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来中国言论自由制度环境的建立,我们只要认真而谦逊地去借鉴西方已十分成熟的制度机制便能得十之八九的成功,其中美国是一个最理想的镜鉴所在。在美国已建立起了人类保卫思想及言论自由相较而言是最不坏的制度。它允许各种看似荒谬的思想横行,允许各种奇谈怪论存在,允许各种不同的声音激烈交锋、冲撞、激荡,它能容忍各种反对的声音。
美国是不允许权力控制舆论,更不允许由权力来釐定、主导及掌控社会思想。而少数人控制、左右社会思想连可能性都没有,无论对什么事,任何人都可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见解,但绝不可阻挠他人的表达。
在美国,任何机构、团体或个人均有开办各类媒体的自由,而唯独政府却不可以。它的言论自由保障的是普通公民,而对公众人物的保护则是有限的,你可以不舍昼夜地骂总统,你却不可以将以同样程度的骂加在任何普通人身上。这是未来中国需要认真借鉴的,这种借鉴是需要胆识和气魄,甚至需要民主宪政体制初几代公众人物的个人牺牲精神的,否则,中国很难挺得起脊梁骨的。但毫无疑问,言论自由当然也当有着它的应有界限。
194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普林斯基诉新罕布希州案的判决中,历史性地为言论自由底定了边限。该判决认为,言论自由不是一项不分场合、地点可以任意使用的绝对权利,言论自由当然不含“使用那些会造成伤害和引起骚乱的污秽、下流、咒骂和诽谤性的语言”。
我想于正常人群这是不难理解的。但中国言论自由社会环境的形成将不会是件容易的事。有些怪戾的脾气、习惯已深入至几乎所有个体生命的深处,而不能自拔、不能自知,这是我们未来建立思想、言论自由路上不可低估的大障碍。一些人动辄即将自己或自己一派的认识标准化、真理化,却不懂得一丝批判的精神及其与言论思想自由碰撞的意义。你若试着指出他观点的明显病态,你必然招致毫无理智的指责乃至人身攻击,攻击总是先从否定对手的大脑开始进而旁连全身。这还是发生在暴政反抗者群体里的现象。而那“一律”、唯己正确、仇视不同声音的恶习却与他们所反抗的对像毫无二致。
作为反“围剿”、与邪恶封锁抗战的一部分,我也常在未暴露封号前秘密加入些树帜捍卫人权的微信群,普遍而规律性的丑陋常使人扼腕的不解及黯然伤神!一个同质认识或同质认识水准汇聚的圈子里形成了露骨的相互标榜而排斥异见的声音。我自己好直言的个性在这方面碰了不少壁,吃了不少苦头。
每次被中共发现封号前,我总参加到几个共产党的反对者聚合的群里,但常被踢出来(我用的非我名),他们用的方法被我讥诮为“用民主的方法实现专制”。他们总给别人定规矩──以自己或自己一派的标准。总有人对异见耳聪目明而反应敏捷,你有不同的声音,立即就会有人警告你,你问他何来的限制他人自由言说的权利,他们就会提出以圈里多数比例赞成的议决方式,把你踢出去,我总是孤独的失败者。你只是主张不同声音共存,但是他们决定了你的错,他们以民主的方法消灭你,然后在一片一律的声音里“安全”过活,不特国内如此,国外那些共产党的反对者群里亦大都如此。最可怕的是,属于他们自己一派的人,便是逻辑再荒谬再畸形,也不会有人出来批评。
耿和将我的《“六四”平反目标当休矣》文发至有数百人组成的微信圈里,他们中有人就惊呼,这文章的作者不是中共的特务就是五毛党(我用的是笔名),竟无一人出来发出不同的声音。我想,任何不抱私见的正常人,你以最挑剔的眼光看读此文,欲从那些文字及它们所传达的思想中找出“中共特务”、“五毛党”的身影来,实在不是一件能得完成的事,然而他们决定了你的“中共特务”、“五毛党”的去处,就因为你的声音与他们一群人二十七年不变的思想有碍。
