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夫妇的家属和律师,对天津东丽区法院的法官张亚玲控告后,最近,东丽区法院明确承诺对周向阳、李珊珊将重新开庭。
周向阳、李珊珊夫妇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天津再次被绑架。天津东丽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第一次非法开庭审理周向阳、李珊珊。因李珊珊的律师未到;周向阳的律师被法官两次无理警告,使他不能正常辩护,无法维护周向阳的权利,周向阳无奈当庭解除对律师的委托,并明确向法庭要求重新聘请律师。针对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当宣布休庭,半月后择日开庭。但是法官张亚玲无视法律,仍然继续违法审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周向阳父母拿着周向阳签字的诉状分别到天津东丽区检察院、法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分院,控告张亚玲严重违法的行为。同时对公诉人代号菊也提出了控告。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李珊珊的母亲、周向阳的母亲及律师,一起到东丽区法院见法官张亚玲,正告她不许再无理打断律师的发言。张亚玲自觉理亏,说自己不会再那样了。
对已经审过的法轮功案件重新开庭,十多年来可谓极其少见。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何谈违法!中共不法人员绑架、构陷、审判法轮功学员,是为了掩盖自己迫害无辜的罪恶,借用法律的形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而已。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哪管法轮功学员冤不冤、屈不屈,更不管自己践踏不践踏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哪有对法轮功学员重审的道理!而如今,竟然要对法轮功的案件重新审理了,这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说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幕后人员都在纷纷为自己留后路。
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只是走形式,法官也只是个“傀儡”,定什么罪,判多少年,早已内定好了,都要上报“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法官只是在台面上走个过场。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案件,“610”让判多少年,法官就得判多少年。这样的案件要重审,按照过去的惯例,根本就过不了“610”这一关。而如今,法院表态要审判,这在承认先前的审判违法的同时,也说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相关人员在撒手。
在全国十多年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天津起的是带头迫害的作用。1999年当年法轮功学员的万人大上访,就是江泽民团伙在天津挑起事端、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在随后的迫害中,天津所使用的迫害手段异常邪恶。周向阳原本是天津市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造价工程师,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判刑九年,先后被关押在天津铁路看守所、天津青泊洼劳教所、天津双口劳教所、天津蓟县渔山劳教所、天津河西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九年,期间遭受种种酷刑:被彻夜电击至遍体鳞伤、连续三十天熬夜、多次关小号、野蛮灌食等等。李珊珊坚持为周向阳申冤,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一年,两次遭监狱报复非法劳教共计近四十个月。
周向阳以前被迫害,曾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关注的案件。他们夫妇为法轮功抗争的事迹传遍海内外。这也是外界观察中国人权现状的特殊案件。诸多原因,使得参与迫害周向阳夫妇的中共官员不得不缩手。
其次,说明面对法轮功,法院、法官在重新衡量。
即使不讲周向阳夫妇在海内外的影响,现在大陆内部的形势也迫使东丽区法院的领导和涉及的法官,不得不对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重新审视。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其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开始实施《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今,周向阳家人控告法官张亚玲违法,检察院、法院就得受理。法轮功学员连江××都敢告,控告她违法又有什么不可!
周向阳夫妇的案件根本就不够立案的条件,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要是以前,审判法轮功的案件,这些法官最容易推责任:案子是上级定好的,我只是负责宣判一下;我就这样判了,你不服可以告我啊!法官明知告不了他,因为当时的检察院、法院都不可能对法轮功学员提出控告的案件立案。可是现在情况却不是这样了,过去的立案审查,现在变成了立案登记,是“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何况主管迫害的上级官员自顾还来不及呢,现在许多人都不敢明目张胆地迫害!张亚玲为何在两位老人警告她时,她不得不表态不会再那样了。
这是从法律和现在的形式的角度上讲。那么从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角度上说呢,也非常能说明问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李珊珊的母亲和周向阳的母亲去天津东丽法院讲真相。同时两位母亲也把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和其它相关资料一并给送给了法官。
非法开庭前,天津的法轮功学员制作了大量的邀请函,邀请民众去旁听律师为周向阳夫妇做的无罪辩护。邀请函还送到了当地人大及许多政府部门。法轮功学员做的正不正,这还需要说明吗?哪有为开庭发邀请函的?法轮功学员不是遭受天大的冤枉,他们发这样的邀请函干什么?在真相面前,天津当局采取的是什么举动?派出大量的警察去警戒。那不是害怕民众去听真相吗?参与的警察哪个不知道自己是在知法犯法?警察维护非法审判的本身就是犯法啊!这本身也是迫害者将来被追究的证据。
