依法治国”的活生生的例子啊。呜呼!这是魔鬼法庭!是肮脏的、明目张胆地践踏《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丑恶行为!这些审判是见不得阳光的。
在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等新公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还有一些名字需要广大公民牢记,记住他们,在新公民案中作了伪证:朝阳区麦子店派出所员警李振洋、麦子店派出所保安李建刚,朝阳公园保安庞福新、朝阳公安保安队长刘秉文、朝阳区分局员警秦东冉、朝阳分局员警张淼;清华大学西门保安张凯强、保安杨文;西单广场保洁员张素芹、西单大街管委会保安队长康永强、保安李龙,西单大街派出所员警芦庆罡、田洪、徐立镇;教育部保安孙群、保安王彦军,西城区二龙路派出所警察费景月、成峰;海淀分局治安支队员警杨玉明、张泽潮等。这些所谓的证人都是和贪赃枉法的法官是一丘之貉,他们中有的是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员警,有的是脑残的保安、还有脑残的保洁员,这些人都是被洗脑的五毛,是专制体制的帮凶,是没有脑子的中国猪。我们深信,当民主社会来到中国的那一天,他们肯定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伪证,一定会得到正义的审判和正义的道德谴责,让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孙都抬不起头来。
新公民蝴蝶效应 掀起变革的飓风
有人问:“你如何评价当下的政府?”回答说:“我从来不关心当政者喊什么口号,而只关心他们干些什么。只要他们还在压制言论自由,禁止出版宪政着作,抓捕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的公民,我对他们的评价就是糟糕透顶,而且决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天真地对他们抱有任何期望。”独裁极权政府的暴力你很难想像,它残暴到你都难以用文字形容,无耻到你无法用语言表达,现实就是残酷的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一定要清醒认识他们的本来的狰狞面目,丑恶行径,暴力手段。我们不要有任何幻想,任何依靠,任何期待!我们要做好一切周全的准备,做好为自由宪政献身的准备。继续维护个人的人权,义无反顾!
只要我们大家努力发展自己的人脉关系,扩展自己的交际圈和朋友圈,我们的队伍一定会越来越壮大的,一定会形成千军万马之势的,一定会迎来光明的、自由、公义、爱的中国的!
正如丁家喜最后法庭陈述的:“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搧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让我们每一个新公民一起身体力行努力吧,让我们每个人以许志永、丁家喜们为榜样,践行新公民,争做新公民,让更多的中国的年轻人加入我们的新公民行列,形成推动中国社会变革的中坚力量,刮起社会变革的飓风。
吴金圣2014-4-12-13
附1:丁家喜先生最后陈述:我要做一只蝴蝶
在海淀法院开庭的当事人最后陈述阶段,丁家喜先生说:这个庭审,诸多违法,案件被强行拆分,证人不到庭,检察院不提供证据原件,因酷刑非法证据排除不被允许。
因要求全国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我却成了钦定的罪犯。要求财产公示是犯罪——杀一儆百,扼杀中国兴起的公民运动。但是,财产公示不会因这场审判沉寂,只会更多人开展。
我们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发了十万传单,制作了一百多横幅,两次上街,七千多个签名,向全国人大及法制办要求立法财产公示,但是没有得到回应。有官员财产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万人,13亿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搧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
将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社会。正义属于我们!自由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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