在这样的圈子里(今日中国,圈子天下无处不在)另一个明显能感觉到的默契是,凡被中共当局认定为“危险”的人物,一定是这种圈子远避的,我偶见有人传我的文字,立即就得了“传他的文字是要犯政治罪的”的警告,又使人感到,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同一水准的胆量!我常想这就是中国未来沈重的所在和困难维度。
也许有朋友会说那只是个别现象,这个认识是错误的。知名人权捍卫者黄燕最近揭露一些“律师披着人权律师外衣与黑帮官府勾结坑蒙诈骗”的文字,竟然没有一家媒体肯刊登。她在国内所有微信群里都得了被删除、被踢出的命运,一些“人权律师”悍然屡次威胁她,让她闭嘴。我终于打通了一次她的电话,她几近大哭中向我控诉一些暗作官府鹰犬的“人权律师”对她的迫害,“那些假人权律师的卑鄙、无耻绝不在中共国保之下啊,高律师!”在电话里她说道。
一个简单的哲学常识在共产党的反对阵营里被抛弃──掩饰黑暗、庇护罪恶即是作了黑暗和罪恶的同谋,是在自我拆除属于自己的安全篱笆。远离了独立的批判精神,是媒体对自身灵魂的执刃自戕!对罪恶的视而不见,是对自身作为人的责任的全然失守,正是由于这远离及失守,才导致今天反抗阵营中使人痛心的昏暗局面,才致深谙这种局面的狡诈之徒坑蒙诈骗直似闲庭信步。
今年8月底,一名南方的苦主利用了这里深夜的漆黑来见我,带来了揭露“打着人权律师旗号的骗子”的材料,因着正为制定宪法使力只作浏览而未得馀暇成揭露文字,我为此向数位人权律师求证,但得了一律的“希望你顾全大局”的“忠告”,彷彿凡大局就必得顾全是绝对真理了,对共匪常让奴隶们顾全大局当何从俯就!但在于我,黑暗总要揭露的──这是我的立场。不揭露罪恶枉生人相,何颜面对为这国命运改变而仍在专制死牢里苦熬的勇士们!
由于大多数人的无原则沉默,今天,人权抗战阵营成了个别骗子、小丑们的乐园。今年10月份后我才知道李苏滨就是去沙雅“会见”我的“律师”(从去年陪他人来见我一次,却只字不提此事),连举世瞩目的“沙雅会见高智晟”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幻局,这种肆无忌惮至怎样令人发指的程度!我持续地被震惊着!李早在十几年以前就不是执业律师了,至少他是没有条件完成这次会见的。为了一已私利,他对外冒充律师接受钱款,并煞有介事地赴沙雅“会见”。在我的亲人眼里望眼欲穿、视作是天大的事上,上百位基督徒弟兄姊妹们的爱心捐助,全世界瞩目着的大事件,为了几千美元,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为。面对境外捐款人、面对我的亲人他冒充能去会见的律师,而面对“合办”律师黎雄兵律师,他又成了傅希秋牧师及我一家人的“密友”,“代表”我们找律师、“代表”我们陪黎律师去沙雅会见,全世界都指望去会见我,包括黎律师在内,没有任何人能想像到这是彼导演的一场使人眼花缭乱的大剧。
需在此特别强调的是,黎雄兵律师在此案中的正义动机及担当的勇气,在绝大多数律师退避的处境下,黎律师的担当为中国律师挽住了些颜面,我与他有过几次沟通,他对李的动机全然不晓,这是我能够肯定下来的,在此,向这位飞雄同乡致以我的钦佩和感激!
比黑暗更其可怖、更其使人绝望的是对黑暗的接纳和习惯或竟视黑暗为大局,如果我们这些人不肯幡然醒悟,不能在无原则的昏昧陋习乃至罪错中清醒坚立,保持理性的批判、不妥协的斗争,中国的明天就实实可虑了!
