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法院非法庭审已被非法关押了近九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栗从春、李明涛、申有亮、王英茹、万梅花、罗金玉六人。开庭前和整个庭审过程中,肥乡区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员,执法犯法,明目张胆地在法庭内外践踏法律,在法院外绑架民众,在法庭上阻挠律师辩护,不让当事人说话。一位代理律师当庭遭到法警殴打。
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律)论理的地方。然而,中共邪党霸占中国大陆后,所有的是非善恶都被颠倒了。尤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江泽民操控整个国家机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中国的法庭就成了违法犯罪的场所,在法庭上不断地上演各种荒诞的闹剧,法官、检察官像木偶,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门组织)操纵木偶的线,无法无天。甚么法律、天理,甚么善恶、是非,都置若罔闻。在中共的所谓法庭上,殴打律师的恶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国许多地方都发生过。
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依赖各种规则。近代之前,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以神给予人的规则——天理与道德为基本规范,人类以道德和对神的信仰约束内心,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近代以后,人的道德不行了,法治兴起,以法律约束行为,尤其是国家权力行为,以法律约束之,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但是法律必须遵循正义的原则。在西方称为“自然法”或“良法”。有政党之后,在民主法治国家,当选的政党政府会有在法律的规范之下的制定政策,但政策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人类正常国家的常态。
但在中共霸占中国大陆以后,整个颠覆了正统的价值观,灌输无神论,不让人相信天理,不让人相信善恶有报。无法无天,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都在中共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典型的表现就是中共侵占大陆后前三十年的各种运动。八十年代后,改革开放,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共也打起了法制的旗号,表面上也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也让法官穿上法袍,拿着法槌,在法庭上写上公正字样。但是中共践踏法律的本性并没有改变,依然是党政不分,党大于政,权大于法,党的政策大于法,党首领的话大于法。中共内部各级官员也受邪党灌输,把这种邪恶逻辑当成“自然”,于是,各级官员就成了邪党的“工具”,需要作恶事时,邪党用升级和利益诱惑之,让这些人作恶,运动过后,为了平息民愤,又抛出他们来做替罪羊,以法律的名义杀掉这些“工具”。文革后被枪毙的那些军警,八九年“六四”后被秘密处决的军人,就是这种可悲的“工具”。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在垄断国家权力之后,出于对广受欢迎的法轮功的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信仰群体的灭绝政策,设立了专司迫害的610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国家之上,操控国家公、检、法、司等机构,对法轮功学员任意拘捕、关押、酷刑折磨、判刑。各级公检法司人员心里都知道,这些迫害行为违法,而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所以,各地才出现“不让律师代理”案件,很多法官穿着法官袍却在堂堂法庭上枉法犯罪,甚至有的法官在法庭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而这些人员做恶事的胆气,来自于邪党一贯给他们灌输的荒唐逻辑,上级命令、恶党的政策大于法律,不相信天理。
然而,人永远无法逃脱天理的规范,无论人信不信,天理永恒。近几年来,神用让人惊异的安排,彰显善恶必报的天理不可抗拒。
从二零一二年王立军事件开始,恶报像暴风骤雨般在世人面前展开: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周永康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级、部级高官以及各级官员纷纷落马,被判刑的、病死的、被双规的、自杀、暴死的比比皆是。根据二零一五年公布的落马官员名单和网上曝光的遭厄运的中共官员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政法系统(国安、国保、610、检察院、法院、监狱等)至少一百一十一人遭遇落马、判刑、自杀或意外死亡。
表面上,这些人是因为贪腐落马,而真实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从而遭到了上天的惩罚,也就是报应到了!不止他们,这些年,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的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已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恶行买单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
从当下中国的形势看,天理在归正人间的法律和政策。现任政府不断颁布新的法律和政策,显示依法治国的决心:废除非法的劳教制度、立案制度改革(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去年九月份分别出台的对法官、检察官办的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同时,还颁布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禁止用权力干预司法案件。提醒各级公、检、法人员,你们要按照法律行使权力。
公、检、法体制中的许多人已经看清了形势,不再盲目听从上级的命令,而是选择善良,用法律做盾牌,不再迫害法轮功学员。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
然而,现在却还有些610和公、检、法人员,看不清形势,被江泽民馀党操控,还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这些人,真是应该好好看看清楚:你们还在执行谁的政策?还在执行谁的命令?那些制定迫害政策的人死的死、判的判,被控告的被控告。发布迫害命令的恶首江泽民都被二十多万国人控告,被上百万国外正义人士举报,你们还在执行这违法的命令,还掩耳盗铃地以为自己会安全,岂是用愚蠢至极可以形容?你们的迫害行为违反了中国当前的政策、违犯了国家和国际的法律,更是违背了不可抗拒的天理!
