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李和平律师代理的两个典型信仰案

2016年08月01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2016年08月01日讯】2007年4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法轮功学员王博案二审在石家庄中级法院开庭。李和平、滕彪、黎雄兵、张立辉、李顺章、邬宏威等六位北京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辞严,从“宪法至上、信仰自由、维护人权”的角度,从宪法和立法、司法程序、法律事实等层面,为王博一家三人做了无罪辩护。

事后滕彪律师被打,李和平律师被北京公安局打手连续高压电击、暴打近五小时,洗劫了他的随身物品,恐吓他:“滚出北京去!”

王博案中,由李和平律师主笔,以“宪法至上、信仰自由”为题的联合辩护意见,无懈可击,一度成为代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正义律师的辩护意见参考范本。

2009年6月1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法院在200米的范围内,封锁路口,便衣密布,当局对法轮功学员包永胜、张培训、栗崇富名义上的公开开庭,可实际每个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只得到了两张旁听证,法庭内坐的大都是公检法人员,省长、市长、区委书记等官员。

李和平等六位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包永胜、张培训、栗崇富当庭作无罪辩护。

中午时分,追查国际组织给法庭发来传真,并当庭把传真交给到庭旁听的伊春市市长。追查国际组织指出,正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正义律师们的强有力辩护,申明大义,有理有据,说到感人之处,公检法人员之间对话说,律师讲的真好,看起来我们做的都是假的。

律师强有力的辩护,使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及各级官员大多都低下了头,驳得法官张海涛、公诉人申向福无言以对。庭审一直开到当晚6点半才结束,临结束时,伪法官问律师:你们说此案该怎样定?李和平律师说,必须马上无条件放人!可副审判长张海涛一锤敲响又说:等合议庭合议后,听结果。

据说,这是李和平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的最后一个庭辩案件。

2009年6月18日早8点左右,法官张海涛等人在西林法院,在没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偷偷对张培训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张培训被冤判九年,第二天才通知家属。张培训被送往佳木斯监狱迫害。

在张培训被枉判的第二天,金山屯的上空电闪雷鸣,狂风卷着暴雨将金山屯公安局几百平方米的白钢楼盖全部掀掉,横飞马路十几米远,有的砸在做买卖的牌匾上,有的砸在计程车上,公安局四周一片狼藉。

善恶有报是天理,人做恶都得偿还的,如今迫害张培训的刑警队长陶绪伟在2011年遭车祸而死,法院副审判长张海涛也因突发心脏病而死,年仅四十多岁。

正如李和平律师所说:“法轮功的苦难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自己的苦难,也是中国人的苦难”。

近几年来,中共政法系统把针对法轮功的迫害模式延伸到社会其它方面,如对异见人士、信仰团体、维权律师和上访百姓任意抓捕、监控、抄家、没收财产等。警方控制下的“躲猫猫死”、“睡觉死”、“喝开水死”等非正常死亡也蔓延全国。这些事实都告诉人们,“以党代法”的政法系统就是肆意践踏法律的罪魁祸首,只要它存在一天,“依法治国”永远是一句空话。

中共的存在,对中国社会和道德的破坏是灾难性的;中共治下政法系统的滔天罪恶,注定了它将被历史清算。解体中共,复兴中华,造福的是每一个中国人

——大陆法轮功学员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