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信舒:坚持联合声明、坚持基本法

2014年06月25日评论
香港回归快二十年了,如果香港这样对比大陆只是小弹丸的地方都无法实行人民作主,都不想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那么,若大的一个中国大陆要怎么实现人民当家做主,实现以法治国呢?那么习近平提出的中国梦,宪政梦还不是黄梁美梦?让我们来共同温习一下基本法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组成。

第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小小的环球时报居然以《香港非法公投人再多,也没13亿人多》为标题发出社评。这篇非常反动的社评,不但狗胆包天,否定了基本法,而且,居然要代表十三亿人民,用十三亿人民来压香港人民,挑拨大陆人民和香港人民的关系,真是居心险恶。但是在现代世界,不要说是海外的中国人和外国人,就是在大陆内,一看就明白是别有用心的破坏行径。只要看看标题,就清楚其用心,不值一驳。其目的是为了搅局,为了挑起香港人民的反抗,为了把中国搞乱,好转移中国人民的视线,使中国的改革无法继续进行。所以,虽然是一篇看似大笑话大草包的文章,有可能引发恶劣的效果,要警惕它的狼子野心,要加以认真的批驳。

本人非常同意以下的观点:

“不管是谁,不谈一国两制则已,要谈,必须以中英联合声明为唯一的法律根据,因为这是香港回归的基础,是中英两国昭告世人并且必须信守不渝的准则。

在这一历史文献中,英国政府声明,“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同时向世人、国人、港人声明,“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是一国两制的本义和正义,它界定了“一国两制”的不容曲解和阉割的全部含义。以香港普选为例:到底何时举行,如何进行,根据这一声明,一切都可迎刃而解:如果是外交官或国防官,当然归中央任命。凡属非外交非国防的官员的普选,或任命,或罢免,统统属于港人治港范畴,理应由港人自主决定,中央无权越俎代庖。老老实实信守这一准则,才谈得上“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否则的话,一切花言巧语,都是对一国两制的践踏或变相践踏。”

写于2014/6/25凌晨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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