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海昌:钜款是如何进入官员口袋的?

2014年09月17日评论
盘点过去7年落马的75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资料资料,发现其中官商勾结收受贿赂所占比例相当之高。在已经判决或进入司法程式的48名落马官员中,仅有一人未涉贪腐。(2014年09月10日 京华时报)

在这75名落马高官中,26人已被判刑,2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19人尚未进入司法程式。在26名已被判刑的官员中,除上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未涉贪腐(系怠忽职守罪),其馀25人全部涉及受贿罪。在22名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但尚未判决的官员中,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的比例为100%,副部级、正部级无一漏网,官拜副国级的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也是栽在钱上。

分析落马贪官非法所得,一般从几百万至几千万元不等。在25名已被判刑的官员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非法所得数额最少,约为510万元,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数额最大,达到6460万元。不过和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比,仍是小巫见大巫。刘铁男案涉案金额目前虽无官方正式通报,但据《21世纪经济报导》披露,在去年8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的内部通报中,刘铁男与其子刘德成通过非法经营所得约1.1亿元,加之刘铁男受贿金额,已经查明的非法所得超过1.5亿元。

经统计,被判刑的25名官员非法收入共计约为4亿元,人均受贿额约为1600万元。虽然一半以上受贿官员的非法收入在案发后得以全部追缴,但还是不免引起人们思考:这么多巨额金钱是如何进入官员口袋里的?法院判决结果显示,受贿来源主要有两种,首先是通过官商勾结来钱,即官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商人牟取利益后受贿。25名因受贿被判刑的高官中,通过此种方式受贿的比例为100%。另一种受贿方式是卖官鬻爵,帮助他人晋职,这种情形所占比例约为一半。

而官商究竟如何结盟谋求利益,何种领域是高发区?经梳理发现,涉及银行贷款、工程业务承揽方面最多,此外,在专案审批、用地规划等方面,也给官商勾结留下可钻的空子。一是承揽工程最常见。在已被判刑的25名官员中,为商人承揽工程、专案、业务提供便利的达一半以上,大部分是政府工程。二是贿赂多涉房地贷款。统计梳理中,通过官员获取银行贷款的问题达到三成以上。三是官员月台税费优惠。很多官员打着发展地方经济、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的旗号,暗里收取贿赂给企业招揽业务、提供优惠,形成一定的利益链,实则变为权钱交易的另一种方式。四是国有资产贱卖分肥。政府控制大量土地、矿产等国有资产,目前涉及土地出让、矿产资源配置的约束太少,在很多地方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公共权利运营不规范。矿产私下收售严重,商人出钱行贿,官员低价卖矿、卖地。五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对于商人或者官员拿钱“活动运作”的问题比较常见,比如工作调动、去司法机关捞人、讨债等。还有企业为逃避处罚行贿官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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