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川清流:10吨的仓库何以存700多吨氰化钠?

2015年08月19日天津大爆炸
目前,天津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明火已经基本扑灭,救援处置工作正紧张进行。而14日上午的新闻发布会对爆炸物究竟是何物并未作出直接回应,这一核心资讯却依然待解。但据报导,爆炸现场已检出液堿、碘化氢、硫氢化钠、硫化钠等4种物质,出事货场目前还存放至少700多吨氰化钠。(2015年08月16日人民日报用户端)

资料显示,氰化钠,白色结晶颗粒或粉末,属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类 A级无机剧毒品,具有遇水、酸放出有毒易燃氰化氢气体甚至发生爆炸危险等化学特性,主要用于基本化学合成、电镀、冶金和有机合成医药、农药、金属处理,以及金银等贵重金属提炼和电镀等,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受公安部门管制。

由于氰化钠具有上述明显特性,所以国家对存放这些物品有着严格规定。根据瑞海公司2013年拟建这个危险品仓库环评报告显示,该公司危品2库可存放氰化钠的最大暂存量只有10吨,可是该公司除了未将氰化钠存放在《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中规定的危品2库中,居然曝露天存放至少700多吨氰化钠内幕,故而此次爆炸事故是否人祸已不言自明。

“8·12”爆炸事故的爆炸物究竟是不是氰化钠,目前依然成谜。但不容回避的是,特大爆炸毕竟产生,而且其中第二次爆炸威力相当于21吨TNT,即相当于一种杀伤半径高达1500米,可以引起3级左右地震,杀伤力较强的大型燃料空气炸弹,所以公众期待的是真相。然而时至今日,瑞海公司给公众的,还是一笔“糊涂账”。

或许,正如官方所解释的那样,确认事故爆炸物,真不是那么容易,难点主要在于爆炸事故现场危化品种类多且燃烧后化验复杂。但就目前资讯管理手段而言,调阅仓储单并非难事。机动车异地违章尚能做到插翅难飞,难道位于城市腹地的危品仓储之地的资讯管理果真成了“糊涂账”?这其中是不是有着比10吨的仓库存放700多吨的危品更为令人惊诧的难言之隐?

对于外界广为关注的氰化钠问题,人民日报法人微博15日晚间发布消息称,“目前检测结果显示,氰化钠未发生大范围泄漏。”这里所说的“大范围”到底有多大,确实值得玩味。而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15日在天津通报的爆炸事故周边废水和水环境监测结果时表示:有监测点位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氢化物超标。很显然,氰化钠已经泄露无疑。

尽管目前并不能确定“8·12”爆炸事故的爆炸物是否有氰化钠,但从瑞海公司最大存量不得超过10吨,实际上现场露天尚存至少700多吨氰化钠的既成事实看,严重违规存放类似危品已成常态,一方面说明瑞海公司背景深厚,无法无天;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有曲意迎合之嫌。因此,如何追究此起特大爆炸事故责任,公众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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