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陆官媒《环球时报》在一篇充满着颂扬之声的报导中说到,当“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这四支“神秘力量”还在为人们津津乐道时,北京第五个“群众组织”——“网警志愿者”如今也横空出世。这里的“津津乐道”好像是为了竭力表明建立类似的“群众组织”是老百姓期待已久的,连带“横空出世”,就更像是为了吹捧这些“网警志愿者”们所从事的工作将是多么的惊世骇俗。
然而,华丽的辞藻似乎与现实并不相衬。这个新的“群众组织”被高调推出,不仅未能让人欢欣雀跃,恰恰相反,甚至给人带来了诸多的疑虑和困惑。就其性质而言,尽管成员来源于群众,但这个由北京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以“首都网警”的名义进行招募的组织,显然并不能完全、独立的代表普通老百姓的心声。事实上,这一名不正、言不顺的“群众组织”到底在为谁服务,他们的积极、主动究竟会表现在听命于官方,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做到“维护网络安全”,人们其实都不得而知。
说到“维护网络安全”,似乎很容易让人想到“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等一系列同样与“安全”有关的重要任务。然而,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任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到底应从国家相对应的执法部门中找寻,还是该大费周章的在群众中蒐罗、集结?若按人们的正常逻辑以及本能反应来判断,遇到危险时,找警察似乎要比找街坊、邻居靠谱。那么,面对着如今网络上的暴力、色情、病毒、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找对“网络安全”负有监管之责的执法部门就应该比找那些不知猫在哪里的“网警志愿者”来的靠谱。这也正是公安局中那个名为“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的执法办公室所存在的全部意义。
而如今“网警志愿者”一旦“横空出世”,官方以及警方的权威必定大打折扣,他们的存在意义也将会遭到质疑。就算这句“我们平常的警力工作投入再大,也没办法顾及到每个角落”说的合情合理,也无法掩盖如今权威的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缺乏能力的现实。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到,港产的警匪片中经常出现警察抓不到毒枭、便隔三差五找线人问话的场景。这里的相似点都在于警察对犯罪份子的无力感,而不同则在于能够给警察提供消息的线人,应该对犯罪份子较为熟悉或者有机会接近、了解;相比之下,大陆这拨“网警志愿者”似乎并没有迹象显现出,他们极有可能跟威胁网络安全的犯罪份子过从甚密。
于是,或许有人会怀疑“2015年,‘网警志愿者’协助‘首都网警’共清理低俗、淫秽、色情、网络招嫖、涉枪、涉爆等违法有害信息54.4万条”等这类数据的真实性。但如果说,这些“功劳”都有据可循,那么,我们就该对“网警志愿者”们申请的动机和背景的单纯性产生质疑。他们到底是无心插柳,还是有意为之,或许就要另当别论了。一句“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清除网站上的违法犯罪信息”可谓是道出了他们所能起到的真实作用,而这样的作用显然与大家都熟知的“五毛”、“水军”、“网络舆情观察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说起来,那“五毛”好歹点一下鼠标,就能拿到个分分角角,那“网络舆情观察员”更是能收到每月过万的合理月薪。再看看咱们的“网警志愿者”,删掉的“违法信息”未必会比“五毛”少,封锁的“大V”账号数量也未必不及“网络舆情观察员”,但如今却未见他们流露出一丝“多劳多得”的成就感,甚至面对无数民众的非议,还要为自己辩驳“不是告密者”、为自己不能示于人前的“神秘身份”贴上“正义感”、“责任感”的标签。
同样是被警方用来协助办案的群众力量,“网警志愿者”居然被如此差别对待,实在是让人有些不落忍。而更让人报以同情的是,他们干着与“助纣为虐”无异的活儿,却仍坚信自己的行为足够正义。或许他们从未想过,坚守正义的行为之一也包括捍卫自由。如果自由缺失,平等也将无从谈起。这些从人生下来就拥有的权利,又岂能任由强权肆意剥夺?如今被利用了正义感、被强加了“责任感”,然而只是在为控制、打压言论自由而倾注力量的志愿者们,虽付出了劳动,却未能得到相应的认可与回报,甚至只遭来白眼、背负骂名,助纣为虐。实在不知,当个“网警志愿者”到底图啥?
