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广东省副秘书长自杀自知难逃法网

2016年06月14日评论
6月13日凌晨,有网友爆料称,广东省委副秘书长刘小华于6月12日身亡。13日早间,财新网等陆媒报导证实,官方初步确认其为上吊自杀。

今年3月25日,在刘小华被免去湛江市委书记等职务时,就有传言说他曾被当局找去问话,原因可能是涉嫌向朱明国(广东前政法委书记、省政协主席)买官。朱明国是在2014年11月落马,当时亦有消息称,刘小华在此之前就已经被查了。所以刘小华若有问题,牵涉的应该不仅只朱明国一案。

刘小华履历显示,1982年起进入国安系统工作,1990年调至广东省委办公厅,2002年起任河源市委常委分管政法工作,2007年起任河源市市长、市委书记,2011年调至湛江出任市委书记,直至2016年3月25日卸职。

交叉比对,刘小华是东莞“性都书记”刘志庚的老乡,在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工作5年,同时期国安部副部长是马建。调至省委办公厅后仕途更加顺遂,两个陞官年份2002年及2007年,时任省委书记是李长春与张德江。

而在刘小华自杀身亡后,媒体最多强调的,是他在湛江的任职,是否意味他的死或所涉及的问题,与此时期的人事有关?目前没有更多相关报导可兹佐证。

但有湛江在地网民评说,刘小华在湛江任父母官期间,湛江是广东最穷的地级市,但房价平均7,500元一平方米,有的楼盘甚至超过万元,而湛江的工薪阶层平均收入普遍2,000至2,600元之间。湛江房价虚高,坊间有认为与刘小华的“钢铁梦”有关,而湛江宝钢钢铁项目的批文,是刘小华在发改委刘铁男任上拿到的。官场皆知,那时没有特殊关系,是拿不到重大的国企项目。被指江泽民家族财管的刘铁男,审批放水的对象自然是江派官员。

刘小华在湛江官场或宝钢项目上涉及什么问题,目前不得而知,但他在河源与湛江两地长达14年的任期中,有参考资料可以显示他不是好官。

据《明慧网》报导“广东河源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三年综述”,文章列举的案例,时间多落在2002年至2007年,即刘小华主政期间。

又据“广东湛江中共人员迫害法轮功十三年综述”,包括刘小华在内的5任一把手,都对迫害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文章特别指出湛江大小官员在执行迫害时的典型说词,如:“上面有密件,我整死你也不为过”、“上头说了,打死你们算自杀,不用负法律责任”、“打死法轮功人员没有罪”等等。所谓“上头”、“上面”,湛江公安明确的说:“这是江泽民的命令”。

刘小华在离开湛江官场后,不久出任省委副秘书长,当时被认为“平安着陆”。没想短短2个月,竟然“上吊身亡”。据报导,目前官方确认刘是自杀,但尚未通报死亡原因。如果刘小华真的是自杀,难道是因为多行不义、罪证暴露,害怕锒铛入狱?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