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12月2日讯】中共一个技术委员会公布了微软、英特尔等美国科技公司对中共新的网络安全法的反对意见,让人罕见地看到美国科技公司跟中共当局之间的幕后交锋。
《华尔街日报》报道说,中共正采取行动要求软体公司、网络设备制造商和其它科技供应商公开它们的专有源代码——运行软件的核心知识产权,以证明它们的产品不会被黑客入侵。
科技公司不愿意提供它们的源代码,说这将令它们的代码更容易落入竞争对手或居心不良者的手上,而且也不能杜绝黑客入侵。微软、英特尔和IBM都加入了反对的行列。
微软表示,“共享源代码本身无法证明软体是安全和可控的,它仅仅证明有一个源代码。”
英特尔表示,“强迫晶片制造商公开它们产品细节的规定,将伤害科技创新和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平。”
中共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制定者(技术委员会260),在发布网络安全法的技术参数的同时,公布了美国科技公司的这些评论。网络安全法在11月7日通过,将在2017年6月实行。
该委员会正在制定操作系统、微处理器、办公软体和其他产品遵守新法律的标准。
微软、英特尔和IBM是对中共网络安全法做出反应的几家最大的美国公司。这三家公司在中国都有多个跟本地企业合作的合资公司,通常不愿意公开挑战中共政策。尽管如此,它们的评论罕见地让人看到,它们跟中共当局之间的纷争。
此外,科技公司在被迫披露信息的详细程度上也严防死守。
微软告诉中共,它相信允许视察人员在北京“透明度中心”看到代码已经足够,不必“分享源代码”。技术委员会260的人员不同意,称微软的意见“不被接受”,维持原有条款。
IBM提出,应该区分商业用途和政府应用的计算服务。IBM写道:“纯粹用于商业云计算目的的计算机房间应该不一定要位于中国境内。”
技术委员会260人员在书面回覆中说,许多领域触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它不纯粹是商业问题”。
美国商会大中国区总监雷米・沃特曼告诉《华尔街日报》,西方公司“对知识产权披露的要求深深担忧”。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的詹姆斯・龚告诉《华尔街日报》,尽管有种种反对意见,但是美国科技公司不太可能因为网络安全要求而离开中国,因为中国的庞大市场很重要。
西方公司担忧新法律将偏袒中国国内公司,中共网信办发言人称这是“误解和偏见”。但是在科技委员会260的讨论当中,某些政府官员表示,应该制定有利于国内公司的标准。
中共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总工程师郭启全提出建议说:“大趋势是转向国内生产。”该委员会将这条建议标记为“批准”。
──转自《大纪元》,有删节。
责任编辑:又容
《华尔街日报》报道说,中共正采取行动要求软体公司、网络设备制造商和其它科技供应商公开它们的专有源代码——运行软件的核心知识产权,以证明它们的产品不会被黑客入侵。
科技公司不愿意提供它们的源代码,说这将令它们的代码更容易落入竞争对手或居心不良者的手上,而且也不能杜绝黑客入侵。微软、英特尔和IBM都加入了反对的行列。
微软表示,“共享源代码本身无法证明软体是安全和可控的,它仅仅证明有一个源代码。”
英特尔表示,“强迫晶片制造商公开它们产品细节的规定,将伤害科技创新和降低产品的安全水平。”
中共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制定者(技术委员会260),在发布网络安全法的技术参数的同时,公布了美国科技公司的这些评论。网络安全法在11月7日通过,将在2017年6月实行。
该委员会正在制定操作系统、微处理器、办公软体和其他产品遵守新法律的标准。
微软、英特尔和IBM是对中共网络安全法做出反应的几家最大的美国公司。这三家公司在中国都有多个跟本地企业合作的合资公司,通常不愿意公开挑战中共政策。尽管如此,它们的评论罕见地让人看到,它们跟中共当局之间的纷争。
此外,科技公司在被迫披露信息的详细程度上也严防死守。
微软告诉中共,它相信允许视察人员在北京“透明度中心”看到代码已经足够,不必“分享源代码”。技术委员会260的人员不同意,称微软的意见“不被接受”,维持原有条款。
IBM提出,应该区分商业用途和政府应用的计算服务。IBM写道:“纯粹用于商业云计算目的的计算机房间应该不一定要位于中国境内。”
技术委员会260人员在书面回覆中说,许多领域触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它不纯粹是商业问题”。
美国商会大中国区总监雷米・沃特曼告诉《华尔街日报》,西方公司“对知识产权披露的要求深深担忧”。
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的詹姆斯・龚告诉《华尔街日报》,尽管有种种反对意见,但是美国科技公司不太可能因为网络安全要求而离开中国,因为中国的庞大市场很重要。
西方公司担忧新法律将偏袒中国国内公司,中共网信办发言人称这是“误解和偏见”。但是在科技委员会260的讨论当中,某些政府官员表示,应该制定有利于国内公司的标准。
中共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总工程师郭启全提出建议说:“大趋势是转向国内生产。”该委员会将这条建议标记为“批准”。
──转自《大纪元》,有删节。
责任编辑: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