那些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到今天,你们看看清楚,已经没有任何依凭为你们的罪行脱责,政策没有,法律没有,天理更不允许!赶紧停止迫害吧,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和平安!上天在给你们得救的机会,时间越来越少了,机会转瞬即逝,赶紧珍惜这最后的机会,将功赎罪,看清形势,停止迫害吧,否则,你将再也无路可退。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自古以来,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法庭是代表正义和公正的地方,是裁判是非、讲法(律)论理的地方。然而,中共邪党霸占中国大陆后,所有的是非善恶都被颠倒了。尤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江泽民操控整个国家机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中国的法庭就成了违法犯罪的场所,在法庭上不断地上演各种荒诞的闹剧,法官、检察官像木偶,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门组织)操纵木偶的线,无法无天。甚么法律、天理,甚么善恶、是非,都置若罔闻。在中共的所谓法庭上,殴打律师的恶行已不止一次了,全国许多地方都发生过。
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依赖各种规则。近代之前,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以神给予人的规则——天理与道德为基本规范,人类以道德和对神的信仰约束内心,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近代以后,人的道德不行了,法治兴起,以法律约束行为,尤其是国家权力行为,以法律约束之,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但是法律必须遵循正义的原则。在西方称为“自然法”或“良法”。有政党之后,在民主法治国家,当选的政党政府会有在法律的规范之下的制定政策,但政策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人类正常国家的常态。
但在中共霸占中国大陆以后,整个颠覆了正统的价值观,灌输无神论,不让人相信天理,不让人相信善恶有报。无法无天,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都在中共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典型的表现就是中共侵占大陆后前三十年的各种运动。八十年代后,改革开放,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共也打起了法制的旗号,表面上也制定了许多法律条文,也让法官穿上法袍,拿着法槌,在法庭上写上公正字样。但是中共践踏法律的本性并没有改变,依然是党政不分,党大于政,权大于法,党的政策大于法,党首领的话大于法。中共内部各级官员也受邪党灌输,把这种邪恶逻辑当成“自然”,于是,各级官员就成了邪党的“工具”,需要作恶事时,邪党用升级和利益诱惑之,让这些人作恶,运动过后,为了平息民愤,又抛出他们来做替罪羊,以法律的名义杀掉这些“工具”。文革后被枪毙的那些军警,八九年“六四”后被秘密处决的军人,就是这种可悲的“工具”。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在垄断国家权力之后,出于对广受欢迎的法轮功的妒嫉,发动了对法轮功信仰群体的灭绝政策,设立了专司迫害的610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国家之上,操控国家公、检、法、司等机构,对法轮功学员任意拘捕、关押、酷刑折磨、判刑。各级公检法司人员心里都知道,这些迫害行为违法,而法轮功学员没有违法。所以,各地才出现“不让律师代理”案件,很多法官穿着法官袍却在堂堂法庭上枉法犯罪,甚至有的法官在法庭叫嚣:“不要和我讲法律”。而这些人员做恶事的胆气,来自于邪党一贯给他们灌输的荒唐逻辑,上级命令、恶党的政策大于法律,不相信天理。
然而,人永远无法逃脱天理的规范,无论人信不信,天理永恒。近几年来,神用让人惊异的安排,彰显善恶必报的天理不可抗拒。
从二零一二年王立军事件开始,恶报像暴风骤雨般在世人面前展开: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周永康等等上百名政治局常委级、部级高官以及各级官员纷纷落马,被判刑的、病死的、被双规的、自杀、暴死的比比皆是。根据二零一五年公布的落马官员名单和网上曝光的遭厄运的中共官员案例所做的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五年政法系统(国安、国保、610、检察院、法院、监狱等)至少一百一十一人遭遇落马、判刑、自杀或意外死亡。
表面上,这些人是因为贪腐落马,而真实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都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政策,甚至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从而遭到了上天的惩罚,也就是报应到了!不止他们,这些年,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的政法委、610及公、检、法、司,已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恶行买单甚至殃及了家人的生命。
从当下中国的形势看,天理在归正人间的法律和政策。现任政府不断颁布新的法律和政策,显示依法治国的决心:废除非法的劳教制度、立案制度改革(规定“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在去年九月份分别出台的对法官、检察官办的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同时,还颁布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禁止用权力干预司法案件。提醒各级公、检、法人员,你们要按照法律行使权力。
公、检、法体制中的许多人已经看清了形势,不再盲目听从上级的命令,而是选择善良,用法律做盾牌,不再迫害法轮功学员。比如,一位主管刑事审判的法院副院长说﹔“我把所有法轮功的案件都弄成因病取保候审拖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前,主审法官拒绝出庭审理。
然而,现在却还有些610和公、检、法人员,看不清形势,被江泽民馀党操控,还在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这些人,真是应该好好看看清楚:你们还在执行谁的政策?还在执行谁的命令?那些制定迫害政策的人死的死、判的判,被控告的被控告。发布迫害命令的恶首江泽民都被二十多万国人控告,被上百万国外正义人士举报,你们还在执行这违法的命令,还掩耳盗铃地以为自己会安全,岂是用愚蠢至极可以形容?你们的迫害行为违反了中国当前的政策、违犯了国家和国际的法律,更是违背了不可抗拒的天理!
那些还在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司人员,到今天,你们看看清楚,已经没有任何依凭为你们的罪行脱责,政策没有,法律没有,天理更不允许!赶紧停止迫害吧,为了你和你家人的安全和平安!上天在给你们得救的机会,时间越来越少了,机会转瞬即逝,赶紧珍惜这最后的机会,将功赎罪,看清形势,停止迫害吧,否则,你将再也无路可退。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