我们可以对某种言论、思想表示怀疑乃至反对,却绝不可以动辄即试图否定它、管制它乃至去消灭它。许多朋友生活在美国几十年,照常理说应当能看到,自由的思想、言论已是如此深入地融合在他们的整个国家、社会生活及政治文化中。表达自由的概念所包含的内在创造性动力,加之技术上飞跃性的传播进步发展,不仅更加提升了美利坚合众国人民对自由思想及言论的表达环境,伴之而生长的则是美国公民与限制言论自由的任何企图进行针锋相对的、不妥协的斗争精神。几十年的耳濡目染,便是铁石心肠亦当为之动心,然而我们看到了反面的情形。这种情形真是一种可悲的不幸──首先是于他们自己,忠言逆耳只对识得之价值者才能利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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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旋)
美国是不允许权力控制舆论,更不允许由权力来釐定、主导及掌控社会思想。而少数人控制、左右社会思想连可能性都没有,无论对什么事,任何人都可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的见解,但绝不可阻挠他人的表达。
在美国,任何机构、团体或个人均有开办各类媒体的自由,而唯独政府却不可以。它的言论自由保障的是普通公民,而对公众人物的保护则是有限的,你可以不舍昼夜地骂总统,你却不可以将以同样程度的骂加在任何普通人身上。这是未来中国需要认真借鉴的,这种借鉴是需要胆识和气魄,甚至需要民主宪政体制初几代公众人物的个人牺牲精神的,否则,中国很难挺得起脊梁骨的。但毫无疑问,言论自由当然也当有着它的应有界限。
1942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普林斯基诉新罕布希州案的判决中,历史性地为言论自由底定了边限。该判决认为,言论自由不是一项不分场合、地点可以任意使用的绝对权利,言论自由当然不含“使用那些会造成伤害和引起骚乱的污秽、下流、咒骂和诽谤性的语言”。
我想于正常人群这是不难理解的。但中国言论自由社会环境的形成将不会是件容易的事。有些怪戾的脾气、习惯已深入至几乎所有个体生命的深处,而不能自拔、不能自知,这是我们未来建立思想、言论自由路上不可低估的大障碍。一些人动辄即将自己或自己一派的认识标准化、真理化,却不懂得一丝批判的精神及其与言论思想自由碰撞的意义。你若试着指出他观点的明显病态,你必然招致毫无理智的指责乃至人身攻击,攻击总是先从否定对手的大脑开始进而旁连全身。这还是发生在暴政反抗者群体里的现象。而那“一律”、唯己正确、仇视不同声音的恶习却与他们所反抗的对像毫无二致。
作为反“围剿”、与邪恶封锁抗战的一部分,我也常在未暴露封号前秘密加入些树帜捍卫人权的微信群,普遍而规律性的丑陋常使人扼腕的不解及黯然伤神!一个同质认识或同质认识水准汇聚的圈子里形成了露骨的相互标榜而排斥异见的声音。我自己好直言的个性在这方面碰了不少壁,吃了不少苦头。
每次被中共发现封号前,我总参加到几个共产党的反对者聚合的群里,但常被踢出来(我用的非我名),他们用的方法被我讥诮为“用民主的方法实现专制”。他们总给别人定规矩──以自己或自己一派的标准。总有人对异见耳聪目明而反应敏捷,你有不同的声音,立即就会有人警告你,你问他何来的限制他人自由言说的权利,他们就会提出以圈里多数比例赞成的议决方式,把你踢出去,我总是孤独的失败者。你只是主张不同声音共存,但是他们决定了你的错,他们以民主的方法消灭你,然后在一片一律的声音里“安全”过活,不特国内如此,国外那些共产党的反对者群里亦大都如此。最可怕的是,属于他们自己一派的人,便是逻辑再荒谬再畸形,也不会有人出来批评。
耿和将我的《“六四”平反目标当休矣》文发至有数百人组成的微信圈里,他们中有人就惊呼,这文章的作者不是中共的特务就是五毛党(我用的是笔名),竟无一人出来发出不同的声音。我想,任何不抱私见的正常人,你以最挑剔的眼光看读此文,欲从那些文字及它们所传达的思想中找出“中共特务”、“五毛党”的身影来,实在不是一件能得完成的事,然而他们决定了你的“中共特务”、“五毛党”的去处,就因为你的声音与他们一群人二十七年不变的思想有碍。
