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前副书记仇和被判14年半

2016年12月15日落马官员
【新唐人2016年12月15日讯】落马已一年多的云南省委前副书记仇和受贿案,12月15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仇和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

15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仇和受贿案,对仇和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仇和利用其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3.98万元。

法院称,鉴于仇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因此从轻处罚。

去年3月15日,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被调查。7月31日,仇和被立案审查。今年6月3日被公诉,8月25日,仇和受贿案一审在贵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被控受贿2400万,他当庭“认罪、悔罪”。

仇和早年在江苏宿迁市任职并逐步陞迁,直至官至江苏省副省长。2007年底,其调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后来升任云南省委副书记兼任省委党校校长等。

据报导,仇和被查与其涉嫌昆明土地城建系统的腐败问题有关。

云南省政协前副主席杨维骏曾向媒体表示,此前他一直在向中纪委和有关部门举报仇和。

仇和落马后,去年3月18日,仇和的前秘书、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新松落马。

此外,陆媒报导,仇和与前中豪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卫高过从甚密。刘卫高来自浙江义乌,与仇和、谢新松结识于江苏宿迁,从此建立了“官商关系”。

仇和到昆明主政期间,刘卫高从2009年起开始拿地开发,建起了规模巨大的昆明螺蛳湾商贸城。

云南同中共江泽民集团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少官员都属江派人马。仇和疑涉江派大员薄熙来和回良玉。回良玉任江苏省委书记期间,仇和接连被提拔为江苏省宿迁市副书记、市长。

仇和还被视为“江苏帮”要员,曾积极跟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仇和在宿迁、昆明任市委书记期间,都曾积极跟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

2010年5月,昆明的法轮功学员曾写了一封劝善信刊登在海外明慧网上。信中说,云南有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数千名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判刑等,至少有20人被迫害致死,仅2009年,云南就有上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等。

(记者汤园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