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NGO管理法 遭国际舆论批评

2016年04月30日时政
【新唐人2016年04月30日讯】中共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NGO管理法,授予警方广泛控制NGO组织的权力。德国媒体评论说,这是中共对付所谓的“境外敌对势力影响”的又一手段,给他们套上绳索。

中共人大4月28号三审中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将于2017年1月1号生效,7000多家境外NGO都将受到影响。

新法中针对境外NGO的运营给予警方广泛的控制权,要求相关组织每年底向中共警方提交一份有关该组织所有财政明细的报告,并通知中共来年所有计划进行的活动。这些规定引发国际媒体的批评。

29号,德国《法兰克福汇报》说:“中国立法加强对外国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监控”﹔《南德意志报》在题为“害怕境外势力”的文章中写道:“中共限制外国组织,给他们套上绳索”﹔瑞士《新苏黎世报》称,这项法规是“给不速之客的紧箍咒”,隐藏着直截了当的威胁。

NGO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认为,这项法规对于慈善类和服务类的境内外NGO组织影响都很大。

NGO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这些组织现在就要直接面对警察了,这是他们从来没有料想到的,因为这些组织本来就是爱心机构,献爱心嘛,现在突然直接受到国家暴力机器的管理,这肯定是心理思想上极度不适应,完全没有思想准备。”

陆军认为,新法对于维权类境内外NGO组织的影响坏不到哪去,因为当局早就有100种办法来打压,所以也不在乎多一种方法,多一条法律。

陆军:“这些组织,它长期以来,受到的管理就是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民政部门,多重的监控,活动空间本来就非常有限,而且是不断地被各种行政部门找麻烦,税务、工商、警察各种各样的方式。”

陆军表示,一些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NGO组织、劳工NGO组织、反歧视的NGO组织等,都属于维权类NGO组织,不论是境内还是境外的,未来都将面临一个非常艰难的时期。

事实上,这项法律在通过之前,已遭到来自联合国、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欧盟的多方批评。

新唐人记者李韵、元贞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