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偏偏频发可恨的电信诈骗事件。8月19日,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山东临沂女孩徐玉玉被骗去好不容易凑齐的9900元学费;8月23日,还是临沂,18岁大二学生宋振宁被骗走下学期学费2000元,学费卡的最后剩馀额只有184元了。(徐玉玉在报案归途中,宋振宁在当晚给母亲网购两双鞋之后)这两名学生都因伤心过度,心脏骤停,猝然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胜唏嘘。
出了人命,终于唤起了空前的社会关注。多数人对骗子表示同仇敌忾,极大愤慨,大众瞩目点集中在教育机构信息安全投入的不足或者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途径上。但网上也有一些冷血的声音出现。比如责怪大学生“这智商,怎么能让这么拙劣的骗术得逞”,或者质疑当事人是否性格脆弱,经不起打击等等。
据光明网报导,中国从事网路诈骗产业的人数至少有160万人,“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在三令五申,手机实名登记的今天,用于行骗的170/171号段可以不实名,这两段号码这些年无人监管,成为骗子们的跑马场,乐陶陶逍遥法律之外。
在这样骗子横行、防不胜防的现实中,怎么能求全责备两个还未踏上社会的学生应该有谨防被骗之心理素质。何况这些应试学生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绝对化的教育,死记硬背,被动应对,片面价值理念的灌输,又使他们对社会的理解充满了伟光正式的理想主义色彩。处在光明未来的入口,却被阴险的骗子骗了学费,最值得寄托信任的警察的应对是:“找不回来”,“警力不足,找骗款的费用会远远超过你这些钱”……
被骗了,徐玉玉的母亲安慰她说:“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宋振宁的父亲也是说:“这些钱爸爸两天就给你再赚回来,就算买个教训吧”。父母安慰痛心不已的孩子固然可以理解,但安慰的话语中是否夹杂着人生经验中的无奈?如果有一个庞大的健全的法制做后盾,父母一定会说:别着急,过两天一破案,钱就追回来了。正因为没有这个后盾,什么都没有,现实乱糟糟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能劝孩子自当买个教训,痛之又痛,滋味谁知?
被骗了,徐玉玉同学QQ群里最多的是奔走相告,互相劝诫,小心被骗。其实,在已经被骗者心急如焚的心境下,最需要的是探讨法律追究途径,怎样破案,怎样追回被骗的钱。如果这些话题不占多数或者干脆没有多少,只能说明,法制体制并没有给受害者和周围的人提供信赖。或者在不知不觉中,大家都对骗子骗去的钱都不抱希望,这其实是对现行法制不抱希望。
最近影星王宝强婚变引起轰动,源自他本人发布的离婚声明。这一史无前例的亿万人围观离婚案中,也蕴藏着信任危机。如果,王宝强信任法律的公正健全,在财产和孩子的亲权上,能够秉事实判决的公正无私,他何苦把难堪的家事公布天下。深夜发布离婚声明,应该不能否认有在舆论上抢先一步占上风的因素。如果,全民大众坚信法律的公正,也不会排山倒海般谩骂马蓉,因为有法律保障,不可能让她把财产卷的一分不剩,财产分割,公平无误。正因为没有这种对法律裁决的信赖,民众才自发倾泻着愤怒。甚至已经有人用心良苦地在劝谏“宝马离婚案”未来的法官说:当年的彭宇案让中国社会道德后退了50年,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云云。言外之意,这次千万判得公正一些以服民心。
种种说来,真够讽刺。人们不相信法律,人们大多数互相之间也不信任,怕被骗,社会充满信任危机。而被骗的徐玉玉和宋振宁,却因为单纯信任了一个电信电话。因为这点信任,他们最后的结局是心脏骤停。可是,这能怪他们那颗信任别人的心吗?“信任本身有错吗?为什么信任带来的是绝望?”--冥冥中,彷彿两个年轻人地下之灵发出如此悲怆之声。
关于信任,有一个着名的说法,是德国思想家卢曼提出来的。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也就是说,世界的复杂性通过信任能够以较少成本得以控制,人类得以安稳地生存。设想,人一睁眼就要什么都防御戒备,吃穿住行将变的复杂无序,自我捆绑得不能动了。
刚生下来的孩子就应该懂得提防毒奶粉吗?为孩子预防疾病就应该懂得避开假疫苗吗?刚入学的孩子就应该懂得提防班主任性侵吗?去医院剖腹产就应该懂得不小心会丢一个肾吗?走在大街上就应该懂得地面随时会塌陷吗?得了大病就应该有被单位开除的心理准备吗?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就应该懂得防范被讹吗?如果说,不具备以上戒备心理就不能平安生存,出了事怨自己的“智商”,那这样的社会也未免太可怕了。
一个正常的人类社会,基本不用去过虑这些事情,良好的运作机制提供了方方面面的秩序保障,有如太阳朝起夕落的自然规律不会突然失控,只要不违背规律,完全可以安心生活,安心就好的概率远远超出被骗的概率。相反要求人人处处设防,戒备心无处不在的社会才是有问题的。在一个设局太多的社会里,精明至极的人不是没有,可他能保证永远幸运吗?诚信不在的环境里,彷彿总有一款量身定制般设计好的坑在前方潜在着、等待着。就像抬头就见密密麻麻的监控摄像,可还是不能杜绝犯罪行为一样。