法轮功学员的邀请函、诉江状、对法官的控告状,使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党徒诚惶诚恐。下一步怎么走,那得看他们自己。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周向阳、李珊珊夫妇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天津再次被绑架。天津东丽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第一次非法开庭审理周向阳、李珊珊。因李珊珊的律师未到;周向阳的律师被法官两次无理警告,使他不能正常辩护,无法维护周向阳的权利,周向阳无奈当庭解除对律师的委托,并明确向法庭要求重新聘请律师。针对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应当宣布休庭,半月后择日开庭。但是法官张亚玲无视法律,仍然继续违法审判。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周向阳父母拿着周向阳签字的诉状分别到天津东丽区检察院、法院、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分院,控告张亚玲严重违法的行为。同时对公诉人代号菊也提出了控告。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李珊珊的母亲、周向阳的母亲及律师,一起到东丽区法院见法官张亚玲,正告她不许再无理打断律师的发言。张亚玲自觉理亏,说自己不会再那样了。
对已经审过的法轮功案件重新开庭,十多年来可谓极其少见。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何谈违法!中共不法人员绑架、构陷、审判法轮功学员,是为了掩盖自己迫害无辜的罪恶,借用法律的形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而已。中共公检法相关人员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哪管法轮功学员冤不冤、屈不屈,更不管自己践踏不践踏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哪有对法轮功学员重审的道理!而如今,竟然要对法轮功的案件重新审理了,这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说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幕后人员都在纷纷为自己留后路。
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只是走形式,法官也只是个“傀儡”,定什么罪,判多少年,早已内定好了,都要上报“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法官只是在台面上走个过场。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案件,“610”让判多少年,法官就得判多少年。这样的案件要重审,按照过去的惯例,根本就过不了“610”这一关。而如今,法院表态要审判,这在承认先前的审判违法的同时,也说明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相关人员在撒手。
在全国十多年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天津起的是带头迫害的作用。1999年当年法轮功学员的万人大上访,就是江泽民团伙在天津挑起事端、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在随后的迫害中,天津所使用的迫害手段异常邪恶。周向阳原本是天津市铁道第三勘测设计院造价工程师,因为修炼法轮功,曾被非法劳教、判刑九年,先后被关押在天津铁路看守所、天津青泊洼劳教所、天津双口劳教所、天津蓟县渔山劳教所、天津河西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五月三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九年,期间遭受种种酷刑:被彻夜电击至遍体鳞伤、连续三十天熬夜、多次关小号、野蛮灌食等等。李珊珊坚持为周向阳申冤,二零零六年和二零一一年,两次遭监狱报复非法劳教共计近四十个月。
周向阳以前被迫害,曾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关注的案件。他们夫妇为法轮功抗争的事迹传遍海内外。这也是外界观察中国人权现状的特殊案件。诸多原因,使得参与迫害周向阳夫妇的中共官员不得不缩手。
其次,说明面对法轮功,法院、法官在重新衡量。
即使不讲周向阳夫妇在海内外的影响,现在大陆内部的形势也迫使东丽区法院的领导和涉及的法官,不得不对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重新审视。
二零一三年八月,中共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其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开始实施《关于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如今,周向阳家人控告法官张亚玲违法,检察院、法院就得受理。法轮功学员连江××都敢告,控告她违法又有什么不可!
周向阳夫妇的案件根本就不够立案的条件,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要是以前,审判法轮功的案件,这些法官最容易推责任:案子是上级定好的,我只是负责宣判一下;我就这样判了,你不服可以告我啊!法官明知告不了他,因为当时的检察院、法院都不可能对法轮功学员提出控告的案件立案。可是现在情况却不是这样了,过去的立案审查,现在变成了立案登记,是“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何况主管迫害的上级官员自顾还来不及呢,现在许多人都不敢明目张胆地迫害!张亚玲为何在两位老人警告她时,她不得不表态不会再那样了。
这是从法律和现在的形式的角度上讲。那么从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角度上说呢,也非常能说明问题。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初,李珊珊的母亲和周向阳的母亲去天津东丽法院讲真相。同时两位母亲也把控告江泽民的诉状和其它相关资料一并给送给了法官。
非法开庭前,天津的法轮功学员制作了大量的邀请函,邀请民众去旁听律师为周向阳夫妇做的无罪辩护。邀请函还送到了当地人大及许多政府部门。法轮功学员做的正不正,这还需要说明吗?哪有为开庭发邀请函的?法轮功学员不是遭受天大的冤枉,他们发这样的邀请函干什么?在真相面前,天津当局采取的是什么举动?派出大量的警察去警戒。那不是害怕民众去听真相吗?参与的警察哪个不知道自己是在知法犯法?警察维护非法审判的本身就是犯法啊!这本身也是迫害者将来被追究的证据。
法轮功学员的邀请函、诉江状、对法官的控告状,使得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党徒诚惶诚恐。下一步怎么走,那得看他们自己。
作者提供,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