在这样的圈子里(今日中国,圈子天下无处不在)另一个明显能感觉到的默契是,凡被中共当局认定为“危险”的人物,一定是这种圈子远避的,我偶见有人传我的文字,立即就得了“传他的文字是要犯政治罪的”的警告,又使人感到,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同一水准的胆量!我常想这就是中国未来沈重的所在和困难维度。
也许有朋友会说那只是个别现象,这个认识是错误的。知名人权捍卫者黄燕最近揭露一些“律师披着人权律师外衣与黑帮官府勾结坑蒙诈骗”的文字,竟然没有一家媒体肯刊登。她在国内所有微信群里都得了被删除、被踢出的命运,一些“人权律师”悍然屡次威胁她,让她闭嘴。我终于打通了一次她的电话,她几近大哭中向我控诉一些暗作官府鹰犬的“人权律师”对她的迫害,“那些假人权律师的卑鄙、无耻绝不在中共国保之下啊,高律师!”在电话里她说道。
一个简单的哲学常识在共产党的反对阵营里被抛弃──掩饰黑暗、庇护罪恶即是作了黑暗和罪恶的同谋,是在自我拆除属于自己的安全篱笆。远离了独立的批判精神,是媒体对自身灵魂的执刃自戕!对罪恶的视而不见,是对自身作为人的责任的全然失守,正是由于这远离及失守,才导致今天反抗阵营中使人痛心的昏暗局面,才致深谙这种局面的狡诈之徒坑蒙诈骗直似闲庭信步。
今年8月底,一名南方的苦主利用了这里深夜的漆黑来见我,带来了揭露“打着人权律师旗号的骗子”的材料,因着正为制定宪法使力只作浏览而未得馀暇成揭露文字,我为此向数位人权律师求证,但得了一律的“希望你顾全大局”的“忠告”,彷彿凡大局就必得顾全是绝对真理了,对共匪常让奴隶们顾全大局当何从俯就!但在于我,黑暗总要揭露的──这是我的立场。不揭露罪恶枉生人相,何颜面对为这国命运改变而仍在专制死牢里苦熬的勇士们!
由于大多数人的无原则沉默,今天,人权抗战阵营成了个别骗子、小丑们的乐园。今年10月份后我才知道李苏滨就是去沙雅“会见”我的“律师”(从去年陪他人来见我一次,却只字不提此事),连举世瞩目的“沙雅会见高智晟”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幻局,这种肆无忌惮至怎样令人发指的程度!我持续地被震惊着!李早在十几年以前就不是执业律师了,至少他是没有条件完成这次会见的。为了一已私利,他对外冒充律师接受钱款,并煞有介事地赴沙雅“会见”。在我的亲人眼里望眼欲穿、视作是天大的事上,上百位基督徒弟兄姊妹们的爱心捐助,全世界瞩目着的大事件,为了几千美元,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为。面对境外捐款人、面对我的亲人他冒充能去会见的律师,而面对“合办”律师黎雄兵律师,他又成了傅希秋牧师及我一家人的“密友”,“代表”我们找律师、“代表”我们陪黎律师去沙雅会见,全世界都指望去会见我,包括黎律师在内,没有任何人能想像到这是彼导演的一场使人眼花缭乱的大剧。
需在此特别强调的是,黎雄兵律师在此案中的正义动机及担当的勇气,在绝大多数律师退避的处境下,黎律师的担当为中国律师挽住了些颜面,我与他有过几次沟通,他对李的动机全然不晓,这是我能够肯定下来的,在此,向这位飞雄同乡致以我的钦佩和感激!
比黑暗更其可怖、更其使人绝望的是对黑暗的接纳和习惯或竟视黑暗为大局,如果我们这些人不肯幡然醒悟,不能在无原则的昏昧陋习乃至罪错中清醒坚立,保持理性的批判、不妥协的斗争,中国的明天就实实可虑了!
我们可以对某种言论、思想表示怀疑乃至反对,却绝不可以动辄即试图否定它、管制它乃至去消灭它。许多朋友生活在美国几十年,照常理说应当能看到,自由的思想、言论已是如此深入地融合在他们的整个国家、社会生活及政治文化中。表达自由的概念所包含的内在创造性动力,加之技术上飞跃性的传播进步发展,不仅更加提升了美利坚合众国人民对自由思想及言论的表达环境,伴之而生长的则是美国公民与限制言论自由的任何企图进行针锋相对的、不妥协的斗争精神。几十年的耳濡目染,便是铁石心肠亦当为之动心,然而我们看到了反面的情形。这种情形真是一种可悲的不幸──首先是于他们自己,忠言逆耳只对识得之价值者才能利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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