信任构成社会运行的基础。正是对天地万物一点一滴的信任使心脏鼓动。人没有了信任,虽然可能永远不受骗了,但再也没有了希望和生的意欲。当一个人不幸被欺骗,被谴责被追究的,首当其冲是加害者。求全责备受害人,就等于认同人人应该把自己关进防御的封闭的牢笼里。人人自危,岂不活而无趣?行骗事件发生后,全社会应各个领域协同一致,尽最大功效追回被骗损失,匡扶正义,在这个全体努力的过程中才能扶起失去的诚信。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出了人命,终于唤起了空前的社会关注。多数人对骗子表示同仇敌忾,极大愤慨,大众瞩目点集中在教育机构信息安全投入的不足或者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途径上。但网上也有一些冷血的声音出现。比如责怪大学生“这智商,怎么能让这么拙劣的骗术得逞”,或者质疑当事人是否性格脆弱,经不起打击等等。
据光明网报导,中国从事网路诈骗产业的人数至少有160万人,“年产值”超过1100亿元。在三令五申,手机实名登记的今天,用于行骗的170/171号段可以不实名,这两段号码这些年无人监管,成为骗子们的跑马场,乐陶陶逍遥法律之外。
在这样骗子横行、防不胜防的现实中,怎么能求全责备两个还未踏上社会的学生应该有谨防被骗之心理素质。何况这些应试学生从小到大,接受的都是绝对化的教育,死记硬背,被动应对,片面价值理念的灌输,又使他们对社会的理解充满了伟光正式的理想主义色彩。处在光明未来的入口,却被阴险的骗子骗了学费,最值得寄托信任的警察的应对是:“找不回来”,“警力不足,找骗款的费用会远远超过你这些钱”……
被骗了,徐玉玉的母亲安慰她说:“就当花钱买个教训吧”。宋振宁的父亲也是说:“这些钱爸爸两天就给你再赚回来,就算买个教训吧”。父母安慰痛心不已的孩子固然可以理解,但安慰的话语中是否夹杂着人生经验中的无奈?如果有一个庞大的健全的法制做后盾,父母一定会说:别着急,过两天一破案,钱就追回来了。正因为没有这个后盾,什么都没有,现实乱糟糟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只能劝孩子自当买个教训,痛之又痛,滋味谁知?
被骗了,徐玉玉同学QQ群里最多的是奔走相告,互相劝诫,小心被骗。其实,在已经被骗者心急如焚的心境下,最需要的是探讨法律追究途径,怎样破案,怎样追回被骗的钱。如果这些话题不占多数或者干脆没有多少,只能说明,法制体制并没有给受害者和周围的人提供信赖。或者在不知不觉中,大家都对骗子骗去的钱都不抱希望,这其实是对现行法制不抱希望。
最近影星王宝强婚变引起轰动,源自他本人发布的离婚声明。这一史无前例的亿万人围观离婚案中,也蕴藏着信任危机。如果,王宝强信任法律的公正健全,在财产和孩子的亲权上,能够秉事实判决的公正无私,他何苦把难堪的家事公布天下。深夜发布离婚声明,应该不能否认有在舆论上抢先一步占上风的因素。如果,全民大众坚信法律的公正,也不会排山倒海般谩骂马蓉,因为有法律保障,不可能让她把财产卷的一分不剩,财产分割,公平无误。正因为没有这种对法律裁决的信赖,民众才自发倾泻着愤怒。甚至已经有人用心良苦地在劝谏“宝马离婚案”未来的法官说:当年的彭宇案让中国社会道德后退了50年,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云云。言外之意,这次千万判得公正一些以服民心。
种种说来,真够讽刺。人们不相信法律,人们大多数互相之间也不信任,怕被骗,社会充满信任危机。而被骗的徐玉玉和宋振宁,却因为单纯信任了一个电信电话。因为这点信任,他们最后的结局是心脏骤停。可是,这能怪他们那颗信任别人的心吗?“信任本身有错吗?为什么信任带来的是绝望?”--冥冥中,彷彿两个年轻人地下之灵发出如此悲怆之声。
关于信任,有一个着名的说法,是德国思想家卢曼提出来的。他认为“信任是一种简化机制”,也就是说,世界的复杂性通过信任能够以较少成本得以控制,人类得以安稳地生存。设想,人一睁眼就要什么都防御戒备,吃穿住行将变的复杂无序,自我捆绑得不能动了。
刚生下来的孩子就应该懂得提防毒奶粉吗?为孩子预防疾病就应该懂得避开假疫苗吗?刚入学的孩子就应该懂得提防班主任性侵吗?去医院剖腹产就应该懂得不小心会丢一个肾吗?走在大街上就应该懂得地面随时会塌陷吗?得了大病就应该有被单位开除的心理准备吗?扶起摔倒的老人之前就应该懂得防范被讹吗?如果说,不具备以上戒备心理就不能平安生存,出了事怨自己的“智商”,那这样的社会也未免太可怕了。
一个正常的人类社会,基本不用去过虑这些事情,良好的运作机制提供了方方面面的秩序保障,有如太阳朝起夕落的自然规律不会突然失控,只要不违背规律,完全可以安心生活,安心就好的概率远远超出被骗的概率。相反要求人人处处设防,戒备心无处不在的社会才是有问题的。在一个设局太多的社会里,精明至极的人不是没有,可他能保证永远幸运吗?诚信不在的环境里,彷彿总有一款量身定制般设计好的坑在前方潜在着、等待着。就像抬头就见密密麻麻的监控摄像,可还是不能杜绝犯罪行为一样。
信任构成社会运行的基础。正是对天地万物一点一滴的信任使心脏鼓动。人没有了信任,虽然可能永远不受骗了,但再也没有了希望和生的意欲。当一个人不幸被欺骗,被谴责被追究的,首当其冲是加害者。求全责备受害人,就等于认同人人应该把自己关进防御的封闭的牢笼里。人人自危,岂不活而无趣?行骗事件发生后,全社会应各个领域协同一致,尽最大功效追回被骗损失,匡扶正义,在这个全体努力的过程中才能扶起失去的诚信。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