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悟:恶报影随形——最高法周强命案犯了

2017年02月25日评论
紧跟江蟾惹祸端,打压大法黑手残。

高院会议掀毒浪,两高释法发狼烟。(注1)

一身血债不知悔,迫害法徒狼心肝。

常言善恶因果报,如影随形天有眼。

罪盈恶满天不容,周强噩耗心胆寒。

枉法杀人今露馅,命案通天如何圆?(注2)

一月疯狂害大法,二月祸临如闪电。

有谁不信天理在,看看周强吓傻眼。

周强今日淫威狂,明天阶下泥一滩。

去追薄周秦城会,再等审江大清算。(注3)

法轮大法是正法,全球崇尚亿人炼。

唯有中共背天道,江系馀孽浊浪翻。

至今活摘不收手,全民诉江未立案。

法制雷响不下雨,周强同类手遮天。

别以螳臂能当车,历史车轮无情碾。

时辰一到尘埃定,各有位置自己选。

注1:2017年1月14日,中共央视报导了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讲活中叫嚣,要加大对法轮功的惩处力度。1月25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违法违宪出台了新的“两高司法解释”,妄图为打压法轮功制造所谓的法律依据。

注2:【看中国2017年2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郑文新综合报导)中共中央巡视组收到了一些涉及中共高法院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2013年被执行死刑的曾成杰案中,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涉嫌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一审前曾的企业资产即被“贱卖”)而杀人灭口、为保位陞官而不择手段“维稳”的嫌疑。

2013年7月13日,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在网上发表“紧急声明”。

这份声明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湖南高院2012年2月19日做出二审判决,直到2013年3月周强从湖南到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核准。”

声明称:如有任何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注3:薄周,指江泽民残酷迫害法轮功的死党薄熙来、周永康等,被当政打虎落马关押北京秦城监狱。实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