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4月07日讯】2月6号的小年夜地震,台南维冠金龙大楼倒塌事件,造成115人罹难,台南地检署今天(7日)侦结,依业务过失致死及伤害罪,起诉建商等五人。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涉犯刑法第276条第二项之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嫌,以及同法第284条第二项之前段,业务过失伤害,及后段之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嫌,于今日侦查终结,均以提起公诉,并于今日将被告林明辉等三人,移审至台南地方法院。”
台南地检署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起诉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及结构技师郑东旭等五人,以业务过失致死及业务过失伤害罪,求处最重的刑责,南检认为建商偷工减料,没照设计图施工,主筋强度减少三分之一,导致维冠大楼在地震发生的5到7秒内全栋倒塌,住户几乎没有逃生时间。
台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陈建弘:“涉犯刑法第276条第二项之业务过失致人于死罪嫌,以及同法第284条第二项之前段,业务过失伤害,及后段之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嫌,于今日侦查终结,均以提起公诉,并于今日将被告林明辉等三人,移审至台南地方法院。”
台南地检署经过两个月的调查,起诉维冠公司负责人林明辉,设计部经理洪仙汗,建筑师张魁宝、郑进贵,及结构技师郑东旭等五人,以业务过失致死及业务过失伤害罪,求处最重的刑责,南检认为建商偷工减料,没照设计图施工,主筋强度减少三分之一,导致维冠大楼在地震发生的5到7秒内全栋倒塌,住户几乎没有逃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