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拉警报 中研院提税改建言

2014年06月08日财经
【新唐人2014年6月8日讯】中研院6日发布“赋税改革政策建议书”,提出我财政3大警讯,包括租税负担率12.8%全球最低,不利于财政稳定及国家长期发展;薪资所得者税负比重偏高,企业及资本所得税负比重偏低等,造成不公现象;财政赤字日益严重,未来不但没有任何改善迹象,且将愈形恶化。

针对改善财政严峻问题,中研院建议,恢复两税分离制;提高营所税及奢侈品之加值型营业税;不动产之持有成本应予合理化,非自用住宅房屋税率,应以现有税率之上限或调高上限课征;不动产之持有、交易及资本利得,以实价为基础,对土地与房屋合并课税;外籍人士购置不动产,应加重课税;改革货物税制及其结构,建立绿色税制,并予以整合;重新检讨中央及地方财政划分之合理性及公平性;强化各项赋税稽征及处罚机制,避免逃漏税继续恶化,以保税基之稳定。

调整租税结果与负担率

2012年租税负担率,台湾为12.8%、新加坡14.1%、日本16.8%、韩国20.2%。中研院院士王平表示,尽管新加坡企业和个人税制都低,但因具备全面配套,有利吸引优秀人才,而我国并未具备全面性配套,不能像他们有这么低的租税负担率。

王平说,如果政府支出、国民生产毛额不变,应适度调整我国租税结果与租税负担率,才不致债留子孙。他建议,政府应从税源、税基及税率全面评估,并解决租税负担率偏低、企业课税比重太低、受薪族课税重及财政赤字严重等问题。

建议书聚焦三大面向

中研院建议书聚焦三大面向,包括应彻底检讨不符国际潮流趋势,及不合时宜的租税优惠及减免措施;在不考虑现行政府总支出占GDP比例及债务未偿馀额占GDP比例变动的情况下,适度调整租税结构及企业与国民的租税负担率;评估租税制度,包括税源、税基及税率,以核实课征、量能课税为原则。

中研院表示,若无充裕之税收,不但无法有效执行公共建设及政务,科技研发及教育文化也难以推展,而社会福利、社区发展、环境保护及退休抚恤亦无法支应。目前我国税制已到必须严肃面对、深刻检讨时刻。希望各级政府、朝野、学界、各产业与全体国民,都能深刻体认税革的重要性。

--转自《大纪元电子报》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