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爆炸案宣判 丰志均被判死刑

2014年04月28日人权
【新唐人2014年4月27日讯】(新唐人记者陈汉采访报导)因遭遇暴力强拆而上访无门的访民丰志均,25日在山西太原中院宣判死刑。

2013年11月6日早,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迎泽桥东发生一起爆炸事件,即山西省委爆炸事件。丰志均被控是制造该起爆炸案的嫌疑人。

据悉,丰志均因中国首富王建林的万达集团在太原龙潭地区暴力拆迁,因补偿不公,而被迫到山西省委信访局上访,上访无果后,愤而于2013年11月6日炸山西省委。

据丰志均的代理律师南守军27日在电话中对《新唐人》记者证实:“丰志均案于4月16日开庭审理,开庭当日丰志均的妻子与姐姐丰志莲进入法庭旁听,当天没有当庭审判,25日被判死刑。丰志均没有要求上诉,当场被带走。”

丰志均的代理律师南守军表示:“此案宣判过程没有问题,期间有些瑕疵不便说,明天28日他会见丰志均。”

南守军律师最后表示,希望《新唐人》记者多关注此案,随着时间的延续事件自会清晰。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