文章来源:大纪元
然而,华丽的辞藻似乎与现实并不相衬。这个新的“群众组织”被高调推出,不仅未能让人欢欣雀跃,恰恰相反,甚至给人带来了诸多的疑虑和困惑。就其性质而言,尽管成员来源于群众,但这个由北京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以“首都网警”的名义进行招募的组织,显然并不能完全、独立的代表普通老百姓的心声。事实上,这一名不正、言不顺的“群众组织”到底在为谁服务,他们的积极、主动究竟会表现在听命于官方,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做到“维护网络安全”,人们其实都不得而知。
说到“维护网络安全”,似乎很容易让人想到“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等一系列同样与“安全”有关的重要任务。然而,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任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到底应从国家相对应的执法部门中找寻,还是该大费周章的在群众中蒐罗、集结?若按人们的正常逻辑以及本能反应来判断,遇到危险时,找警察似乎要比找街坊、邻居靠谱。那么,面对着如今网络上的暴力、色情、病毒、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找对“网络安全”负有监管之责的执法部门就应该比找那些不知猫在哪里的“网警志愿者”来的靠谱。这也正是公安局中那个名为“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的执法办公室所存在的全部意义。
而如今“网警志愿者”一旦“横空出世”,官方以及警方的权威必定大打折扣,他们的存在意义也将会遭到质疑。就算这句“我们平常的警力工作投入再大,也没办法顾及到每个角落”说的合情合理,也无法掩盖如今权威的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缺乏能力的现实。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到,港产的警匪片中经常出现警察抓不到毒枭、便隔三差五找线人问话的场景。这里的相似点都在于警察对犯罪份子的无力感,而不同则在于能够给警察提供消息的线人,应该对犯罪份子较为熟悉或者有机会接近、了解;相比之下,大陆这拨“网警志愿者”似乎并没有迹象显现出,他们极有可能跟威胁网络安全的犯罪份子过从甚密。
于是,或许有人会怀疑“2015年,‘网警志愿者’协助‘首都网警’共清理低俗、淫秽、色情、网络招嫖、涉枪、涉爆等违法有害信息54.4万条”等这类数据的真实性。但如果说,这些“功劳”都有据可循,那么,我们就该对“网警志愿者”们申请的动机和背景的单纯性产生质疑。他们到底是无心插柳,还是有意为之,或许就要另当别论了。一句“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清除网站上的违法犯罪信息”可谓是道出了他们所能起到的真实作用,而这样的作用显然与大家都熟知的“五毛”、“水军”、“网络舆情观察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说起来,那“五毛”好歹点一下鼠标,就能拿到个分分角角,那“网络舆情观察员”更是能收到每月过万的合理月薪。再看看咱们的“网警志愿者”,删掉的“违法信息”未必会比“五毛”少,封锁的“大V”账号数量也未必不及“网络舆情观察员”,但如今却未见他们流露出一丝“多劳多得”的成就感,甚至面对无数民众的非议,还要为自己辩驳“不是告密者”、为自己不能示于人前的“神秘身份”贴上“正义感”、“责任感”的标签。
同样是被警方用来协助办案的群众力量,“网警志愿者”居然被如此差别对待,实在是让人有些不落忍。而更让人报以同情的是,他们干着与“助纣为虐”无异的活儿,却仍坚信自己的行为足够正义。或许他们从未想过,坚守正义的行为之一也包括捍卫自由。如果自由缺失,平等也将无从谈起。这些从人生下来就拥有的权利,又岂能任由强权肆意剥夺?如今被利用了正义感、被强加了“责任感”,然而只是在为控制、打压言论自由而倾注力量的志愿者们,虽付出了劳动,却未能得到相应的认可与回报,甚至只遭来白眼、背负骂名,助纣为虐。实在不知,当个“网警志愿者”到底图啥?
文章来源: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