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铭: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强烈反差

2016年09月15日评论
据最近明慧网报道,辽宁省大连市司法局及律师协会长期压制律师群体,不许大连地区的律师代理法轮功案件。大连市岭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立盛、吕楠、杨华近期去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盛杰、王闯、王弘。结果岭岩律师事务所被当局罚款一万元,西岗司法局并胁迫他们写不代理法轮功案件的保证书。

吉林市的公检法部门多年来在吉林省吉林市610(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不许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对维权律师恨得要死,怕得要命,极力阻挠。所以吉林市法院从二零一三年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维权律师进入法律程序后当到达法院递交手续时,所有法院都以各种借口推托、说谎、躲避、刁难等不接待律师,不接律师代理手续。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法院法官马述和告诉宋桂香的代理律师:一、不许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做无罪辩护,越辩判得越重。二、不能对法轮功的定性问题进行辩护。如果律师非要辩,他就要敲法锤,辩一次敲一次,敲三次后就要将律师赶出法庭。”

律师没有畏惧法官的无理阻挠,依然的在法庭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辽宁省新宾县的邓玉清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到通化县三棵榆镇邮寄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书,被三棵榆树派出所绑架,后被通化县国保队长王义冠等人送到通化市看守所。邓玉清、张富春、张国友、闫广玲被非法判刑,其他三人被非法取保候审。

邓玉清的家人给通化县政法委打电话说:“上次律师要见邓玉清,看守所不让见,说是因为你们政法委不让见的。”接电话的人又说:“就是不让见,中央下命令不让见的,要想见到中央开介绍信去。”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刑庭对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梁云英进行非法庭审。江西的郭律师和河南的李律师为梁云英老人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说:江泽民诬蔑法轮功不是法律依据、国家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中没有法轮功;拥有法轮功资料是合法的,宣传法轮功也不违法,属于信仰、人权范围等等。

2013年4月12日,因大连中山区法院临时取消对十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并在法院门外发生绑架法轮功学员、殴打律师的“412事件”,此案引起国际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

2014年3月21日,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名维权律师等人到建三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的〝黑监狱〞,要求释放被非法拘禁在那里的守法公民。结果,这几位律师被非法拘押16天,期间遭受严重酷刑折磨,包括:被戴上黑头套泼冷水;裹着不明东西的木棍殴打;双手被反铐,用升降机一类的东西吊铐;吊起来之后被拳打脚踢。四位律师一共被打断了24根肋骨。警察还威胁要把唐吉田挖坑埋、活体取肾或者〝犬决〞。

2015年,中共对维权律师进行的〝709大抓捕〞,绑架、刑拘、传唤、骚扰二百多位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震惊国际社会。〝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为此发布了追查公告,公告说:〝这些正义律师大部分都曾为大陆法轮功学员、上访民众等弱势群体代理过案件,他们所为正是出于律师和公民的权利,维护民众的正当权益,制止中共对民众的肆意迫害,维护人类的正义良知。〞

〝中国良心〞高智晟律师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法轮功学员等受打压的群体和个体大声疾呼。2005年10月、11月和12月,他向中共高层连书三封公开信,因此遭受中共的极度报复和残酷迫害。

谢燕益律师曾经说过,面对法轮功学员这个遭受人权灾难最为深重的群体,律师出面为他们辩护和维权,是律师在这一历史时期应尽的责任和担当。

江天勇律师说:〝不过它越打压,也就让我们越认识到,这一套机制只要在,它就是一个惩善扬恶的世道,大家就没办法正常做人,这一切必须改变,必须结束!〞

在中国大陆,许多有正义良知的律师,不畏中共的独裁暴政,勇敢地站出来为法轮功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他们在法庭上一针见血地指出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拘禁、劳教、判刑等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他们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所作的无罪辩护,直接的冲击着中共的司法混乱体系。法轮功学员和维权律师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是因为对法轮功的坚定信仰和对法轮功的正义支持将他们联系在一起,在今天都处在被中共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打压之下。因为中共及江泽民集团都面临着被清算、灭亡的危险,它们特别惧怕法轮功,特别惧怕被清算,垂死挣扎是它们的本能。

法院本是依据宪法和法律为百姓做主的衙门,所以才称为“人民法院”。公检法的名称前都冠以“人民”二字,如今却成为中共江泽民集团打压迫害人民的刽子手,政法委、610的傀儡。法轮功学员在向法官讲到我们没有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应该被判刑时,许多法官表示:我们也知道你们没有违反宪法和法律,知道你们没有错。可是我们得听政法委、610的,它们让判就得判,它们让判几年就得判几年。

这就是造成所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绑架、关押、判刑的来历,这就是中国司法混乱的现状。所有冠以“人民”二字的牌子就这样被玷污了,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就这样被玷污了!在这样的体制下,那些手握执法权柄和操守宪法和法律的官员就变成了毫无人性的魔鬼,一切迫害惨案就这样持续不断的发生着。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看到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强烈反差,他们本都是国家政法系统的公职人员,执行着同一个法则,可是结果却尽然不同。一个是在恪尽职守的维护人民所应享有的权利,一个却在滥用权力肆意打压迫害人民。谁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谁在破坏和玷污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这不一目了然了吗?

在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已经大白于天下的今天,愿更多的人能够明白真相,抛弃中共,选择自救。愿至今仍然不明真相被中共绑架参与迫害的人,早日明白真相,停止迫害,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特别是那些仍然参与迫害,非法绑架、关押、判刑的公检法及政法委、610等部门的人员,赶快悬崖勒马,悔过自新,或许还有得救的机会,如继续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只能做它们的陪葬品了。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