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院法官:家长体罚孩子要适度

2016年03月01日社区
【新唐人2016年03月01日讯】纽约布鲁克林家庭法院华裔法官万泰妮在审理一些华人案件中,发现很多家长因为不懂美国法律,而被学校或是儿童局告上法庭。在接受本台的专访中,她特别提醒华人家长在教育孩子时,要选择适当的方式。一起来了解一下。

布鲁克林家庭法院法官万泰妮表示,她在处理华人相关案件中,最多的一类就是家长过度体罚孩子。

布鲁克林家庭法院法官万泰妮:“通常是家长或看护人过度体罚孩子,也许会使用某种东西打孩子,造成孩子身上有青紫伤痕。”

不少华人会以为管教孩子,打几下没关系。然而,在美国,孩子的学校老师如果看到孩子身上有伤痕,就必须向儿童局举报。

“通常这些案子之所以被送到家庭法院,是因为学校的某个人发现孩子身上有瘀伤。学校的教职员是法定的举报人。意思就是根据法律,他们必须要举报给儿童局,如果发现孩子身上有伤,或是怀疑孩子受到不当对待。”

有的华人家长在酒醉的情况下,打了孩子,也会给告上法庭。

“酒属于合法药物,喝酒本身不违法。但是也可能被判忽视儿童罪,如果喝醉酒后,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给孩子造成身体或精神伤害。”

她提醒华人家长教育孩子时,要适度使用体罚。

“不是说打孩子是非法的,根据纽约法律,过度使用体罚则是违法的。在审理这类案件时,要评估过度的程度。因为作为家长有责任教育孩子,不过要选择适当的方式。问题关键在于,是不是适当的教育方式。这是案件的重点,不是说,法律规定家长不能打孩子。”

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家长不仅会被告上家庭法院,也会同时被刑事起诉,将由刑事法院来审理。

新唐人记者安心、宋升桦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